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內不得晉升職稱!江蘇大學公佈戴美鳳學術不端行為處分決定!

近來,我國學者多有被發現學術不端的行為,在學術不端的行為中,最嚴重的無異於全部的抄襲,有的學術不端則是借鑑他人的主要觀點和思路,使之成為自己的研究成果,還有的則是部分語句的抄襲,不標註引用。

三年內不得晉升職稱!江蘇大學公佈戴美鳳學術不端行為處分決定!

最近,江蘇大學一教授的論文就被曝出抄襲國外一名本科生的畢業論文,學校方面的處理是3年內不得評選先進、晉升職稱職務和申報項目,給予嚴重警告處分。

不知道這個處分的力度如何?你怎麼看待這個處分?

據江蘇揚子晚報發佈的消息,4月初,Nature雜誌旗下知名期刊《科學報告》主頁上刊發一則撤稿聲明,聲明中表示一篇完成於2015年的論文被撤。為什麼撤稿?編輯部認為該論文大量抄襲了匈牙利布達佩斯技術經濟大學的一篇於2013年完成的本科畢業論文。被撤論文的第一作者和通訊作者均為江蘇大學理學院戴美鳳教授。

三年內不得晉升職稱!江蘇大學公佈戴美鳳學術不端行為處分決定!

事件發生之後,江蘇大學對情況進行調查處理,

江蘇大學校長辦公會召開專門會議,聽取學校學術委員會學術道德專門委員會對理學院教師戴美鳳學術不端行為調查及處理意見的彙報。

會議研究認為:戴美鳳團隊發表的論文在採用或轉引國外本科生研究成果時,未註明引用出處,屬於科研失信行為,並造成了不良影響。

江蘇大學通過處分決定是:戴美鳳3年內不得評選先進、晉升職稱職務以及申報各類科研項目;給予嚴重警告處分,處分期6個月;對戴美鳳進行嚴肅批評教育,責令其儘快改正錯誤。

三年內不得晉升職稱!江蘇大學公佈戴美鳳學術不端行為處分決定!

這些年,我國學術不端的行為被曝出越來越多,從學生的論文抄襲到教授的論文抄襲,加強科研倫理和學風建設,懲戒學術不端,力戒浮躁之風刻不容緩!

2020年4月就有31篇中國學者的文章被期刊撤回,這些文章被認為涉嫌抄襲,同時涉嫌偽造評審專家,使論文順利過審。這些文章的作者來自中國計量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南京理工大學、合肥工業大學等等,不乏優秀學校的老師。對於是否有抄襲的問題,雖然作者和期刊還存在不同的爭議,但是期刊撤回文章說明論文在某些方面還是有存在問題的。

實際上,論文抄不抄襲這個不好界定,但是我知道許多文章都喜歡在評審環節造假,因為國外的期刊需要作者推薦同行評審專家或者提供專家評審結果,給了投機者一個取巧的地方。

三年內不得晉升職稱!江蘇大學公佈戴美鳳學術不端行為處分決定!

江蘇大學公佈的關於這位教授處分的決定,被網友戲稱“罰酒三杯,一年一杯”,這樣能夠起到威懾的作用嗎?

學術不端需要學校下定決心,要有壯士斷腕的勇氣和破釜沉舟的決心,給所有的科研工作者形成壓力,“犯罪成本”過低則難以約束學術不端行為,只有讓“犯罪成本”夠高,才能夠起到規範的作用。

人都是不自覺的,都需要外在力量的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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