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旗本來是表揚褒獎個人集體行為的事情!可是從寧波萬科物業收到業主錦旗開始,各地送錦旗行為此起彼伏!
想重慶某物業因為業主送錦旗報警....
還有物業居然已經報警解決!是誰給了物業這種底氣?為何各地業主紛紛拿起錦旗來“褒獎”物業?難道物業做的好壞就需要用錦旗來表達嗎?
其實一定是
1:業主對方投訴 無門才會拿著表揚來諷刺
2: 投訴不是踢皮球就是拖著不解決
3: 社區住建部門以及不作為的物管會業委會,讓業主寒心了
真正問題在於物業違規讓業主去告他們就是職業吵架的!自己花錢僱來給自己受氣
搬磚的最後還是搬磚....
可是錦旗說這個鍋我不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