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付式消費應謹慎 株洲市市場監管局提醒:莫讓“優惠”成陷阱

株洲網4月17日訊(通訊員 劉萱 記者 陳彥圻)新冠肺炎疫情暴發後,健身房、美容美髮、教育培訓等實體店消費按下“暫停鍵”,而這些生活服務類商家多存在預付式消費方式。隨著疫情防控取得階段性成果和復工復產,消費開始復甦,預付式消費問題又有所發生,株洲市市場監管局12315熱線來支招,提醒廣大消費者參與預付式消費需謹慎。

1. 培訓轉線上,此類情況如何處理?

因為疫情,全國線下培訓機構都暫停了授課,有的機構把課程轉到線上,這也引發了部分消費者的投訴。

3月4日,譚女士來電反映,為孩子報名的某培訓學校架子鼓培訓班受疫情影響轉為線上課程,但她覺得自己孩子學習效果不理想,要求退費,退費金額無法與商家達成一致。考慮到疫情防控和生命健康安全,培訓機構把線下培訓改為線上培訓,說明其為實現合同目的做出了積極努力。如果不影響培訓效果或產生其他負面影響,雙方應該互諒互讓,共同努力實現合同目的。線下培訓改為線上培訓,雖然培訓內容沒有改變,但培訓方式發生了明顯改變,屬於部分合同變更。

依據《合同法》相關規定,變更合同需要雙方協商一致。消費者不接受合同變更條件而要求解除合同,培訓機構應該退還相關培訓費用。

2. 當遇到商家關門停業或“跑路”時,如何維護自身權益?

2月26日開始,12315陸續接到14位消費者致電反映某美髮店停止營業,商家無法聯繫,卡內餘額無法退回;4月4日開始,又陸續接到16位消費者反映某健身房關門停業,商家無法聯繫,預付私教費和會員卡餘額均無法退回。

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經營者以預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應當按照約定提供;未按照約定提供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履行約定或者退回預付款,並承擔預付款的利息。不管是疫情原因,還是自身經營問題,商家出現關停或倒閉問題,都不能把消費者的預付款佔為己有。

從12315熱線投訴處理情況看,發現有些商家因已註銷營業執照或聯繫不到負責人而無法開展相關調解工作,只能依規將相關商家移入經營異常名錄。建議消費者如果遇到這類情況,可根據《合同法》和具體情況,向法院提起訴訟,維護自身權益;在涉及金額較大、構成合同欺詐或經濟詐騙時,可選擇向公安機關報案的方式挽回經濟損失。無論選擇哪種維權方式,消費者都應保留好相關合同、票據、消費記錄等資料作為維權依據。

3. 如何防止預付式消費中的陷阱?

一些商家打著“預存享受超低折扣”“預存抵雙倍金額”或是“免費”的幌子,實則是誘使消費者預付高額費用或進行金融貸款分期支付費用,很多消費者不明就裡而“入套”,當服務質量縮水、想要退回預付款餘額被拒或待到無力承擔還款和利息時為時已晚。

1月24日凌女士致電12315反映,通過某舞蹈培訓機構的老師微信推廣得知有一個“圓夢計劃”,可以免費學習舞蹈,簽訂了相關協議後,在手機收到分期扣款信息時,才知道原來並非免費學習,只是辦理了貸款分期還款,“免費學舞蹈”原來是“套路貸”,多次向該培訓機構提出退款均被拒絕。無獨有偶,2月21日餘女士也致電12315反映相同問題。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相關規定,經營者在經營活動中不得有誘導或欺騙行為,應當充分說明提供商品或服務的相關信息,對涉及消費者利益部分應作出明示或顯著說明。同時,消費者進行預付式消費時,要選擇證照齊全、規模大、信譽好的商家,不要被“免費”或優惠所惑,特別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部分商家,尤其是個體經營者現金流壓力大,要看到其潛在的風險,即使要進行此類消費,存金額也不宜過高,更不要陷入“套路貸”消費陷阱。另外,在簽訂協議時一定要仔細閱讀內容條款,並保留好書面協議和相關消費憑證,以更好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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