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大方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的李某富等7案8人涉嫌非法捕撈水產品案公開宣判,李某富等8人分別被判處拘役三個月至六個月,並適用緩刑的不等刑罰,同時還被判處在吱嘎阿魯湖內投放共計474.7公斤的鯉魚或草魚幼苗。
據悉,2019年,針對非法捕撈水產品案,大方縣人民檢察院先後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3件3人,督促涉案人員在大方縣對江鎮白甫河投放魚苗12500魚尾。
據瞭解,大方縣人民檢察院在辦理非法捕撈水產品案件過程中,充分發揮公益訴訟檢察職能,積極推進生態修復賠償機制, 堅持把生態修復作為犯罪嫌疑人認罪、悔罪的表現,在犯罪嫌疑人主動“認罪”的同時也要主動“認罰”,通過“處罰與恢復”相結合,達到修復被毀漁業生態的目的,為保護大方的綠水青山貢獻檢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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