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瓊山區的唐黨恩,瓊山法院催你繳納案件受理費2300元及本案執行費50元(309)

海口市瓊山區的唐黨恩,瓊山法院催你繳納案件受理費2300元及本案執行費50元(309)

照片

被執行人:唐黨恩

性別:男

身份證號碼:412823********8050

住址:海口市瓊山區新大洲大道521號惠豐·碧水江畔C、E、F座商務樓11層F座1101房

案情介紹:申請執行人王生琴與被執行人唐黨恩定金合同糾紛應繳交案件受理費一案,海口市瓊山區人民法院(2018)瓊0107民初4021號民事判決書已發生法律效力。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被執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執行案號:(2020)瓊0107執402號

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繳納案件受理費2300元及本案執行費50元。

聯繫舉報電話:蘇法官 0898-65873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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