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非津籍隨遷子女入學所需的“五證”該如何辦理?

依據《天津市居住證持有人隨遷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實施細則》之規定:

居住證持有人可以為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隨遷子女申請在本市接受義務教育,相關申請要求由居住證載明的居住地所屬區縣教育行政管理部門確定。居住證持有人隨遷子女申請在本市接受義務教育應提交下列基本材料:

(一)在有效期內的居住證原件及複印件。

(二)居住證持有人及其隨遷子女的居民戶口簿原件及複印件。

(三)居住證持有人及其隨遷子女在本市合法居所的證明,包括居住證持有人自有住房不動產權證書原件及複印件,或者居住證持有人與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不動產權證書原件及複印件,或者居住證持有人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原件及複印件;已簽訂《天津市商品房買賣合同》或《天津市房產買賣協議》尚未取得不動產權證書的,提供《天津市商品房買賣合同》或《天津市房產買賣協議》原件及複印件、契稅完稅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四)居住證持有人在本市的務工就業證明

,包括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件、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或確立勞動關係存在的有效證明等原件及複印件,並提供居住證持有人在本市的社會保險繳費憑證。在本市靈活就業的居住證持有人需提供工作單位或居住地所在鄉鎮、街道辦事處開具的就業證明原件及複印件,並提供在本市的社會保險繳費憑證。

(五)本市或原戶籍地衛生部門簽發的隨遷子女兒童預防接種證原件及複印件。

速看!非津籍隨遷子女入學所需的“五證”該如何辦理?

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只要符合天津市教委的相關管理規定,上述五證齊全,便可享受與天津居民子女同等待遇,擁有天津學籍由區縣教育局統籌就近安排在公辦小學就讀。

非津籍子女需要“五證”辦齊才可申請在津上學,不少外來務工父母不知道“五證”如何辦理。“五證”中除了戶口本其他四個證明該如何辦理呢?

如何辦理居住證?

對於還沒辦理過居住證的在津外來人口來說,首先要做的是一般是申報居住登記。

在津辦理居住登記6個月以上且擬繼續居住的境內來津人員,可以申領居住證(在津繳納社保、購買房屋等已超過6個月的,可直接申請辦理居住證)。

居住證辦理業務可全程網上辦理,十分方便。

還沒辦理居住證的外來人口可以登錄天津市公安局官網“天津公安民生服務平臺--業務辦理--戶政--居住證相關業務”馬上網上辦理。

如何辦理務工證明?

根據居住證持有人的不同就業狀態,務工就業證明主要分為3種:

法人子女入學應提供工商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件;

務工人員子女入學應提供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或確立勞動關係存在的有效證明等原件及複印件,並提供居住證持有人在本市的社會保險繳費憑證;

在本市靈活就業的居住證持有人需提供工作單位或居住地所在鄉鎮、街道辦事處開具的就業證明原件及複印件,並提供在本市的社會保險繳費憑證。

如何辦理合法居所證明?

據《天津市居住證持有人隨遷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實施細則》,居住證持有人及其隨遷子女在本市合法居所的證明包括:

居住證持有人自有住房不動產權證書原件及複印件,或者居住證持有人與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不動產權證書原件及複印件,或者居住證持有人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已簽訂《天津市商品房買賣合同》或《天津市房產買賣協議》尚未取得不動產權證書的,提供《天津市商品房買賣合同》或《天津市房產買賣協議》原件及複印件、契稅完稅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如何辦兒童預防接種證?

據瞭解,隨遷子女兒童預防接種證,由本市或原戶籍地衛生部門簽發,申請入學需提供原件和複印件。

備齊五證後還需提前登記 統籌安排學校

各區縣教育行政管理部門將依據本區縣居住證持有人隨遷子女申請接受義務教育登記情況,及時調整配置教育資源,將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統籌安排在公辦學校就讀。

居住證持有人可以為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隨遷子女申請在天津接受義務教育,應在入學前一年到居住證載明的居住地所屬區縣教育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登記。

以下為已經發布的2020年天津各區隨遷子女入學登記通知~

河西區

關於辦理2020年居住證持有人

隨遷子女申請小學入學登記手續的通知

為做好取得河西區居住證的來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工作,根據津政辦發[2016]32號《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轉發市發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擬定的天津市居住證管理辦法配套實施細則的通知》中關於《天津市居住證持有人隨遷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現將河西區2020年居住證持有人隨遷子女申請入學登記工作公告如下:

一、登記對象

居住證持有人隨遷子女適齡兒童應年滿6週歲(201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二、登記時間、地點

1.登記時間:

2020年4月1日—4月30日(法定節假日除外)

週一至週五每天9:00——4:30

2.登記地點:

