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寧:法官巧用“微信群”執結一起民間借貸案

新寧:法官巧用“微信群”執結一起民間借貸案
新寧:法官巧用“微信群”執結一起民間借貸案

法官巧用“微信群”執結一起民間借貸案

4月16日,新寧法院彭法官利用微信群成功執結一起民間借貸案。

該案的被執行人陽某和黃某系夫妻,因在2016年時做生意需要資金向申請人鄭某借款20000元,約定月利息1.5%,借款期限1年,如不能按時履行,需承擔違約金1000元。後陽某因生意不景氣,無錢償還。鄭某訴至法院,判決生效後,陽某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義務,於是鄭某申請強制執行,原本是朋友的二人也因此形同陌路。

由於申請人和被執行人都在廣東打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當事人若要回新寧處理此案,集中隔離需耽誤工時,為了不影響當事人的工作,彭法官通過電話與陽某和鄭某溝通後,得知雙方都有執行和解的意向,遂建立起一個法官+雙方當事人的三人群聊,經過幾天的有效溝通,陽某於4月10日償還鄭某12300元,4月16日償還700元,並達成執行和解協議:在2020年10月30日前償還剩餘的10000元。陽某、鄭某二人冰釋前嫌。

【來源:新寧縣人民法院】

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向原創致敬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