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胥吏制度:宋及之前的胥吏

由于中国几千年的宗法社会,特别是西周时代,政府官职实行的是世卿世禄制,基本是DNA说了算。这种体制到了春秋战国时期才遭受到有力冲击,这是由于兼并过程中要解决人才问题。秦在这一过程中对在DNA基础上构建的世卿世禄制的否定最有成效,使得它终于得以统一全国,使郡县制随后在全国确立。

中国古代胥吏制度:宋及之前的胥吏

秦汉时期,因职务不同,工作内容、方式有不同,但官与吏没有什么区分。虽然汉以后,士人进入政府会被称之为官,庶人进入政府被称之为吏(所谓“庶人在官,府史胥徒也”),可是因吏而入官者并不在少数。

如前所述,汉代的许多官员都是从政权底层的吏一路打拼上来的;更不用说汉朝的开创者刘邦乃是秦朝根本不入流的小小“亭长”,既不是官,而且连吏都不是,属于胥徒,不过却管着两个地位更低的胥徒:亭父、求盗。至于追随刘邦的这批人,未战死者皆成为开国元勋的大多或吏或胥出身,如萧何是沛县主吏,司马迁说 “(萧)何于秦时为刀笔之吏”,曹参是狱掾,夏侯婴是厩驺(管一县之车马)等等,无一不是来自社会最底层,故有“布衣将相”之说。

中国古代胥吏制度:宋及之前的胥吏

如前所述,汉与秦一样官与吏仍旧相通。然而,在政府做事,不论是官也好,吏也好,都是有一定文化的人。没文化当然不可能做官,无文化也承担不了大量的案牍文字工作。只不过比较起来,对吏的文化程度相对要求低一些。秦朝“以吏为师”说明官与吏是合一的,同时也都是有文化的人。

魏晋南北朝时期,由于九品中正制的盛行,入仕已是“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到东晋时完全固化。做官尚且分上品下品,就愈加不屑为吏。这种情况下,吏的地位更加低下,官与吏的区分明显了。

在官的眼中,吏役属于同类,受到轻视。但由于吏与役的分工明确,“服役吏”(衙役)地位日益低贱,与从事文牍之吏的距离也随之迅速拉开了。

中国古代胥吏制度:宋及之前的胥吏

隋唐时期,官与吏开始分途。区分二者之间的一条界线就是“流”。流就是品类、等级,所谓“不入流”“三教九流”就是此意。有流内之说当然也就有流外之说。“流外”之说出现在南北朝时期,但在当时还未形成与有品级的流内官相对应的完善体系。隋炀帝推行科举取士,九品中正制逐渐退出选官舞台,唐朝继承了科举取士,并加以完善制度化。

这使得在官制上形成了流内与流外官的区分。这是秦汉以来第一次在官吏制度上明确官员与吏员的区分。由于科举的盛行,使得吏的社会地位为士子所轻视。唐代明文规定,“流外出身人今后勿授刺史、县令、录事参军”。

中国古代胥吏制度:宋及之前的胥吏

官吏虽逐渐分途,但吏通过积累年资,总有不在少数的吏能入“官”,成为低品(八品九品,少数七品甚至更高品级)官员。更由于唐代贞观遗韵,重视选用能官干吏,一批胥吏出身的人才得以进入政府,有的渐成为高官。

宋朝以后,中国历史上再也未出现过梁唐晋汉周这样的局面,这是宋朝强化皇权与中央集权的结果。宋太祖、宋太宗为了消除有枪杆子就有地盘的五代割据,强干弱枝,同时不惜从中央到地方广设官职,政府机构叠床架屋,官员之间相互监视,相互牵制,导致的严重后果是官冗官滥。有官则有吏,吏又往往是官的多倍。据学者研究,唐代中央政府有吏3000——4000人上下,地方政府有吏近10万人。

中国古代胥吏制度:宋及之前的胥吏

宋代中央政府有吏在5000人上下,地方衙门有胥吏约22万。宋朝胥吏,包括中央机构如省、曹、寺、监和地方行政机构诸路监司、州县的各类僚属,名称繁多。《云麓漫钞》卷一:“下至胥吏,则有通行官、专知官、孔目官、直省官;走卒则有散从官;流外有梓官、阴阳官;军校有辇官、天武官之号。”常见的还有曹司、令史、书吏、掌库、典库、吏人、役人、公人、录事、守当官,等等。

中国古代胥吏制度:宋及之前的胥吏

宋代胥吏最初无俸,遂靠索贿为生,办事必先行贿,“凡贿赂先至者,朝请而夕得;徒手而来者,终年而不获。”此后,朝廷不得不更弦易张,给吏俸禄,而且与官员俸禄一样优厚有加,一个极端跳到另一极端。在朝为官的右司谏王岩叟说:“三省胥吏,岁累优秩,日给肉食,月享厚禄,寒暑有服,出入乘官马,使令得管卒,郊礼沾赐赉,又许引有服亲为吏,如士大夫任子无异。”可惜的是这种优厚待遇并没有“尽禄天下吏人”,而是将天下胥吏分为两类:一类是领取俸禄的,称“重禄公人”;一类仍是没有俸禄的,称“无禄公人”。唯有中央各部门胥吏享受到最优厚待遇。“无禄公人”要生存要养家糊口,只有一条生路,那就是索贿,不给钱不办事。

中国古代胥吏制度:宋及之前的胥吏

宋朝科举受重视。宋朝科举共进行118次,取进士42577人,平均每次约361人。倘若加上落榜士子,这是一个很大的知识分子群体。自从有了科举取士制度后,政府官员的一个重要来源就是科举出身者。其次则是恩荫制的推行,中高级官员子弟纷纷得以进入官场。这就导致一个问题,进入政府机构的这两类人,原先只习经书、诗赋,基本不熟悉典章刑律,不谙行政事务。但法律、条例又是处理日常事务的基本遵循,恰恰这是吏的强项,于是官员们不得不依靠胥吏,形成宋朝特有的官弱吏强的行政局面。顾炎武评论说:“夺百官之权而一切归之吏胥,是所谓百官者虚名,而柄国者吏胥而已。”

与宋并存的金朝,因有史料记载,使我们得知,金代吏员是有俸禄的。中央各部门的吏员皆有俸给,最高的可以支正六品俸,每月计有“钱粟二十五贯石,麦五石,绢各十七匹,绵七十两”;最低的是胥徒,如驼马牛羊群子、挤酪人,仅有钱粟三贯石而已。中央吏员出差另有补贴,而且规定的比较详细,便于执行。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