天津市河西區行政許可服務中心(洞庭路20號)

登記諮詢電話:28334781

三、需提供的相關證件

居住證持有人隨遷子女申請在我區接受義務教育,應提交下列基本材料原件:

(一)在有效期內的本區居住證

(二)居住證持有人及其隨遷子女的居民戶口簿。如父、母、子女戶籍不在一起的,需提供結婚證和孩子的出生證明。

(三)居住證持有人及其隨遷子女在本區合法居所的證明。居住證持有人提供的合法居所證明上的地址須與居住證上的地址保持一致。

1.居住證持有人自有住房的:需提供居住證持有人自有住房不動產權證書。住房不動產權證書所有人必須是居住證持有人或其配偶、父母。

已簽訂《天津市商品房買賣合同》(或《天津市房產買賣協議》)尚未取得不動產權證書的,提供《天津市商品房買賣合同》(或《天津市房產買賣協議》)、契稅完稅證明。

2.居住證持有人租賃住房的:需提供在有效期內的居住證持有人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須在河西區房管局(黃埔南路2號)辦理。

(四)居住證持有人在本市的務工就業證明及社會保險證明

1.本市的務工就業證明:如自己開公司的需提供工商營業執照(正本或副本);如在單位工作的需提供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或確立勞動關係存在的有效證明;靈活就業人員需提供居住地所在街道辦事處開具的就業證明。

2.本市的社會保險證明:居住證持有人需提供本人在本市近期連續且不少於一年(2019年4月至2020年3月或2019年5月至2020年4月)的社會保險證明,至少包括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兩個險種。需提供天津市社會保險繳費證明和天津市社會保險參保人員繳費查詢清單。

(五)本市或原戶籍地衛生部門簽發的隨遷子女兒童預防接種證

四、注意事項

1.居住證持有人要確保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如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將取消居住證持有人隨遷子女入學的報名資格,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居住證持有人負責。

2.關於辦理居住證、房屋租賃備案證明、社會保險證明的有關問題,請提前諮詢居住地派出所、河西區房管局、社保中心,以免延誤。

3.居住證持有人必須嚴格按照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辦理隨遷子女申請入學登記,超出規定時限不再予以辦理。

4.河西區教育局將依據居住證持有人申請登記期間提供的居住證及合法居所證明統籌安排其隨遷子女到公辦小學報名。申請材料審核確認後,若居住證及合法居所證明出現變更,新的申請材料不再作為安排學校就讀的依據。

5.為避免登記期間,家長等候時間過長,優化辦理秩序,請您於2020年3月16日至4月24日的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掃“預約時間二維碼”預約登記時間,或撥打電話28334781進行預約。預約時間後,請您務必按照預約時間到河西區行政服務許可中心進行現場辦理。

6.此通知也可以登錄天津市河西區教育局網http://jyj.tjhx.gov.cn在“公示”欄目中觀看,

天津市紅橋區

居住證持有人隨遷子女

2020年申請入學(轉學)登記公告

一、申請登記時間

2020年4月1日——4月30日 (法定節假日除外)

每週三、週五

上午8:30—11:00 下午2:00-4:30

二、申請登記對象

符合在津入學(轉學)條件,並於2020年秋季入學(轉學)的紅橋區居住證持有人隨遷子女。

三、申請登記辦法

1.在規定時間內攜帶相關材料到紅橋區教育局進行登記。

2.區教育局對居住證持有人提供的材料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後,將統籌安排在一所公辦小學就讀,學校於2020年6月下旬電話通知家長到指定小學辦理入學(轉學)手續。

四、入學條件

根據《天津市居住證持有人隨遷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紅橋區居住證持有人為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隨遷子女申請在紅橋區小學階段接受義務教育,應在規定時間到紅橋區教育局申請登記,申請登記時應提交下列基本材料:

(一)在有效期內的居住證原件及複印件

(二)居住證持有人及其隨遷子女的居民戶口簿原件及複印件。

(三)居住證持有人及其隨遷子女在本市合法居所的證明

1.居住證持有人自有住房的:需提交居住證持有人自有住房不動產權證書原件及複印件,或者居住證持有人與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不動產權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已簽訂《天津市商品房買賣合同》或《天津市房產買賣協議》尚未取得房地產權證書的,提供《天津市商品房買賣合同》或《天津市房產買賣協議》原件及複印件、契稅完稅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2.居住證持有人租賃住房的:在有效期內的居住證持有人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四)居住證持有人在本市的務工就業證明:

1.如自己開公司的需提交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件原件及複印件,並提供居住證持有人在本市連續一年的社會保險繳費憑證。

