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廷文化极度不自信 屡兴文字狱

鳌拜这个政治符号的覆灭,客观上也加强了康熙中央集权的统治,所谓杀一儆百。鳌拜在位时,朝廷内就说他不把康熙当回事,其他官员看在眼里,现在鳌拜被铲除了,其他官员自然也看在眼里。其实,康熙亲政后,头疼的人和事远远不止鳌拜一个人,三藩割据势力,以及文字狱的兴起,都是接下来康熙的几个重手笔。

尤其是文字狱,可以说是血流成河,史无前例。中国的文字狱古已有之,历朝历代屡见不鲜。但是到了清朝,几乎到达了“变态”的程度。

清廷文化极度不自信 屡兴文字狱

文字狱,《汉语大词典》定义为“旧时统治者为迫害知识分子,故意从其著作中摘取字句,罗织成罪”,《中国大百科全书》定义为“明清时因文字犯禁或借文字罗织罪名清除异己而设置的刑狱。”文字狱”并非清朝发明,自古以来,将相王侯都玩过这一招,只是到了清朝,将文字狱用到了新高潮,尤其是乾隆朝,更是高潮中的高高潮。

意识形态工作是极其重要的,不过“意识形态”这四个字也没有那么玄乎,说白了就是“官者行政、百姓生活的指导思想”,清代皇帝之所以大施文字狱,说到底就是极度文化不自信,文化自信和不自信都是有理由的,满清政府的文化不自信是有渊源的。

当年,努尔哈赤时期的山海关外,满清的前身女真部落还是原始社会,除了“烧烤”和“皮草”之外,女真部落没有任何文化积淀,入关后,为了压制汉族人的民族独立反抗意识,树立清朝统治的权威,清政府大肆兴起“文字狱”,“文字狱”的字面意思不难理解,因为文字而下狱,只要说了不该说的,写了不该写的,都可能面临灭顶之灾,当然,什么样的文字为“不该”,最终解释权归清政府。

清廷文化极度不自信 屡兴文字狱

插播:四大名著,三部出在明朝是有道理的。相对于明朝的文化繁荣、百花齐放,大家可以想一想,清朝有什么样的好文字千古流芳的,你指定想不起多少,因为,很多历史文献就断定在了清朝。

清政府履行“文字狱”的结果是,造成社会恐怖,文化凋敝,从而禁锢了思想,摧残了人才,严重阻碍了中国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这是清朝,尤其是“康乾盛世”对后人的“贡献”之一。

文字狱说白了就是满清政府在全国规定“不允许说我不好,隐射也不行,玩文字游戏也不行,我认为你说了不利于我的话更不行”。清初,努尔哈赤、皇太极时期主要的精力在打天下,顺治之后基本上主要精力是巩固江山。因此,巩固江山的机构建设工作,包括思想文化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顺治朝后,一直到嘉庆朝,基本上一直都在忙这件事,实践证明,一个民族可以通过武力征服另一个民族,但是文化不能,文化的顺从和反抗都是内在的,都是由内而外的,这一点,汉人知道,满人也知道,满人也知道汉人知道。

清廷文化极度不自信 屡兴文字狱

其实,两个人的相处,就跟两个民族相处一样,日常生活中,我们或许会遇到自己不喜欢,甚至极其不喜欢的人,有的是“朋友”关系,有的是利益关系,有的是隶属关系,社会经验要求我们不能把一些不良情绪和表情放在脸上和嘴上,但是,即便伪装的再好,从心底里的那种“不认同感”却时常涌上心头。当时的满汉,也是这种情况。

常规套路是: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一手怀柔,对于愿意屈从的,封官加爵;一手来硬的,对于不愿意屈从,并怀念前朝的,杀,无赦。

康熙朝第一文字狱案,要从庄廷鑨明史案说起。

明熹宗天启朝内阁首辅朱国祯受魏忠贤排挤,告病回到老家浙江乌程,编了一本《皇明史概》并刊行,未刊的稿本有《列朝诸臣传》。明亡后,浙江湖州有个叫庄廷鑨的富户,他是个盲人,受“左丘失明,厥有国语”的鼓舞,也想搞一部传世史作。但他自己并不通晓史事,于是出钱从朱国祯后人处买了史稿,并邀请了江南一带有志于纂修明史的才子,补写崇祯朝和南明史事。

在叙及南明史事时,仍尊奉明朝年号,不承认清朝的正统,还提到了明末建州女真的事,如直写努尔哈赤的名字,写明将李成梁杀死努尔哈赤的父祖,斥骂降清的尚可喜、耿仲明为“尚贼”、“耿贼”,写清军入关用了“夷寇”等等,这些都是清廷极为忌讳的。

清廷文化极度不自信 屡兴文字狱

康熙二年(1663年)五月二十六日,在山水秀丽的杭州城,清军将《明史》案一干“人犯”七十余人(为《明史》写序的、校对的,甚至卖书的、买书的、刻字印刷的以及当地官吏),或凌迟、或杖毙、或绞死,一时血溅人间天堂。“主犯”庄廷鑨剖棺戮尸,另有数百人受牵连发配充军。

此后,康熙五年黄培诗案、康熙十九年朱方旦案、康熙五十年《南山集》案,皆为类似“大案要案”,据不完全统计,康熙朝有影响的“文字狱”案共7起、雍正朝7起、乾隆朝更是多达23起。和其他冤案不同,文字狱针对的基本都是一些思想者、思考者。

前两天,我在历史学家曲波、清馨编著的《大清十二帝》一书中看到一句话,让我印象非常深刻,书中说到:“对于满清来说,文字狱最大的作用是,让整个民族、整个国家进入集体无意识、无思考状态”。我深以为然。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