餘杭一名“優秀”物業經理竟然幹起這勾當

餘杭一名“優秀”物業經理竟然幹起這勾當

要交水費?我代你交!要接工程?我給介紹!要租車位?我租給你!

身著工作服、持有工作證,擁有大專文化的鄭明(化名),曾在餘杭多家物業公司從業。但他卻利用物業經理這個身份,虛構多種名義騙取被害人錢財,近日餘杭區檢察院以涉嫌詐騙罪對鄭明提起公訴。

“我是物業公司委託來收水費的”

36歲的鄭明從2018年4月開始,在餘杭多家物業公司擔任物業副經理等管理職務,月薪近萬元。但是鄭明的花銷很大,除了日常開銷外,他沾染了賭博的惡習,為了賭博,他借了不少網貸,透支了多張信用卡。

2018年11月,鄭明有兩張信用卡透支需要還錢。正好這時,鄭明工作的物業公司所管理的小區內住戶和商鋪的水費清單到了物業。物業公司有義務協助水務公司收取小區內住戶的水費,這時,鄭明打起了水費的主意。

“我是物業的,小區的開發商和水務公司有糾紛,你們自己去交水費,水務公司是不會收的,你們把錢交給我,我幫你去交,這樣你們的滯納金也不用交了。”鄭明告訴商戶。因小區交付以來,很多商戶一直未繳納過水費,鄭明的說辭因此而瞞天過海。

2019年4月,鄭明的手頭又緊了,雖然他已從之前工作的物業公司離職,但鄭明仍趁有商戶打電話過來諮詢水費時,上門收取水費,並將收來的水費用來還信用卡和還網上貸款了。

“我可以幫你介紹工程”

“我可以幫你介紹外牆清洗的工程來做,但是我們公司這個項目是要競標的,如果你有意向的,可以把2萬元的競標保證金打給我。”2019年5月,手頭緊張的鄭明聯繫上了開保潔公司的李某。因李某知道鄭明是某物業的經理,所以他相信了鄭明的話。

在親自上門看過需要做外牆清洗的大樓之後,李某覺得自己可以接下這單生意,於是他通過支付寶轉了2萬元錢給鄭明,作為參與項目競標的保證金。實際上,這個項目並不是鄭明負責的,他也沒有將2萬元保證金上交,這些錢都落入了鄭明的“大口袋”,被他用來吃飯、唱歌花銷掉了。

“我這裡有一個小區的地下車庫做車牌的項目給你做,你給我10000元競標保證金,3000元打點費”,鄭明用同樣的手段欺騙了另一受害人蔣某。騙到錢後,鄭明又以種種理由表示該項目要延長開標,並一直不退錢。

“我受業主委託出租車位的”

“我這裡有業主委託我出租的車位,可以便宜點租給你們。”2018年8月,鄭明聯繫上了向物業公司打聽車位租用事宜的朱某。朱某在看過車位後,覺得挺滿意,而鄭明以物業經理的身份出現,一點都沒有讓朱某產生懷疑。於是,朱某與鄭明簽訂了車位租賃合同,並支付了一年的租金1300餘元。

2019年1月,朱某的車沒法再停進車庫,多次找鄭明解決,鄭明則以各種理由拖延。實際上,鄭明所謂受業主出租的車位,是小區開發商擁有的車位,並不存在可以出租的事實。

2019年9月10日,其中一名多次被以代收水費名義被騙的商戶張某在多次被水務公司催繳水費之後,知道自己被騙,於是向公安機關報了案。同年9月19日,公安機關對鄭明進行傳喚並接受調查。

檢察機關在辦案中發現,鄭明以虛構受水務公司、物業公司、開發商委託代收水費名義,騙取13名被害人人民幣共計37000餘元;以虛構借錢急用名義,騙取5名被害人人民幣共計27000餘元;虛構幫忙介紹生意,以交納保證金名義,騙取2名被害人33000元;虛構其代業主出租車位等名義,騙取1名被害人人民幣13000餘元。

檢察官說法:對於以代收水費,幫接工程,代租車位等名義騙取錢財,屢見不鮮,老百姓要通過多種渠道去核實,在未核對真實性的情況下,千萬不要直接向對方轉賬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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