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浙江如何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看浙江如何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2018年3月21日,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

一起来端详交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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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的《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称“《浙江实施意见》”),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与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交通运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称“《指导意见》”)大致相同。《浙江实施意见》中的五项基本原则,与《指导意见》的提法完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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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任务”是两个“意见”的主体。《浙江实施意见》与《指导意见》同样分了“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执法事项”“整合职责和队伍”“明确层级职责”“下移执法重心”“严格队伍管理”“加强执法保障”“规范执法行为”“健全协作机制”“强化作风建设”“加强党建工作”十项任务。《浙江实施意见》的一点“干货”,也就是在“主要任务”中。

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以交通运输部门名义实行统一执法

这方面,《浙江实施意见》与《指导意见》的规定相同。

省厅简单,相关执法职责本来就由厅内设机构承担,对外自然以交通运输厅名义。

市一级,即便不象县(市、区)那样实行“局队合一”体制,市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也同样以交通运输部门名义执法。即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是独立机构,在执法上也不具有独立性,是受同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委托执法。

县(市、区),都“局队合一”了,以局的名义执法顺理成章。

水网特别发达地区,公路、水路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可分设

《浙江实施意见》与《指导意见》有同样规定。《浙江实施意见》还特别明确了集中行使水路执法职能的执法队伍名称为“xx市港航行政执法队”。

但是“水网发达地区”与“水网特别发达地区”的认定标准和认定主体都未明确。杭嘉湖绍都大概都在“水网特别发达地区”之列。但也要根据需要决定是否分设。

县(市、区)一级似乎就不能分设公路、水路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因为《浙江实施意见》就没给它起名字。

市级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承担高速公路执法职责

《浙江实施意见》规定“市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承担市辖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和

市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执法职责,以及全市行政执法的监督指导、组织协调工作”,这是该方案的特色,也与浙江当前高速公路路政执法的实际相符,避免了高速公路路政执法体制的大动。

高速公路路政执法直接放到县(市、区)一级,这种把封闭的高速公路分段管理的模式肯定不现实。《浙江实施意见》就明确“县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承担本行政区域除高速公路外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职责”。

江西、贵州似乎已经明确实行全省高速公路执法集中到省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这种打破地区界限、高速公路系统内直接隶属的垂直管理模式,有利于内部的组织协调,保持政令畅通,提高了效率。但是也容易造成内部监督鞭长莫及、与地方形成“条块”摩擦。何况还有些高速公路就是市一级投资建设的。浙江这种做法,比较容易在集权与分权之间实现平衡。

各类园区交通运输执法纳入其综合行政执法范围

《浙江实施意见》也没有完全排斥“更大范围跨领域跨部门综合行政执法”,但把这种“大综合”主要限定在“

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区等各类园区(功能区)”。

《浙江实施意见》把园区分“已通过法定方式取得综合行政执法权限的园区”和“其他园区”两大类。对前者,交通运输领域执法事项纳入园区的综合行政执法范围。后者,又可分两种情况,实现派驻执法体制的,由整合派驻队伍后的执法队伍承担;没有派驻的,可以实行属地管理的执法体制。

大力推进“互联网+交通执法”

除了“最多跑一次”这样的浙江“招牌”,相比《指导意见》,《浙江实施意见》还更加强调“互联网+监管”。立足交通运输领域实际,明确提出了大力推进“互联网+交通执法”。要求“着眼信息共享、全面感知、智慧执法、精准治理,顶层设计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体系

,推行网上办案”。

《浙江实施意见》多处强调“非现场执法”,提出“大力推进非现场执法,加快非现场执法基础设施建设”。同时也不忘现场执法,要求“逐步普及执法终端,提高现场执法的信息化水平”。

互联网支付是更为便捷的支付方式。《浙江实施意见》对这种支付方式在交通运输执法中的应用提出了要求:“行政处罚管理系统全面接入浙江政务服务网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实现行政处罚罚款缴纳在线支付全覆盖”。

这些技术上的革新应用,也是对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一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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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组织实施”部分,2019年3月21日印发的《浙江实施意见》几乎完全移植了2018年11月27日的《指导意见》。其中都有“坚持蹄疾步稳、紧凑有序推进改革”,“于

2019年3月底前完成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整合组建工作”。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确实是需要“蹄疾”和“紧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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