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個月大孩子高燒42度媽媽請假被領導拒絕

9個月大孩子高燒42度媽媽請假被領導拒絕

原標題:9個月大孩子高燒42度 媽媽請假被領導拒絕:事假沒法批,按時來上班

9個月大的孩子發燒42度,媽媽向單位請事假遭到主管拒絕,要按曠工處理,1月9日,一則哺乳期女性的“維權”信息在大連本地社交平臺上引發熱議,按照顯示的聊天截圖內容,有網友譴責公司不近人情,有人認為制度就是制度,不能道德綁架,也有人質疑年輕媽媽請事假太多,同時也有人感慨婚育女性在職場和家庭之間的無奈。1月10日,記者聯繫上了事件中的當事人及其單位領導,還原了事情的始末,同時獲悉事發當晚主管領導已經告知當事人“先照顧孩子”。採訪中記者發現,在事件被廣泛關注和熱議的背後,是很多職場媽媽不得不面對的社會現狀。

“孩子發高燒公司不準假”引發網友熱議

在社交平臺上流傳著三張圖片,第一張是當事人小王的組長與主管的對話截圖,內容顯示小王的組長在接到電話後幫其向主管請假,主管對此的回覆是:她孩子病了,情況我特別理解,但是事假沒辦法批。這個希望她理解,公司有公司的規章制度,我的原話你發給她吧。

第二張是當事人小王與主管的直接對話截圖,主管表示:你孩子病了我們特別理解,但是如果一再請事假,公司的人力需求上就會吃緊沒辦法協調,也希望你能理解公司,並按照公司的規章如期上班,辛苦了。小王回覆稱:我孩子發燒42度,您覺得還能安心上班嗎?孩子九個月正在母乳。對此主管回覆:理解你,但是工作和家庭肯定需要協調開的,所以事假無法批准,抱歉。

此事是經過大連本地著名資訊博主“大連成”的賬號公佈的,第三張圖片是小王與博主的對話截圖,小王表示:我理解公司有制度,但孩子發燒也不可能提前知道,對於哺乳期的女性不知道是否要維權,因為請假不同意要算我曠工。

各方觀點

1。質疑公司不近人情

流浪的tony369:這就是老闆和你說的明天、平臺、發展與未來,至於他壓榨員工時高談闊論狼性團隊和感恩之類的,屁話!

@Olivia和miko:讓你加班就和你談人性,你和他談請假就和你說規章制度!

2。支持維護制度 認為不可道德綁架

布拉格廣場消失的人:真為管理者感覺悲哀,紀律規定在道德綁架上一分不值,如果一個企業連規定都沒有,該如何運作下去?請事假給你是人情,不給是道理。孩子的病真要那麼嚴重還有時間發微博,還有時間回別人信息?

遼B123456:不給假情理上讓員工無法接受,如果站在公司角度看也可以理解,畢竟單位一個蘿蔔一個坑,如果因員工脫崗造成公司的損失,員工會承擔嗎,不會吧!讓公司承擔公司多冤,別動不動道德綁架,凡事換位思考一下。

3。質疑當事人請假太多

是阿狸的好朋友呀:我就不信只有這一次突發事件你們領導不給你事假,聊天記錄說的也是一再請假不會批,你要一個禮拜請三回誰受得了啊,年前都忙,你自己工作完不成就得別人給你幹,然後領導的領導再去diss你領導,你領導也是有壓力有指標的吧,換個立場想一想,自己是主管員工總請假你鬧不鬧心?

阿初111:女的應該是經常請事假,大多數單位都是一個蘿蔔一個坑,剛開始請假,可能別的同事會幫忙分擔下,請假多了,同事們會有怨言的,孩子有病,大人都上火。唉,不讓請假,就扣錢吧,孩子沒事就行。現在企業工作都這樣,有暖心的單位,難遇。

4。理解職場媽媽的無奈

我兔漢三又回來啦:雖然明知道一個蘿蔔一個坑。但是現在正在懷孕的我,很理解這個母親。想象一下,自己的孩子42度高燒,還沒有人替你照顧孩子,真的會急死!孩子發燒42度,這可不是小感冒,這麼高的溫度會出人命的。

笨笨瓜瓜的美麗人生:女性的不平等現象,理解這位媽媽,又要工作,又要哺乳,又要照顧孩子,說公司開慈善的公司以後都找男人幹吧!

塗塗是個寶:這也是女性在職場受歧視的原因,同樣的職位,哪怕男性能力差一點,都會選擇男性。因為女性要生孩子,餵奶,孩子一生病基本都是媽媽請假回家。

5。無法兼顧就得自我協調和取捨

奶味小熊:九個月的孩子,就算沒發燒,也是必須有人時刻看護的呀!媽媽上班,家裡肯定有別人帶孩子。單位不批事假,就跟家裡人協調一下時間,實在不行就曠工幾天扣點錢又能怎麼樣呢?

午夜不回家aki:應該是高新園區的外包公司吧。這樣的公司應該有福利假期,這位員工為什麼不能請年假?這才年初,年假應該是可以請的呀?

當事人 孩子生病能不能請事假?事假和曠工是不是一碼事?

