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茶館|《倚天屠龍記》紀曉芙先被強姦後不悔,能為楊逍免罪嗎

《倚天屠龍記》中,峨眉派弟子紀曉芙被明教光明左使楊逍強姦後,卻愛上這個風度翩翩的白衣男子,將其女兒取名不悔,也表明了心跡:其絕不後悔自己和楊逍的那段感情。於是,一個本該受人指責的犯罪行為,轉化為一段痴男怨女愛恨糾纏的驚天地泣鬼神的情愛傳奇。那麼:

紀曉芙先被強姦、後愛上楊逍,能改變楊逍的強姦罪名嗎?

法律茶館|《倚天屠龍記》紀曉芙先被強姦後不悔,能為楊逍免罪嗎

“紀曉芙愛上楊逍、給女兒起名不悔的行為”在法律上叫做“被害人諒解行為”或者“被害人事後承諾”。被害人諒解行為是指被害人在行為人實施犯罪行為後,所作出的明示或默示的原諒行為人、不向有關機關告發或者提出對被告人從輕處罰建議的行為。那麼,犯罪嫌疑人取得了被害人的諒解,就能逃避法律的制裁嗎?

從保護法益的角度來看,既然犯罪已經發生就味著行為侵害了特定的法益,打破了原有的穩定的社會狀態,就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紀曉芙的事後承諾只是對既成侵害結果的一種容忍,並不能因此否認楊逍犯罪行為的實質,即被害人的事後承諾不影響犯罪行為的成立。一般認為,“是否違背婦女意志是認定是否構成強姦罪的關鍵所在。違背婦女意志,是指沒有得到婦女的同意而強行與之發生性交的行為。事後的同意,不能改變犯罪的本質。

反過來說,如果認可被害人承諾的效力,則可能出現貧困潦倒的紀曉芙在大額賠償金的誘惑下放棄保護自己合法權益乃至幫助掩蓋犯罪事實的情況發生,致使土豪楊逍逃避刑法的制裁。

進而會有越來越多的犯罪人以錢買刑,花費錢財而逃避刑罰制裁。這便放縱了犯罪,與法治的要求相違背。

強姦罪在我國不屬於自訴案件的範疇,應當由檢察機關提起公訴。司法權主動追究犯罪,懲罰犯罪人不僅可以滿足社會公眾懲治犯罪的要求,還能夠在人們思想意識中形成守法的觀念,使社會大眾能夠主動依法辦事,使社會在法治的軌道上正常運行。肯定被害人事後承諾不但不能教育公眾還會使公眾錯誤以為犯罪後被害人不追究就不用承擔刑事責任,會誘發更多犯罪,不利於法治建設。

在司法實踐中,被害人事後承諾雖然不影響犯罪行為的成立,但在具體量刑中,卻往往可以起到減輕刑罰的效果。這主要是從被害人做出承諾的情形、犯罪人的人身危險性等因素考慮的,這也是罪刑法定與罪責刑相適應的刑法原則的要求。


在民商法領域,事後承諾又稱為事後追認,依據有關法律的規定可以改變行為人先前行為的性質,使其由非法變為合法;

但在刑法領域,除少量自訴案件外,絕大部分案件均由公訴機關認定並提起訴訟,被害人的事後承諾不能改變犯罪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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