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明用兵之道----整編篇

平定漳南數十年土匪之後,陽明駐軍上杭。

是年五月,陽明做了一件對於提升軍隊戰鬥力非常重要的一件事。

那就是立兵符。他說:“習戰之方,莫要於行伍;治眾之法,莫先於分數。”

其實是對軍隊進行整編。

他將每二十五人編為一伍,伍有小甲;五十人為一隊,隊有總甲;二百人為一哨,哨有長,有協哨二人;四百人為一營,營有官,有參謀二人;一千二百人為一陣,陣有偏將;二千四百人為一軍,軍有副將、偏將無定員,臨事而設。

孫子兵法雲:凡治群若治寡,分數是也。

這兩千多人,他只需指揮手下的副將、偏將數員,就可以非常自如地運用軍隊了。如人之身使臂、臂使指那樣自如。不用像以前那樣,需要協調一眾裨將,既費時又費力。

陽明是那種舉重若輕的帥才,對那些繁劇的工作是不屑於為的。

這次整編之後,他手下的軍隊成為一個整體,平時演練和戰時上陣,都能號令一出,無不遵從。效率提高了一個數量級。

陽明用兵之道----整編篇

陽明用兵之道----整編篇

陽明用兵之道----整編篇

這對它後來平定土匪和朱宸濠的叛亂無疑是非常重要的。

整編之後便是選材,小甲於各伍之中選才力優者為之,總甲於小甲之中選才力優者為之,哨長於千百戶義官之中選材識優者為之。才力是唯一標準,大家才能服氣,才能聽從指揮。

再之後便是立規矩,副將得以罰偏將,偏將得以罰營官,營官得以罰哨長,哨長得以罰總甲,總甲得以罰小甲,小甲得以罰伍眾。以上制下,誰的兵誰去制約,才能紀律嚴明。

再之後,就是立兵符。編選既定,仍每五人給一牌,備列同伍二十五人姓名,使之連絡習熟,謂之伍符。每隊各置兩牌,編立字號,一付總甲,一藏本院,謂之隊符。每哨各置兩牌,編立字號,一付哨長,一藏本院,謂之哨符,每營各置兩牌,編立字號,一付營官,一藏本院,謂之營符。這些符,是防止出現敵人用計擾亂軍隊,確保軍隊統一指揮。

這一整套整編軍隊的辦法,是陽明針對以前軍隊的弊端進行的新的改變,確保了了陽明所訓練軍隊的戰鬥力。為後世很多人所效仿。

從這個意義上說,稱為上杭整編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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