2.如在單位工作的需提交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或確立勞動關係存在的有效證明等原件及複印件,並提供居住證持有人在本市連續一年的社會保險繳費憑證。

3.靈活就業的居住證持有人需提供工作單位或居住地所在鄉鎮、街道辦事處開具的就業證明原件及複印件,並提供居住證持有人在本市連續一年的社會保險繳費憑證。

(五)本市或原戶籍地衛生部門簽發的隨遷子女兒童預防接種證原件及複印件。

五、諮詢電話 

紅橋區教育局小學科:86513018

特別提示:

1.“本市連續一年的社會保險繳費憑證”指紅橋區居住證持有人2020年4月份為隨遷子女進行入學(轉學)登記時要提交2019年4月—2020年3月(或2019年5月—2020年4月)期間連續一年的《天津市社會保險繳費證明》(具體險種和費用不限)。

2.居住證持有人必須嚴格按照入學條件的要求提供全部材料的原件及複印件。《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地址與居住證地址要一致,租賃用途應為居住;務工證明、《天津市社會保險繳費證明》均要求為居住證持有人本人。居住證持有人要確保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有效,如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將取消居住證持有人隨遷子女的入學(轉學)報名資格,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後果由居住證持有人負責。

3.紅橋區教育局在組織居住證持有人登記驗證期間,依據相關文件精神,有可能要求居住證持有人提供相關佐證材料,請居住證持有人予以配合。

4.紅橋區教育局將依據居住證持有人申請登記期間提供的居住證及合法居所證明安排其隨遷子女到公辦小學報名。申請材料審核確認後,若居住證及合法居所證明出現變更,新的申請材料不再作為安排學校就讀的依據。

5.居住證持有人必須嚴格按照規定時間做好隨遷子女申請登記、入學(轉學)工作,超出規定時限原則上將不再予以辦理。

2020年南開區

居住證持有人隨遷子女申請入學登記通知

根據《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轉發市發展改革委 市公安局市人力社保局 市教委擬定的天津市居住證管理辦法配套實施細則的通知》(津政辦發〔2016〕32號)中關於《天津市居住證持有人隨遷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現將2020年南開區居住證持有人隨遷子女申請入學登記辦法通知如下:

一、登記對象

2020年入學的居住證持有人隨遷子女必須年滿6週歲(201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二、登記時間

2020年4月期間的正常工作日(法定節假日不辦公)

上午8:30--11:30 下午1:30--4:00

三、登記地點

請關注2020年3月在南開區各公辦小學門口張貼的相關通知。

四、登記流程

(一)登陸南開區居住證持有人隨遷子女申請入學登記預約系統,進行信息填報並預約現場登記時間。登錄時間及登錄網址請關注2020年3月在南開區各公辦小學門口張貼的相關通知。

(二)根據網上預約時間進行現場登記,登記時請攜帶預約單(打印或手機拍照均可)和相關證件(原件及複印件)。

五、需提供的相關證件

居住證持有人隨遷子女申請在南開區接受義務教育應提交下列基本材料:

(一)在有效期內的南開區居住證原件及複印件。

(二)居住證持有人及其隨遷子女的居民戶口簿原件及複印件。

(三)居住證持有人及其隨遷子女在南開區合法居所的證明

1.居住在自有住房的:需提供居住證持有人自有住房不動產權證書原件及複印件,或者居住證持有人與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不動產權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已簽訂《天津市商品房買賣合同》或《天津市房產買賣協議》尚未取得不動產權證書的,提供《天津市商品房買賣合同》或《天津市房產買賣協議》原件及複印件、契稅完稅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2.居住在租賃住房的:需提供居住證持有人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四)居住證持有人在本市的務工就業證明

1.如自己開公司的需提供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件,和申請入學登記前居住證持有人在本市連續一年的社會保險繳費憑證原件及複印件。

2.如在單位工作的需提供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或確立勞動關係存在的有效證明,和申請入學登記前居住證持有人在本市連續一年的社會保險繳費憑證原件及複印件。

3.靈活就業人員需提供工作單位或居住地所在街道辦事處開具的就業證明,和申請入學登記前居住證持有人在本市連續一年的社會保險繳費憑證原件及複印件。

(五)本市或原戶籍地衛生部門簽發的隨遷子女兒童預防接種證原件及複印件。

六、通知入學

居住證持有人應該誠信報名,真實提供相關證件和填寫信息。南開區教育局將會同相關部門對居住證持有人填寫的信息和提供的相關證件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後,將為符合入學條件的居住證持有人隨遷子女統籌安排一所公辦小學就讀,並於2020年7月上旬電話通知居住證持有人到指定小學辦理入學手續。

七、諮詢電話 27459972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