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警方
日前
锦州太和公安分局女儿河派出所
依法查处一起
非法储存、销售散装汽油、添加剂案件
违法行为人于某
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
散装汽油、添加剂被依法收缴
并进行了妥善处置
众所周知
汽油、醇基添加剂等液体
极具挥发性与易燃易爆性
属于危险化学品
如果存放、加注操作不当
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可能引发火灾、爆炸
等危害公共安全的事故
散装汽油不是你想卖就能卖
图为非法销售汽油所使用的计价器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警方提示
成品油是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品,从事成品油生产、买卖、加工、运输、储存等行业,必须经过政府许可并办理相关资质。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私自从事此类行业,否则将被追究相关法律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购置成品油要到正规的加油站点。
非法储存、买卖散装油安全隐患极大,一经发现,公安将依法严肃处理。希望广大群众引以为戒,自觉抵制“油贩子”,遇有这样的“流动炸弹”,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并积极提供违法线索,共同消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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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太和公安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