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廷文化極度不自信 屢興文字獄

鰲拜這個政治符號的覆滅,客觀上也加強了康熙中央集權的統治,所謂殺一儆百。鰲拜在位時,朝廷內就說他不把康熙當回事,其他官員看在眼裡,現在鰲拜被剷除了,其他官員自然也看在眼裡。其實,康熙親政後,頭疼的人和事遠遠不止鰲拜一個人,三藩割據勢力,以及文字獄的興起,都是接下來康熙的幾個重手筆。

尤其是文字獄,可以說是血流成河,史無前例。中國的文字獄古已有之,歷朝歷代屢見不鮮。但是到了清朝,幾乎到達了“變態”的程度。

清廷文化極度不自信 屢興文字獄

文字獄,《漢語大詞典》定義為“舊時統治者為迫害知識分子,故意從其著作中摘取字句,羅織成罪”,《中國大百科全書》定義為“明清時因文字犯禁或借文字羅織罪名清除異己而設置的刑獄。”文字獄”並非清朝發明,自古以來,將相王侯都玩過這一招,只是到了清朝,將文字獄用到了新高潮,尤其是乾隆朝,更是高潮中的高高潮。

意識形態工作是極其重要的,不過“意識形態”這四個字也沒有那麼玄乎,說白了就是“官者行政、百姓生活的指導思想”,清代皇帝之所以大施文字獄,說到底就是極度文化不自信,文化自信和不自信都是有理由的,滿清政府的文化不自信是有淵源的。

當年,努爾哈赤時期的山海關外,滿清的前身女真部落還是原始社會,除了“燒烤”和“皮草”之外,女真部落沒有任何文化積澱,入關後,為了壓制漢族人的民族獨立反抗意識,樹立清朝統治的權威,清政府大肆興起“文字獄”,“文字獄”的字面意思不難理解,因為文字而下獄,只要說了不該說的,寫了不該寫的,都可能面臨滅頂之災,當然,什麼樣的文字為“不該”,最終解釋權歸清政府。

清廷文化極度不自信 屢興文字獄

插播:四大名著,三部出在明朝是有道理的。相對於明朝的文化繁榮、百花齊放,大家可以想一想,清朝有什麼樣的好文字千古流芳的,你指定想不起多少,因為,很多歷史文獻就斷定在了清朝。

清政府履行“文字獄”的結果是,造成社會恐怖,文化凋敝,從而禁錮了思想,摧殘了人才,嚴重阻礙了中國社會的發展和進步。這是清朝,尤其是“康乾盛世”對後人的“貢獻”之一。

文字獄說白了就是滿清政府在全國規定“不允許說我不好,隱射也不行,玩文字遊戲也不行,我認為你說了不利於我的話更不行”。清初,努爾哈赤、皇太極時期主要的精力在打天下,順治之後基本上主要精力是鞏固江山。因此,鞏固江山的機構建設工作,包括思想文化工作就顯得尤為重要。順治朝後,一直到嘉慶朝,基本上一直都在忙這件事,實踐證明,一個民族可以通過武力征服另一個民族,但是文化不能,文化的順從和反抗都是內在的,都是由內而外的,這一點,漢人知道,滿人也知道,滿人也知道漢人知道。

清廷文化極度不自信 屢興文字獄

其實,兩個人的相處,就跟兩個民族相處一樣,日常生活中,我們或許會遇到自己不喜歡,甚至極其不喜歡的人,有的是“朋友”關係,有的是利益關係,有的是隸屬關係,社會經驗要求我們不能把一些不良情緒和表情放在臉上和嘴上,但是,即便偽裝的再好,從心底裡的那種“不認同感”卻時常湧上心頭。當時的滿漢,也是這種情況。

常規套路是:兩手抓,兩手都要硬。一手懷柔,對於願意屈從的,封官加爵;一手來硬的,對於不願意屈從,並懷念前朝的,殺,無赦。

康熙朝第一文字獄案,要從莊廷鑨明史案說起。

明熹宗天啟朝內閣首輔朱國禎受魏忠賢排擠,告病回到老家浙江烏程,編了一本《皇明史概》並刊行,未刊的稿本有《列朝諸臣傳》。明亡後,浙江湖州有個叫莊廷鑨的富戶,他是個盲人,受“左丘失明,厥有國語”的鼓舞,也想搞一部傳世史作。但他自己並不通曉史事,於是出錢從朱國禎後人處買了史稿,並邀請了江南一帶有志於纂修明史的才子,補寫崇禎朝和南明史事。

在敘及南明史事時,仍尊奉明朝年號,不承認清朝的正統,還提到了明末建州女真的事,如直寫努爾哈赤的名字,寫明將李成梁殺死努爾哈赤的父祖,斥罵降清的尚可喜、耿仲明為“尚賊”、“耿賊”,寫清軍入關用了“夷寇”等等,這些都是清廷極為忌諱的。

清廷文化極度不自信 屢興文字獄

康熙二年(1663年)五月二十六日,在山水秀麗的杭州城,清軍將《明史》案一干“人犯”七十餘人(為《明史》寫序的、校對的,甚至賣書的、買書的、刻字印刷的以及當地官吏),或凌遲、或杖斃、或絞死,一時血濺人間天堂。“主犯”莊廷鑨剖棺戮屍,另有數百人受牽連發配充軍。

此後,康熙五年黃培詩案、康熙十九年朱方旦案、康熙五十年《南山集》案,皆為類似“大案要案”,據不完全統計,康熙朝有影響的“文字獄”案共7起、雍正朝7起、乾隆朝更是多達23起。和其他冤案不同,文字獄針對的基本都是一些思想者、思考者。

前兩天,我在歷史學家曲波、清馨編著的《大清十二帝》一書中看到一句話,讓我印象非常深刻,書中說到:“對於滿清來說,文字獄最大的作用是,讓整個民族、整個國家進入集體無意識、無思考狀態”。我深以為然。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