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孩子燒山闖禍事件多次重演!對此你怎麼看?

面試熱點|熊孩子燒山闖禍事件多次重演!對此你怎麼看?

01熱點概況

據有關方面通報,四川省涼山州木里藏族自治縣項腳鄉瓦科樑子“3·28”森林火災案起因現已查明:此次森林火災系犯罪嫌疑人田某某(男,11歲)於2020年3月28日14時在木里藏族自治縣項腳鄉項腳村後山用打火機點燃松針和木羅松煙燻洞內松鼠時,不慎失火引發。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由於此次通報的“3·28”涼山州木裡森林火災的起火點,距之後3·30涼山西昌突發森林大火地點約200公里遠,而後者造成19名救火英雄犧牲,因而引起了不少關注。有網友誤以為兩者是同一件事,對“熊孩子”引火燒山憤懣不已。而為了撲滅3·28大火,從四川省到州、縣,相關部門組織森林消防、地方專業撲火隊、應急民兵和群眾,投入大量資源進行滅火。僅4月4日一天就出動滅火人員4800多人。至4月8日明火撲滅時,火場過火面積約270公頃,昔日鬱鬱蔥蔥的山林盡毀,令人痛心。


木裡縣去年3月也曾發生森林火災,造成31名救火英雄遇難,起火原因確認為雷擊火。


02 主流觀點


@《南方都市報》:如果住在林區的人本身就是破壞生態資源的“主力”,如果絕大部分村民缺乏自然保護的基礎知識,對破壞自然環境的行為漠不關心,對社區和自然保護區的協調發展缺乏長遠的因果認識和可持續發展的認識,那麼類似的火險災害今後還是有發生的風險。


@網友:制度只是保障,教育才是根本,所謂教育就應該發揮社會,學校,家庭的力量,規範自己保護自然環境行為,教育下一代有保護自然環境意識。讓全社會意識到破壞環境就是破壞人類賴以生存的美好家園。保護環境更是持之以恆之事,伴隨經濟快速發展,人類已經對自然環境欠債,作為當代人,應有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的奉獻精神,保護環境勢在必行,是一件功在當下,利在千秋的大計。


03 深度分析


(一)本質:安全意識不到位,導致森林大火問題頻繁出現。


(二)關注點一:為何此類事件會反覆重演?


1. 個人安全意識不到位,缺乏保護自然的意識,對於險情的重視不足,導致問題頻發。


2. 安全教育不足,特別是對年輕人的教育不足,導致附近居民即使遭遇過火災,也缺乏足夠的安全意識。


3. 監管不嚴,森林防火需要持續發力,但是山區地形廣袤,而人力不足,給監管帶來了巨大的壓力,導致事故容易發生。


4.懲處力度不夠,導致個別人的思想上不重視,缺乏敬畏之心。


(三)關注點二:此類事件的危害。


1. 嚴重破壞環境,威脅附近居民安全。一旦火勢無法得到及時控制,很容易造成大面積的森林破壞,嚴重威脅當地自然環境。


2. 嚴重威脅救火人員的安全,耗費大量人力物力財力。


(四)關注點三:如何預防此類問題發生?


1. 當地居民要自覺提高安全意識,自己要主動保護自然環境,不在林區隨意使用明火,同時要自覺發揮監管作用,對於其他可能產生火災的危險因素也要及時避免和監督。


2. 加強宣傳教育,要做好日常防火安全教育,通過學校教育、日常宣傳、家庭教育等方式在當地居民心中牢固樹立起防火意識。


3. 政府應該加強監管,不斷完善相關險情處理機制,加強防火人員、物資配置,完善應急機制,一旦發生險情能及時合理處理,避免人員傷亡。同時不斷完善技術監管手段,做到早預防、早發現、早處理。


4. 加強災後問題的調查和懲處,並做好通報宣傳,倒逼當地居民養成遵紀守法的意識。


04 面試模擬


近日,有關部門通報了“3·28”四川木裡縣森林火災案的相關情況,火災起因是一名11歲的男孩兒在山裡用打火機點燃松針和木羅松,煙燻洞內松鼠時不慎失火引發的。對此,請談談你的看法。


05【參考解析】


由於一名11歲男孩的無心玩鬧,導致大面積森林火災,嚴重威脅當地居民生命安全,給國家造成了巨大損失,這樣事件的發生無疑令人憤怒和痛心。又讓我們不得不思考,為何會頻繁出現此類問題。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是很多林區居民的正常生活方式,這本是無可厚非的。對於一個11歲的孩子而言,本身對於火災缺乏足夠認識,也是正常的,但問題是這是一名從小生長在林區的孩子,按理來說其父母應當從小教育培養其森林防火的意識,但是這名小孩卻為了好玩而隨意用火導致災害發生,這也反映出了家長教育不力的問題。


作為林區居民,對於大自然更應該有敬畏意識。木裡縣在去年3月也曾經發生過森林火災,而且造成了31名救火英雄遇難,引發了全國人民的悲痛。但是在一年後的今天,在同一個地方又再次發生的火災,這反映的當地居民防火意識的嚴重不足。木裡縣地處西部山區,原本地形就十分廣袤,原始森林面積龐大。這樣的自然環境,加上一些自然或人為因素,都很容易造成火災,這就需要我們當地政府進一步加強防火監管。此外對於相關問題的懲處力度不夠,也導致了個別人思想上不夠重視,對於法律缺乏敬畏之心。比如對於這名11歲的孩童而言,從法律上也許他不需要揹負相關的責任,但是如果不讓其付出一定的代價很有可能會引發破窗效應。


對於這些原始森林地區而言,地形複雜交通不便,面積廣袤,一旦發生火災,無論是救火還是搶險,都存在極大的困難,需要耗費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甚至還會嚴重威脅救火人員的安全。因此對於這些地區來說,如何防範災害才是關鍵。我認為要做好如下幾點:


首先,當地政府要不斷強化安全意識教育。要通過學校教育在廣大學生心中樹立起防火意識,同時當地居民家庭也應主動教育引導孩子,在平時的遊玩嬉戲中不要使用明火。此外也要做好日常防火宣傳,在林區各個路口多設立防火意識宣傳警告牌,對於外來人員要及時提醒其防火,避免問題發生。


其次,當地居民要自覺提高安全意識,主動保護自然環境,在日常的生活生產過程中,不能隨意使用明火。同時也要自覺發揮監管作用,對於其他各種自然或人為因素可能帶來的森林火災也要及時制止或上報有關部門。


再次,政府應該加強監管,不斷完善相關險情處理機制,加強防火人員、物資配置,完善應急機制,一旦發生險情能及時合理處理,避免人員傷亡。同時不斷完善技術監管手段,做到早預防、早發現、早處理。


最後,要加強災後問題的調查和懲處,及時鎖定責任人並依法處置,通過通報宣傳,倒逼廣大居民養成遵紀守法的意識。

防範森林火災,非一時之功,需持久發力,只有各方主動踐行主體責任才能真正防範於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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