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智昂與奇昂公司被投訴涉嫌傳銷消費者:已向監管部門反映情況

原標題:

貴州智昂與奇昂公司被投訴涉嫌傳銷與虛假宣傳,消費者:已向監管部門反映情況

 近日,中新觀察接到來自貴州省消費者的投訴,據投訴人李剛(化名)反映貴州智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與貴州奇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兩家公司簡稱:智昂、奇昂公司)以銷售“維珍爽SOD鋅硒飲品”為由涉嫌傳銷以及虛假宣傳。

  “2020年5月19號,奇昂、智昂公司以產品維珍爽SOD鋅硒飲品為由,聲稱貴州省當地省政府大力扶持的產業,打造貴州省第三張品牌名片並口稱鍾南山院士大力助推。”據李剛反映:“所有為公司推廣品牌的人員按要求交給公司1000元,3000元,9000元不等的推廣押金,在為公司推廣的過程中,給予廣告宣傳的廣告費用及押金的返還,公司為達更好的宣傳效果,並贈送打款的押金金額送與不等的產品作為品嚐和推廣。”

  “動靜模式結合”被指涉嫌傳銷

  據公開資料顯示,貴州智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於2019年7月29日,是一家專業從事刺梨產業及VC、SOD、鋅、硒研發、生產、銷售的生物科技公司。公司攜手臺灣南陽理工大學、浙江農林大學吳啟川教授共同研發SOD鋅硒系列產品。而貴州奇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落戶於“中國刺梨之鄉”龍里高新技術產業園區,建設佔地5000平方,生產加工車間2232平方,車間建設標準為10萬級潔淨車間,辦公室、實驗室、化驗室佔200平方。

貴州智昂與奇昂公司被投訴涉嫌傳銷消費者:已向監管部門反映情況


投訴者供圖

  值得注意的是,據李剛提供的“維珍爽”刺梨SOD鋅硒飲品方案顯示,繳納不同的費用成為維珍爽系列飲品代理商可以獲得公司維珍爽飲品系列推廣權。據悉,維珍爽刺梨飲料零售價6元/罐,72元一件,12罐裝;維珍爽刺梨口服液零售價1480元每盒(10支裝),而成為代理商之後的價格:維珍爽刺梨鋅硒飲料5元/罐,每件60元,維珍爽刺梨鋅硒口服液每盒338元。

  一、靜態廣告分紅:

  1、購買1000元維珍爽產品,配價值1552元的產品,口服液一盒飲料一件,配維珍爽產品廣告分紅權每天20元;

  2、購買3000元維珍爽產品,配價值3248元產品,口服液兩盒飲料兩件,配維珍爽產品廣告分紅權每天60元;

  3、購買9000元維珍爽產品,配價值9024的產品,口服液6盒飲料兩件,配維珍爽產品廣告分紅權每天180元。

  二、動態收益(有燒傷制):

  1000的推薦9000的加20元,40元每天;

  9000的推薦9000的加180元,360元每天。

  此外,還有團隊分紅:即直接分享5個且團隊總業績達到3萬.拿團隊每天新增業績5%的加權分紅;直接分享8個且團隊總業績達到8萬,拿團隊每天新增業績4%的加權分紅;直接分享12個且團隊總業績達到30萬,拿團隊每天新增業績3%的加權分紅(並送區域代理權);直接分享15個且團隊總業績達到100萬,拿團隊每天新增業績2%的加權分紅(送市代理);直接分享20個且團隊總業績達到500萬以上,拿團隊每天新增業績1%的加權分紅。

  “奇昂智昂公司還有分享加速100%,分享一個3000元的代理,你的分紅就從每天60元加速到每天120元,以此類推,分享越多分紅越高,上不封頂。”據李剛透露:“簡而言之,就是動靜結合,兩倍出局或原點復購,重複動態加速獎金,業績提成獎金。”

  根據《禁止傳銷條例》第七條規定,下列行為,屬於傳銷行為:

  (一)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髮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包括物質獎勵和其他經濟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髮展人員交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或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髮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係,並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普通食品涉嫌誇大功效

  除了模式涉嫌傳銷之外,李剛還告訴中新觀察:“貴州奇昂智昂公司宣傳其產品是用貴州刺梨和貴州遵義風岡的鋅硒茶兩者相結合研發生產出來的產品,整個大中國富硒地區,只有廣西巴馬、湖北恩施、江蘇如皋、奉化南岙。鋅硒同時具備的只有貴州遵義鳳岡,鋅是免疫之母,硒是抗癌之王,所以它是防癌抗癌的產品,完全純天然的組合,同時富含SOD、維C、維P、維A、維E、葉酸……富含鋅硒。”

貴州智昂與奇昂公司被投訴涉嫌傳銷消費者:已向監管部門反映情況


截圖來自“維珍爽”PPT產品介紹

  值得注意的是,中新觀察在貴州奇昂智昂公司宣傳的PPT中注意到,“維珍爽”刺梨原汁的功效有防癌抗癌、降三高、增強機體的抵抗力、促進人體正常發育等功效,甚至糖尿病的患者也可以直接食用。

  隨後,中新觀察在國家特殊食品信息查詢平臺與法人庫特殊食品監管子庫信息查詢系統搜索以上兩家企業信息以及產品名稱均未找到備案信息。因此,“維珍爽”系列產品僅僅是普通食品。

  根據《食品廣告發布暫行規定》第十三條規定,普通食品、新資源食品、特殊營養食品廣告不得宣傳保健功能,也不得藉助宣傳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其保健作用。

  然而沒有想到的是,“在宣傳推廣至今年8月31號,奇昂智昂公司未正常給予推廣人員廣告費時,我們給公司打電話進行詢問,這時公司早已人去樓空,攜款逃走並且解散了公司所有的微信推廣群。”李剛表示道。

貴州智昂與奇昂公司被投訴涉嫌傳銷消費者:已向監管部門反映情況


截圖來自:天眼查APP

  據天眼查APP顯示,貴州智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於2019年7月29日,註冊資本為1000萬元,蔡敏擔任法人、執行董事,持股52%,付海擔任總經理,王仲一擔任監事。

貴州智昂與奇昂公司被投訴涉嫌傳銷消費者:已向監管部門反映情況


截圖來自“維珍爽”PPT產品介紹

  據李剛透露,該公司總裁是陳杰,市場運營總監是藍現才。

貴州智昂與奇昂公司被投訴涉嫌傳銷消費者:已向監管部門反映情況


截圖來自“維珍爽”PPT產品介紹

  中新觀察注意到,在“維珍爽刺梨商業價值”PPT中,不僅宣傳了貴州智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還宣傳了吳啟川教授以及貴州智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廠長王仲一。

貴州智昂與奇昂公司被投訴涉嫌傳銷消費者:已向監管部門反映情況


截圖來自:天眼查APP

  據天眼查APP顯示,貴州奇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於2013年4月23日,實繳資本為100萬元,王仲一擔任法人、總經理,持股80%。

  據李剛等投訴人透露:“發現受騙之後,我們已經將有關情況向當地監管部門集中進行了投訴。”而對於李剛等諸多消費者的投訴最新情況,中新觀察將持續關注。(李煜)

  來源:中新融媒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