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出臺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實施試行細則

保定市出臺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實施試行細則

本報訊(記者劉菲菲)老舊小區加裝電梯,不僅是適應老齡化需求、方便居民生活的民生實事,也是完善城市功能配套、提高居住品質、方便居民生活的一件大事。4月16日,我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公佈《保定市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實施細則(試行)》及《保定市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流程圖》。

據悉,細則規定既有住宅加裝電梯須經加裝電梯所在單元全體業主同意;加裝電梯擬佔用業主專有部分的,還須徵得該專有部分的業主同意;既有住宅應當具有合法的房屋權屬證明,且未列入房屋徵收範圍和計劃;既有住宅符合城市規劃並滿足建築結構、抗震、消防等規範和標準;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擬佔用小區公共道路、綠地等公共區域,須徵得相關權益業主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等具體內容。

另外,關於加裝電梯及使用維護費,細則規定用由加裝電梯服務範圍內的業主共同承擔,業主根據所在樓層、面積等因素分攤資金,分攤比例由出資的全體業主協商確定。若申請使用房屋所有人及其配偶名下的住房公積金,須提供不動產權證書、加裝電梯工程費用發票及分攤方案、竣工驗收備案文件及其他資料。專有部分佔加裝電梯所在單元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佔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可申請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來源:長城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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