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建議:社區調整工作時間 給居民更優質的服務

社區工作繁忙而瑣碎,串居民門、忙居民事、暖居民心是社區工作者每天工作的真實寫照。由於社區上下班時間與一般單位上下班時間相近,所以導致在職居民到社區辦理業務需要請假,有些業務還不一定能一次性辦理完畢,反覆和單位請假給居民造成了不便。如何調整社區人員的工作時間,市人大代表李宜珊提出建議。

李宜珊表示,社區工作的核心理念就是以人民為中心,為人民服務。一味延長社區工作時間可以讓居民下班來辦理業務,解決了在職人員辦業務請假的問題。但由於社區工作內容瑣碎繁雜,社區工作人員身兼數職(最新的社區網格化管理辦法中也將社區工作人員的工作內容進行了明確,既包括各類窗口、檔案工作同時還兼任入戶巡察工作),精力有限,薪酬微薄。

所以如何調整時間,找到滿足居民和社區工作人員雙方利益的行之有效的辦法,就顯得尤為重要。李宜珊建議,社區工作時間應調整為:週一至週五為正常工作日,週六日休息,法定節假日休息。正常工作日:上午工作時間:早9∶00——中午11∶30;午餐時間:11∶30——12∶00;下午工作時間:12∶00——16∶00,下班之後的時間留給社區工作人員自行分配入戶排查登記和個人生活、運動等。

調整社區工作人員工作時間類似於銀行的工作時間,方便在職人員中午下班後能來社區辦理各類業務,不至於請假。從社區辦理業務後還有時間去其他相關部門繼續辦理業務。如此方便群眾的同時,也有利於提高社區工作人員的工作效率,為社區長遠發展奠定基礎。(記者 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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