電視劇限酬令發佈:演員片酬不超過總成本的40%,你怎麼看?

汪少山


40%是什麼概念,演員只是一種職業,可參照行業類定資,決不能成為離普暴利。


用戶57211742707


演員應該按企業員工開工資加獎金和補貼,不要把他們捧成神,好像是什麼外來物種,高高在上,該下神壇了。


忠誠的警衛


都多了


專業修理滲漏水


賺的都是國人的錢,許多內容有害於精神文明建設。等賺了錢就又跑到外國去了,不良戲子誤國![打臉]德藝雙馨才是人民藝術家![玫瑰]


冬天裡的童話


這是一種保護演員拿更多的錢。應該拿工資和補助費獎勵費。防照公務員實行。


那一片雲37


不行,太高了,百分之十剛剛好。


於無聲處聽驚雷啊


演員片酬應該控制掙工資,不是應該控制總片酬百分之四十,百分之十也是高工資了


龍傳白雲


沒什麼實際意義 治標不治本 要降就從根上來 對娛樂行業整體增稅 投資人要贏利就得控制成本 話說回來了咱長工命 操地主心 也有點多餘 閒談而已


小狼39


電視劇是誰投資啊,演員限薪餘下的利潤歸誰啊?政府投資可作為財政收入,企業和個人投資呢?


一樽江月10


這次四協會響應廣電《通知》聯合發佈的《意見》,規定全部演員片酬不得超過製作總成本的40%,主要原不超過總片酬的70%,其他演員不低於總片酬的30%,是個大快人心的大事件。這裡面既有對天價片酬的抑制,也有對低片酬演員的保護。以前很多劇組會以預算不夠等理由,有意去壓低一些沒那麼知名演員的身價,甚至以零片酬換取角色為利誘降低或抹殺低片酬演員的基本權益。這次規定規範,其他演員不低於總片酬的30%,是對低薪演員一個很好的保護。

天價片酬的抑制任重而道遠,有些劇組為了爭取到想要的演員,並不敢發出降價邀請,為了確保總成本40%的演員預算,可能會考慮避輕就重,原本請三位大咖的,現在只請兩位,原本請兩位的現在只請一位,原本計劃請一位的,可能就要另請高明瞭。因為演員是不會主動發佈:我降價啦便宜賣了!

還有一個行之有效的降價好辦法,就是好劇本好導演好項目。至少實力派演員還是愛惜羽毛的,每年都要想辦法儘量多接好戲,遇見自己想演的好戲,身價還是可以商議,甚至是自降身價來出演。好作品才是好演員長期身價的本錢,那些明擺著搶錢的小鮮肉,也就是一陣風過,不轉型上位,蹦躂不了幾年。

此外,身價折算投資,共擔風險共享票房分賬,也是一個解決天價片酬的好辦法。國際影星章子怡一度採取這個方式,既保持身價,又和投資方共盈。黃渤、陳坤等也都有身價折抵投資的案例,當演員又當老闆,演戲和宣傳也會更賣力。這種模式以前片方不敢輕易開口,怕對方覺得你沒誠意嚇跑,這次有了《意見》支持,雙方都有臺階可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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