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劃定215平方公里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區域


南昌劃定215平方公里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區域

南昌劃定215平方公里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區域

消費日報網訊(鄧藝童)4月30日,記者從新聞發佈會上獲悉,南昌市決定劃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的區域(以下簡稱禁用區),並從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據瞭解,非道路移動機械包括工程機械、農業機械、林業機械等。根據南昌市實際情況結合其他城市監管經驗,該市暫時將工程機械納入重點監管範圍,但也不排除對其他非道路移動機械的監管。

參照南昌市機動車環保限行範圍,並結合目前南昌市大氣汙染防治及移動源管控形勢,此次禁用區範圍劃定為昌東大道、昌南大道、生米大橋、祥雲大道、楓生高速、孔目湖大道(一環線)、英雄大橋、沿江北大道合圍的區域,禁用區總面積約215平方公里。

《南昌市人民政府關於劃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區域的通告》中明確指出,非道路移動機械為裝用柴油機的工程機械,主要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機械類型:挖掘機、起重機、推土機、裝載機、壓路機、攤鋪機、平地機、叉車、打樁機、剷車、旋挖機等。但市政養護工程、應急搶險救災工程使用的非道路移動機械不受上述禁用區限制。

南昌市機動車尾氣汙染防治監督管理中心主任李衛東介紹,南昌市從去年10月底已經啟動了非道路移動機械摸底調查和編碼登記工作,非道路移動機械所有人可以微信搜索小程序“非道路移動機械環保信息採集”,然後按照系統提示填報機械信息,後臺審核通過後憑領取碼領取信息採集卡及唯一編碼的環保標牌,一機一碼,全國通用。

目前,北京、鄭州、重慶、成都、南京、蘇州、太原、深圳、佛山、天津、武漢等城市均已劃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禁止使用區域;江西省內贛州、上饒、宜春、撫州、景德鎮、鷹潭、新餘等地市已劃定並公佈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禁止使用區。

編輯丨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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