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利通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東減持股份計劃公告

證券代碼:603629 證券簡稱:利通電子 公告編號:2020-018

本公司董事會、全體董事及相關股東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大股東及董監高持股的基本情況: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東、監事會主席張德峰先生持有江蘇利通電子股份有限公司5,000,000股,佔公司總股本的5.00%。

減持計劃的主要內容:張德峰先生計劃通過大宗交易方式、集中競價減持方式減持公司股份合計不超過125.00萬股,其中通過集中競價減持不超過99.00萬股且減持期間為2020/5/19至2020/5/28,減持價格不低於每股19.01元。

一、減持主體的基本情況

上述減持主體無一致行動人。

大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董監高上市以來未減持股份。

二、減持計劃的主要內容

注:由於張德峰先生做出承諾:“本人所持股票在鎖定期滿後兩年內減持的,其減持價格不低於發行價,若公司上市後發生派息、送股、資本公積轉增股本等除權除息事項,則前述發行價做相應調整”。公司股票首次公開發行上市價格為每股19.29元,公司於2019年5月31日實施了2018年年度權益分派,以方案實施前公司總股本1億股為基數,每股派發現金紅利0.28元(含稅),由此計算此次減持交易價格不得低於每股19.01元。

(一)相關股東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東及董監高此前對持股比例、持股數量、持股期限、減持方式、減持數量、減持價格等是否作出承諾 √是 □否

(1)在本人所持公司之股份的鎖定期屆滿後,且在不違反本人已作出的相關承諾的前提下,本人存在對所持公司的股票實施有限減持的可能性,但屆時的減持幅度將以此為限:①在鎖定期屆滿後,本人在擔任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超過所持有公司股份總數的25%;②本人離職後半年內,不轉讓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並按照原任期遵守股份轉讓的限制性規定。③本人所持股票在鎖定期滿後兩年內減持的,其減持價格不低於發行價。若公司上市後發生派息、送股、資本公積轉增股本等除權除息事項,則前述發行價做相應調整。

(2)通過大宗交易方式減持股份的,在連續90日內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2%;通過集中競價交易的,在連續90日內,減持股份的總數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1%;本人如果因協議轉讓方式減持股份導致持股數量不足5%的,本人在6個月內繼續遵守減持比例和信息披露的要求;本人如果採取協議轉讓方式減持公司股票,保證單個受讓方的受讓比例不低於公司股份總數的5%,轉讓價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規定執行。

(3)若本人擬減持公司股份,本人將在減持前5個交易日通知公司,並由公司在減持前3個交易日予以公告。若本人計劃未來6個月內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的,應當提前15個交易日前預先披露減持計劃。在減持時間區間內,本人在減持數量過半或減持時間過半時,披露減持進展情況。在減持計劃實施完畢後或者減持期間屆滿後2個交易日內,再次公告減持的具體情況。前述減持計劃的內容包括但不限於:擬減持股份的數量、來源、減持時間、方式、價格區間、減持原因。

(4)如本人存在以下情形,不得減持股份:

1)本人如涉嫌證券期貨違法犯罪,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或者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期間,以及在行政處罰決定、刑事判決作出之後未滿6個月的;

2)本人因違反交易所業務規則,被交易所公開譴責未滿3個月的。

(5)本人減持通過集中競價交易買入的公司股份,不適用上述承諾。本人減持通過集中競價交易買入的公司股份完畢後,繼續減持本人通過其他方式獲得的公司股份的,應當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及相關規範性文件的要求。

(6)本人不會因職務變更、離職等原因而拒絕履行上述承諾;同時如相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中國證監會、證券交易所就股份減持出臺了新的規定或措施,且上述承諾不能滿足證券監管部門的相關要求時,本人承諾屆時將按照相關規定出具補充承諾或重新出具新的承諾。

(7)本人將嚴格遵守我國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規定的關於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股及股份變動的有關規定,規範誠信履行相應義務。如本人違反本承諾進行減持的,自願將減持所得收益上繳公司。

本次擬減持事項與此前已披露的承諾是否一致 √是 □否

三、相關風險提示

(一)減持計劃存在不確定性風險,本次減持計劃人員將根據市場情況、公司股價等因素決定具體實施本次股份減持計劃,減持數量、減持價格存在不確定性。

(二)減持計劃實施是否可能導致上市公司控制權發生變更的風險 □是 √否

(三)其他風險提示

本次減持計劃符合《證券法》、《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有關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文件的相關規定。在減持期間,公司將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特此公告。

江蘇利通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0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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