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租賃行業發佈自律公約:不做抵押貸款產品,不向學生開展業務

原標題:上海租賃行業發佈自律公約:不做抵押貸款產品,不向學生開展業務

隨著汽車金融市場多元化競爭格局的形成,與汽車金融相關的投訴糾紛也越來越多,比如前段時間的西安奔馳事件。對此,很多城市都對行業進行了規範,前兩天,上海市租賃行業協會就發佈了《汽車融資租賃業務自律公約》(下簡稱「自律公約」),提出行業自律規則,對行業亂象進行規整。

自律公約要求,協會各成員單位,依法合規經營,不得從事信用貸款、抵押貸款等非融資租賃性業務,杜絕在融資租賃合同、產品宣傳資料、 APP 平臺等出現「貸」、「貸款」等帶有誤導性質的語言表述。另外,進一步加強客戶准入管理,不得向在校學生等缺乏必要償付能力的客戶群體開展融資租賃業務。

上海租賃行業發佈自律公約:不做抵押貸款產品,不向學生開展業務

自律公約還強調,客戶逾期後協會會員單位應依法合規催收,對業務開展過程中獲取的客戶個人信息應嚴格保密,嚴禁故意展示、洩露、買賣客戶個人信息。客戶逾期後應進行合理催告,不得采取暴力手段或其他危害客戶人身安全、社會公共安全的行為,不得收取畸高處置費用。

而對逾期成本的規定,自律公約提到,客戶逾期後收取的賠償金、違約金等費用不得超過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間借貸利率的規定;此外,應以已到期未付融資租賃本金為基數計算賠償金、違約金,已支付或未到期租金不應納入賠償金、違約金基數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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