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的一場“借貸改革”:金融市場從來需要冷靜,遲到但不會缺席

文章出發點:

近日關於我國網貸行業的“調控”正式令網貸行業走入高度規範的管理中。從數千家網貸機構到如今僅剩29家正規授權的網貸公司,這次金融瘦身,意味著一次巨大的進步。

這看似貸款渠道減少、門檻增高的改革背後,究竟好在哪裡?

其實對氾濫成災的“賴賬”現象進行救火,對金融市場進行規範和降溫,本身就是一場自上而下的自愈。據數據統計,目前網貸機構尚有約8000億的債務還未追回,這對於商業以及借貸者本身的信用建立而言,都是一種巨大的傷害,因此,金融市場的冷靜,更是一種必要,一種規則的進步。

北宋的一場“借貸改革”:金融市場從來需要冷靜,遲到但不會缺席

而早在一千年前的古代中國宋朝,竟也有著高度相似的“金融借貸市場”的冷靜規範化,因為商品經濟高度發達所孕育的金融市場蓬勃發展,但也出現問題。金融過熱,信用貶值成為市場隱患,於是一場由北宋政府主導的金融調整正式開啟,而以史為鏡,論述古今,從中可見我國人民對金融智慧的傳承性。

一個慾望的開端:統一戰爭背後,北宋政府尋求“便利”

如果現代沉迷網貸的對象是一些年輕群體的話,那麼早在北宋時,最早沉迷於“北宋網貸”的則是北宋政府。

雖然宋代沒有“網貸”的稱呼,也沒有互聯網渠道,可在借貸的本質上,金融邏輯上都相差無幾,雖然能解一時之急,但是過低的門檻會導致金融過熱,因此產生“以債累債”的沉迷惡性循環,當年初次觸碰金融的北宋政府,也犯下“年少錯誤”

一切都需先從“北宋網貸”的形式:交引,開始說起。

“交引”,這是一樣比交子更早存在的“流通性契約”

北宋的一場“借貸改革”:金融市場從來需要冷靜,遲到但不會缺席

對於交引,通俗地講個例子:汴京城的李五向趙四借了一百兩銀子,雙方寫下“欠條”,但這個欠條並沒有規定唯有趙四可以兌換欠款,因此這張欠條便可以“流通”。如果趙四在急用錢,而李五又還沒到還款期限的時候,趙四是可以“出賣”欠條以此變現,而購買者則從差價中獲利,這便是北宋交引。

瞭解金融的相信已經發現,宋代的“不記名債券”其實要比紙幣更早出現。

“交引”最早被北宋政府大規模使用,起源於“北宋統一戰爭”。公元960年,北宋立國,但南方中原實則割據政權極多,社會商人和這個新生的政權尚且疏遠,所以宋太祖、太宗為了高度協調戰爭,於是推出了“入中制度”

“入中”可以通俗地理解為:“政府買貨,異地、延期支付商人貨物或者金錢”。

北宋政府因為早期時候“戰爭物資”匱乏,分配的週期太長,於是北宋政府便利用手中壟斷的“茶”、“鹽”來作為和商人交換的商品,這裡便會開出一張“交引”,商人獲得交引後,就可以就近輸送物資給軍隊。

在《宋史》中,就曾有如此描述:“雍熙後用兵,切於饋響,多令商人入芻糧塞下,......授以要券,謂之交引。至京師給以緡錢,又移交江淮荊湖給與茶及顆、末鹽”

這意味著,在雍熙北伐時,入中制度已經有了一套很完善的“借貸”色彩在其中了。

其中兩個特點:

一、軍隊所在地商人優先給予所需物資,而後利用交引到京師兌換“金錢”或者到“官辦鹽、茶場”兌換貨物,這個過程北宋政府需要給予利息。

二、開始大面積使用,而且北宋政府還有“優為其直,取市價而厚增之”的政策,這意味著北宋政府鼓勵給予“高利息”給商人,允許“交引”成為一個行業,其背後只為了給予北宋政府更高的機動性。

北宋的一場“借貸改革”:金融市場從來需要冷靜,遲到但不會缺席

對於戰爭來說,北宋政府此舉不僅沒有不妥,而且也非常恰當,有效緩解各方面的資源壓力。但在戰爭期間,北宋政府忽略一個重要的問題,那就是並未考慮“償還能力”,而不斷超發交引,導致債築高臺,其中最可怕的,還是利息。

“還不起債”的北宋政府:一個走向“黑戶”之路的“網貸青年”

和如今大多數喜歡“擼網貸”的年輕人一樣:“消費一時爽,還錢沒得談”,北宋政府在大量“欠錢欠貨”,大量印發交引之後也出現了這樣的問題。

據《宋會要》以及《宋史》對“交引”的記載,北宋政府在宋真宗時期,就出現了“還不上錢”的情況。

例如就貨物的“茶”、“鹽”而言,官辦的園場每年只有固定這麼多產量,而“交引”本身是北宋政府超前消費、預支消費的行為,當北宋政府欠的錢越多,加上利息之後,就會出現兩大問題:

1、北宋政府因為所欠“貨物”生產週期過長,導致政府的信用開始出現極大問題,甚至變成商會黑戶。

2、償還債務佔據了官營“茶鹽”等貨物的輸出類型,極大傷害了北宋政府在市場中對商品、財富的控制能力。

而這其中,對於商業社會而言,最嚴重的則是第一種問題,也就是北宋政府的“交引”價值開始貶值,為了彌補這種弊端,北宋政府又不得不加高“利息”發行交引,這形成了一種後遺症巨大的惡性循環。

在宋仁宗早期,交引的利息甚至達到了百分之三十的溢價程度,往往商人以一萬兩銀子價值的貨物入中給地方軍隊,那麼北宋政府則實際上需要支付一萬三千兩銀子價值的貨物或者錢財。

隨著這種現象的深化,北宋政府的未來“支付潛力”越來越小,很長一段時間的生產力被捆綁。

北宋的一場“借貸改革”:金融市場從來需要冷靜,遲到但不會缺席

也正是在這樣的大背景下,民間擁有交引的商人開始積聚起來,他們以當時的金融中心汴京城為據點,開啟了宋代“債券買賣中心”的歷程。

是的,債券買賣成為一種風尚。

打破社會商人控制,金融改革刻不容緩

在《宋會要》中就曾有描述汴京城當時的“債券交易”場所:“輦下坐賈遂蓄交引以射利,謂之交引鋪”。

這裡表明了,汴京城有財富實力強大的商人開始“收購”交引,成為北宋政府“國債”的頭號大債主,而這些商人以“金銀”、“布帛”等實力雄厚的商人為主。大商人或者商會、商幫收攏大量交引,這意味著北宋政府官營的貨物被他們聚集在手上,而這些商人則可以坐地起價,控制市場中的貨物量從而抬高物價。

這個時候北宋政府才意識到濫發的“交引”造成了實質性的社會問題。

汴京城中,收購交引的店鋪不下百家,許多擁有著交引的商人為了快速套現,因此出售交引,這逐漸形成了可視化的對抗,是一場政府和商人之間的對抗。

北宋的一場“借貸改革”:金融市場從來需要冷靜,遲到但不會缺席

也是在北宋中後期,面對中前期爆發式“欠錢”的交引氾濫,北宋政府開始做出了改革,具體方法主要有三:

一、設置官營“交引鋪”:自主回收債務

交引危機爆發,開始減少甚至暫停交引的簽訂是必然,那麼除了控制源頭以外,北宋政府也和私營的“交引鋪”一樣,開始回收交引。

宋仁宗嘉祐年間,官營“交引鋪”也在汴京開張,與私營“交引鋪”形成競爭,而在宋神宗熙寧十年時,神宗“借支錢三十萬緡,於京師置場買賣鹽鈔”,這裡所說的“鹽鈔”,便是關於“鹽”的交引。

所以在宋仁宗到宋神宗時期,北宋政府開始走上了“收拾爛攤子”的“還債之路”。

二、市易法:鐵血宰相王安石打破商人鉗制市場的局面

王安石變法中有一項“市易法”,此法的起因便是因為大商人進行聯合壟斷,導致市場命脈被他們掌握。而市易法則是設立“市易司”,這相當於“中央商務部門”,主要職責便是收購市場上的貨物,扶持小商人進行“平價”出售,由此打破大商人的壟斷,讓大商人手中的交引不再奇貨可居,恢復市場公平性。

在《續資治通鑑長編》中就有記載,當時“舊鈔因失買而賤,商人已私其利”,舊交引因為沒有“流動性”而導致貶值,這說明了市易法在很大程度打擊了交引的超高價值,致使“交引熱”開始降溫,市場逐步恢復理智。

北宋的一場“借貸改革”:金融市場從來需要冷靜,遲到但不會缺席

三、宏觀手段:實行政治干預“交引”炒作,市場降溫

因為交引在流通市場的本質是炒作“朝廷債務”,而朝廷作為全天下最富有的“主體”,必然受到民間商人追捧。

面對這種情況,在宋哲宗元符二年,永興路安撫使陸師閔提出“鹽鈔公私買賣,請依鈔面錢價,輒增者徒二年”

這意味著,宋朝廷方面開始實行“價格干涉”,不允許交引價格超過明面上的價值,這就是在抑制炒作市場的膨脹,而大量商人發現難以從交引上牟取暴利,因此便使交引在市場中的熱度冷卻,最後恢復常態市場。

結語:

北宋“交引”經歷了一個漫長的磨合期,再到成熟階段,一直到南宋時期,交引都仍健康地存在於市場之中,著名的中興四將之一韓世忠,還曾經以大量“交引”來欠酒錢,從中反映了宋朝政府在金融市場調控方面走出的新的歷程。

不過有一點也同樣不可否認的是南宋政府在貨幣概念上犯了超發的錯誤,這也是金融問題的一種,雖然解決了交引問題,但很大程度是暴力修復,並沒有獲得一個合理的循環。

但這也是我國宋朝時期對金融市場的一次探索和試錯,給予後人價值不可估量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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