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一口吃欲,鬆雀鷹也敢抓

為了一口吃欲,松雀鷹也敢抓

“我和其他隊員巡邏時,發現耕海西路旁的小樹林裡有燈光,我們立刻趕過去,發現有一輛白色的小轎車停在小樹林旁,一名男子從樹林裡出來,褲袋裡裝著一把彈弓並露出了一段皮筋,我們就把那名男子的攔下來。”慈溪市現代農業開發區管委會的治安巡邏隊員描述當天晚上的情形。打鳥男子莫某被當場抓獲,並從其車後備箱裡搜出了斑鳩、松雀鷹等物。2020年4月15日,被告人莫某因犯非法獵捕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被慈溪市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2020年1月19日晚上7時許,莫某攜帶頭燈、彈弓等工具駕車外出狩獵,途徑慈溪市附海鎮瀋海高速與鄭家浦路交叉口西南側的一處小樹林,看到一隻類似鷹的大鳥從灌木叢中飛出。大鳥不知為何飛得不快,他便追趕大鳥,並最終抓住,放入其車後備箱的釣魚桶內。之後莫某開車沿耕海西路離開,看到一隻斑鳩在車前方從左往右飛了過去,他便停車去找,在路邊的一棵樹上發現後,用彈弓打了好幾次才打中,莫某將斑鳩也放入後備箱。在繼續尋找的過程中,莫某被巡邏保安抓獲。

當保安打開後備箱時,發現類似鷹的大鳥已經死亡,斑鳩腹部有貫穿傷,並有大量血液沾染的痕跡。據莫某交待,其打鳥用的彈弓一共有兩把,鋼珠共有1100顆左右,都是在淘寶上買的。頭戴探照燈是2019年7、8月在附海的一家漁具店買的。“我打鳥一是為了吃,二是享受狩獵追捕的過程,想不到後果這麼嚴重。”

案發後,涉案斑鳩已被放生。經福建閩林司法鑑定中心鑑定,鳥類屍體1只屬於隼形目鷹科松雀鷹,列入《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國家Ⅱ級保護物種(價值人民幣25000元);鳥類活體1只屬於鴿形目鳩鴿科珠頸斑鳩,列入《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價值人民幣300元)。

莫某獵捕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犯罪行為,不僅破壞了野生動物資源,也對涉案野生動物所在的慈溪市生態安全造成很大影響。慈溪檢察院在追究莫某刑事責任的同時,一併追究其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民事責任。目前慈溪檢察院已將民事公益訴訟案件線索移交給寧波市檢察院。下一步,寧波市檢察院將對莫某提起民事公益訴訟,要求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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