1月10日,記者聯繫上事件中的當事人小王,她的自然情況是這樣的:80後,孩子目前9個月大,仍在哺乳期,丈夫出差在外地,家中四位老人需要照顧。

小王告訴記者,1月8日晚上下班回家後,發現孩子生病,她於是請了9號的假。結果9號當天,孩子高燒到42°,無奈之下當天晚上她只好又向組長請10號的假。“在組長轉達了主管的意見後,我怕組長在中間為難,所以直接和主管進行了聯繫。”小王表示,於是出現了網上流傳的對話截圖。

小王告訴記者,之所以聯繫本地資訊博主大V是想讓網友幫忙評理“孩子生病了到底能不能請事假、事假和曠工是不是一碼事”。在她看來,孩子生病發燒是事實,自己請假並不是去做可去可不去的事兒,而是真的有事兒,是一種無奈的選擇,公司對事假該咋扣工資就咋扣,自己完全認可,但是曠工和事假不是一碼事,在她看來曠工是明知該去工作但是不上班,存在主觀故意,而且按照規定,曠工的後果和事假是不一樣的。

採訪中小王告訴記者,10號上午,項目經理已經與自己取得聯繫,態度非常誠懇,也幫自己做了協調,“讓我先照顧孩子”。小王表示,她打算過完週末週一上班。

單位負責人 每個人處的職位不同,角度和難處也不同!

1月10日,記者也聯繫上小王所在單位的項目經理王先生,他告訴記者,在9號晚上8點左右自己就接到了小王的電話,反映請事假主管未批一事,當時他告訴小王先照顧孩子,等第二天上班後具體瞭解一下,別讓員工之間出現誤會。

王經理稱,經過調查得知,因為工作性質原因,他們的排班比較精確,如果一個人請假缺崗的話得有人替班才能保證業務正常運轉,9號晚上小王第二次請假時由於主管協調資源困難,所以未批。同時由於工作中每個人的職位、分工不同,角度和難處也不同,再加上溝通中存在誤會,才出現了這樣的局面。

王經理稱,10號瞭解完相關情況後,自己又與小王進行了溝通和解釋,讓她先照顧孩子。後來經市場部門同事反饋,才知道前一天晚上此事已經傳到了網上。

採訪中,記者瞭解到,小王所在的單位實行三班倒,事假、病假、曠工都有相關的規定,因為小王目前尚在哺乳期,上白班班次,每天工作7小時,有1小時的哺乳假。

職場媽媽到底該如何平衡事業和家庭?

在這件事中,當事人小王糾結的是因孩子生病能否請事假,以及事假與曠工之間存在的性質差別問題,而事件之所以引發如此多的關注和熱議,深層原因還是婚育女性,尤其是年輕媽媽在職場與家庭之間存在很多無奈的社會現狀。

針對此事,很多網友指出小王有可能事假請的太多,也有人指出請不來事假可以用年假,現在剛剛年初,應該可以有年假可用。

對此,小王向記者袒露,自己入職這家單位後,結婚、懷孕、生育都是在單位完成的,2018年10月份休完產假恢復上班,這其間公司按照法律規定保障了自己的休假,她認為單位是很不錯的,另外重新上班至今的這段時間,因為上有老下有小,也確實請過事假。

基於此,小王告訴記者,自己之所以沒有請年假,一是因為休年假需要提前申請,而孩子突然生病,沒來得及。更主要的是在她內心,“感覺是對公司有虧欠的,覺得沒有為公司做貢獻”。在小王的概念中,年假是帶薪年假,而事假是扣工資,她是因為“不好意思新年才開始,還沒為公司乾點啥,就帶薪休年假”。

事假和曠工的區別在哪兒?

針對事假和曠工之間的區別,記者也諮詢了遼寧北方明珠律師事務所孫繼峰,孫律師指出,事假通常是指員工因私向企業依據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的約定提出請假過程,事假如何申請、批准目前法律無明確規定,通常由企業與員工在勞動合同中進行約定,目前,實踐中企業事假通常為無薪假期。另,按照規定:“職工請事假累計二十天以上且按照規定單位不扣工資的不享受當年年假的待遇”。

曠工是指員工在工作日未履行任何法律賦予、合同約定請假、離職的手續,擅自離崗、缺勤的一種行為,使得企業的管理方式歸於無效,通常企業會通過勞動合同、員工守則等企業內部管理制度來對擅自曠工超過雙方約定天數的員工進行處理,處理方式通常為除名,曠工期間工資為無薪,這種情況下通常視為企業合法解除勞動合同。

孫繼峰指出事假與曠工的管理均為企業通過企業制度、員工守則等企業內部文件約定的一種管理手段,區別在於,請事假,系員工依雙方約定在遵守企業管理制度、流程的情況下,經主管部門批准後,獲得的休假。而曠工,系員工不在遵守企業管理制度與流程,自行決定自身行為,其行為狀態與意義不同,所獲得的社會評價、後果不同,因此,企業為強化自身管理機能,通常在勞動合同、員工守則中約定,曠工超過約定天數,視為違反勞動合同,給予除名。 半島晨報、海力網記者於雅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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