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執行人曝光臺(三十三)

失信被執行人曝光臺(三十三)

福安法院

失信被執行人曝光臺(三十三)

公 布 依 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五條: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可以對其採取或者通知有關單位協助採取限制出境,在徵信系統記錄、通過媒體公佈不履行義務信息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措施。

失信被執行人曝光臺(三十三)失信被執行人曝光臺(三十三)失信被執行人曝光臺(三十三)失信被執行人曝光臺(三十三)失信被執行人曝光臺(三十三)失信被執行人曝光臺(三十三)

持續曝光,敬請關注!

特別說明:本公佈效力限於人民法院分別對上述被執行人確定的失信期間。

失信被執行人曝光臺(三十三)失信被執行人曝光臺(三十三)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