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澤法院線下查封車輛 被執行人主動還清欠款


彭澤法院線下查封車輛  被執行人主動還清欠款

車輛查扣現場

  “法官,我已經湊齊錢了,只想快點開回自己的車。”9月20日,洪某因車輛被法院線下查封,給自己的出行帶來極大的不便,主動到法院將剩餘欠款還清。

  2018年1月,洪某到彭澤某銀行辦理貸記卡,信用額度為2萬餘元,至2019年10月洪某所欠貸記卡共計23000餘元,經銀行多次催討無果,故訴至彭澤法院。2020年1月立案審理後,達成調解,洪某應於4月還款15000元,5月底前全部還清。調解書生效後,洪某遲遲未履行給付義務,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執行法官通過總對總網絡查控系統線上扣劃洪某銀行資金2000餘元,因其手機號碼一直無法撥通,執行法官多次前往洪某戶籍所在村委會尋求線索也無果,便將其納入失信名單。

  就在案件專項陷入停頓之際,在省公安廳交管局與省高院執行局關於進一步深化機動車司法查控協作工作機制的通知下達後,彭澤法院執行局迅速開展與彭澤公安交警大隊關於機動車司法查控協作推進工作,洪某名下車輛也被錄入公安機關稽查布控系統中。不到一星期,公安交警便精準定位到其車輛,並通知法院對接專員,不到半小時執行法官便抵達現場,將其車輛扣押至法院。兩天後,被執行人主動現身法院將剩餘欠款全部還清,案件順利執結。

  據瞭解,自機動車司法查控協作工作開展以來,彭澤法院執行局在公安交警在協助下,短短一週時間便線下查封3輛被執行人車輛,極大提升了執行工作效率,最大程度上維護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彭澤法院執行局將進一步加大對失信被執行人的司法懲戒力度,讓“老賴”無所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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