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拖欠工資,12名職工申請勞動仲裁,結果令人欣慰

隨著疫情防控形勢向好,企業復工復產,穩定勞動者就業,促進社會經濟復甦和發展,成了時下主題。


4月16日,記者從內江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獲悉,疫情防控期間,該院成功調解一起集體勞動爭議,通過柔情執法化解矛盾,12名企業員工經過調解和政策、形勢分析,目前已有7人與企業達成和解,主動撤回仲裁請求並返崗復工——


今年1月20日,內江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受理了一起集體勞動爭議案,6名員工要求我市某機械製造有限公司支付拖欠工資;3月16日,又有6名員工提起了針對該公司的集體勞動爭議仲裁申請。


企業拖欠工資,12名職工申請勞動仲裁,結果令人欣慰


“因為是在疫情防控期間,且涉及的人員多,我們立即開展了專題研究,並指派資深調解員專門負責調解,多次開會進行了研究。”內江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院長黃祖燕表示。


據介紹,該公司繫上世紀90年代省屬國有企業破產後改制而來,現有員工四十餘人,公司主營煤礦機械設備製造和銷售。自2015年起,因為受煤礦行業產能調整等因素影響,其經濟效益每況愈下,為扭轉經營困難,公司立足現有條件,積極上馬煤礦行業急需的各類環保設備,努力解決公司面臨的困難處境,盡最大努力保障員工收入,但一直存在拖欠員工工資現象。


“在走訪中,我們瞭解到,公司確實存在經營困難,但在解決員工工資問題方面還是做了很多努力,比如,賣了廢鐵來付員工工資,也在想方設法改進生產方式、轉產,是有望起死回生的。”黃祖燕說,站在依法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促進企業生存發展、維護勞動關係和諧穩定等方面考慮,該案必須高度重視。


經分析評估,該案侵權的主觀惡意和過錯較為輕微,雙方延續勞動關係的意願尚存,不太適合運用仲裁這種比較剛性的法律手段來處理。


“因為一旦運用這種方式處理,也就破壞了勞企雙方勞動關係存續的基礎。”黃祖燕解釋道,為此,仲裁院結合本案實際,在法律允許的框架內,及時將該爭議導入調解軌道,綜合運用法、理、情手段,消融企業和員工對立情緒,尋找雙方權益的最佳平衡點,柔性化解爭議。


“一方面,要讓企業復工復產。另一方面,也要促進員工就業。”黃祖燕說,“不管是我們到企業去現場走訪調解,還是把他們雙方請到仲裁院調解室解釋政策、分析局勢,來回的調解次數至少在7次以上。”


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根據雙方矛盾焦點,首先採取“背靠背”調解法,分別對雙方當事人做思想開導和情感的安撫,勸解雙方給彼此多一分寬容與理解,待時機成熟,再將他們請到一起“面對面”協商,讓雙方攜起手來,讓企業經營下去,把員工的飯碗保住。


通過針對性地調解突破和進一步的曉理釋法,雙方達成調解協議,公司方分期分批支付員工拖欠工資,員工主動撤回仲裁請求,及時返崗復工,公司提質升級項目得以正常推進,經營態勢持續向好,達到了員工、企業、社會“共贏”的效果。


據瞭解,疫情防控期間,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把關口前置,多措並舉,紮實開展勞企糾紛排查化解調處工作。截至目前,我市勞動爭議調解成功率達83.33%。


記者手記:轉型陣痛期,加上疫情影響,企業發展步步艱難,經營效益遲遲未見,企業難,員工也難。但按時發放工資是企業的義務。而要兌現這個義務,復工復產,增加效益,是最好的辦法。此時,寬容、理解,對於企業和員工來說,尤為重要。欣慰的是,在勞動仲裁部門應用“法理情”綜合調解下,企業和員工都為彼此的利益做出了努力。困難面前,員工與企業守望相助,共渡難關,這也是企業走得更遠、職工權益更有保障的“金鑰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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