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故事:不穿法袍的“法官”

對於王某發來說,如果不是縣法院陪審員王華平的耐心勸導,自己心中這股怨氣不會消散得這麼快,甚至有可能錯過陪伴女兒高考的重要時刻。

2019年12月18日,王某發因經濟糾紛與前妻發生爭執,情緒激動之下隨手拿起門邊的菜刀砍傷了前來阻止的吳某勝,造成吳某勝輕傷二級。主動投案後的王某發對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和罪名沒有異議,內心卻存有芥蒂。他認為前妻與吳某勝存在隱情,吳也是導致自己家庭破裂的一個重要因素,這次傷到了他,仍不能解恨,心中有憤慨的王某發甚至還揚言出獄後要報復。

在接到這個案子後,王華平反覆翻閱案卷,多方瞭解案情,憑著自己基層工作經驗,多次與王某發溝通。在溝通過程中,心細的王華平注意到,王某發十分牽掛正面臨高考的女兒,並且表露出擔心會因自己的事影響女兒高考前的複習。抓住王某發這一情感焦點,王華平一邊用自己的生活經驗和一些淺顯的道理以及鄉土話有理有據的引導當事人,一邊讓其女兒勸說父親認罪認罰,爭取寬大處理。在王華平的土言土語勸說下,王某發終於放下心中怨氣,願意認罪認罰。

在庭審合議時,王華平提出吳某勝對矛盾激化有過錯,王某發已通過其親屬賠償了經濟損失並取得吳某勝的諒解,同時考慮到王某發女兒需要父親陪伴的情感因素,她認為可以從情理出發,從輕處罰,審判長也同意了陪審員的意見。

“聽到判決後,我特別感謝陪審員,要不是她認真負責,多次做工作,讓我深刻認識錯誤,女兒可能會埋怨我,真的要謝謝陪審員給了我陪在女兒身邊的機會!”王某發說。

“術業有專攻”,為加強法學理論知識的學習,王華平經常到法院借閱法律書籍,為自己充電;每次接到陪審的通知之後都會詳細詢問陪審的案件是什麼類型的案件,提前學習相關法條;案件開庭時,她會在筆記本上認真做筆記,在合議庭合議時,她對於案件事實的認定、還原案件真實情況積極發揮人民陪審員的作用;她還關注司法實踐中案例的分析,對自己看到的、聽到的案件都有意識地去作出自己的判斷;同時,再結合自己多年來農村工作的經驗,在參與案件的審理和調解特別是一些涉及家庭類糾紛案件的調解中,發揮了村幹部特有的作用。

作為村裡的婦女主任,她還經常結合法院案例給村民普法,用在法庭積累的法律知識為村裡的群眾解決問題。她說:“人民陪審員不僅是一種榮譽,更是一種責任,是人民和法律賦予的神聖的職責,為此我要付出更多努力才能不負重託。”

在雙峰法院有152名人民陪審員,他們來自基層群眾,來自各行各業,熟悉社情民意,所以更能“化干戈為玉帛”;他們敢於陪審、樂於陪審、善於陪審;他們將智慧和良知凝聚成公正的砝碼,他們不是法官,卻默默地向世人演繹著法官的光榮與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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