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糾紛無小事 法官傾心促和解

“王法官,這是我給她的賠償款。俗話說不打不相識,希望經過這件事兒後,我們還能做個朋友。”4月10日,雨雪紛紛,在市山城區人民法院門口,一個五十多歲的女子將一千元的現金交到了王淑靜法官手裡。

原來,這是一起貌似普通的兩輛電動車相撞的侵權案件,承辦法官王淑靜看到這個案件後,沒有因為案情簡單、標的額小而主觀的認為這是一起簡單的案件。通過和原被告多次電話溝通,王法官瞭解到,這起案件標的額雖然只有幾千元,但經交警隊、城管、中間人多次調解均以失敗告終。案件法律關係雖然簡單,但化解當事人之間的矛盾怨氣才是解決這個案件的關鍵所在。

找到問題癥結後,承辦法官王淑靜有的放矢,決定讓當事人“洩火”。因疫情特殊時期不方便組織當事人見面調解,她一次又一次的通過電話與當事人進行溝通,讓當事人把話說完、說夠。數十通電話之後,當事人終於將心裡的不快都倒了出來,雙方也都冷靜了下來。這時,王淑靜法官耐心細緻的將原告訴訟請求中的合理部分分別和原被告進行溝通,最終雙方達成被告賠償原告一千元的調解意見。

調解意見達成後,被告主動要求立即履行,並在電話裡對法官表示:“王法官,我一直只是聽到你的聲音,還沒見過你本人,我現在就把錢送到法院,正好也當面謝謝你!”於是,就發生了前文被告冒著雨雪到法院送賠償款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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