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工傷怎麼辦?

人潮人海中起起浮浮


很同情題主的遭遇,

一、根據勞動合法第八十八條 第(二)款有是與你的情況相符的規定。

八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一)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二)違章指揮或者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

(三)侮辱、體罰、毆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勞動者的;

(四)勞動條件惡劣、環境汙染嚴重,給勞動者身心健康造成嚴重損害的。

二、 建議你現在要做好幾件事,做好勞動仲裁準備:

1、收集你與勞務公司存在關係的證據,比如員工卡、考勤記錄、工資發放記錄、領導工作安排指令等等 ;

2、收集你在那家國企安排違規操作的證明資料 :現場指揮人員、一起工作人員、工作指令、現場照片等等;

三、 解決問題要把握的原則:

1、出了事故,通常你首先要找的應是勞務派遣公司,不應是這家國企;

2、要順利解決問題,還要看勞務公司與這家國企的合同約定,因此一定要把握好原則:不要把與勞務公司的關係搞僵了,希望勞務公司在與國企溝通中為你獲取更大的利益;在與勞務公司的溝通中要有所保留,不能完全相信,說不定在接下來你要面對與他的訴訟糾紛(如果勞務公司與國企的合同中對事故的約定由勞務公司承擔)。

希望我的建議對你有幫助!


雲峰笨鳥


發生工傷治療傷情穩定後,聯繫用人單位要求其在事故之日起30天內到人社部門申請工傷認定,用人單位在30天內未能申請的,勞動者可以自己準備材料申請。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準備證明勞動關係的材料(勞動合同,銀行對賬單,社保繳費證明,納稅證明,用人單位出具的其他證明等,以上材料沒有需要訴訟確認勞動關係),身份證複印件,用人單位工商登記,病歷資料(疾病診斷書,出院記錄,檢查報告單,手術記錄,首診病歷),事故經過證明(交通事故受傷的,提供事故認定書;工作日受傷的,提供見證人證言)。工傷認定申請提交後一般60日出結論。人社部認定為工傷後,傷情穩定後(一般在開不到病休證明時),向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勞動能力鑑定,填寫鑑定申請表,身份證複印件,工傷認定書,病歷資料。鑑定申請提交後,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會通知鑑定面診時間,結論一般在提交申請後60日出具。鑑定結論做出後就可以按照傷殘等級以及當地的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主張工傷待遇了。


法緣x緣法


你好!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

發生工傷事故後應當及時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

如果經過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申請勞動能力鑑定,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

根據不同的傷殘等級,獲得的補償是不一樣的。主要的補償是: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就業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資、伙食補助費、護理費等。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閒蛋蝸牛


工傷爭議,包括多個方面的問題,從爭議內容一般包括工傷認定問題、傷殘等級鑑定問題、工傷相關待遇等方面的爭議問題。也包括多個法律主體之間的爭議,比如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勞動者與社保經辦機構、用人單位與社保經辦機構等方面的爭議問題。

正常情況下,出現工傷爭議,國家《工傷保險條例》以及各地方《工傷保險實施辦法》規定了相關處理規則: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職工或者近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書面通知用人單位提供舉證材料,用人單位應自收到舉證通知之日起15日內提供相關證據。用人單位逾期不提供舉證材料的,承擔舉證不能的責任。

申請鑑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對區縣(自治縣)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的鑑定(確認)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鑑定(確認)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再次鑑定(確認),並提交區縣(自治縣)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的鑑定結論及相關材料。

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的再次鑑定(確認)結論為最終結論。

三、工傷爭議處理司法程序

一是企業單位不同意工傷職工的要求時,職工或其親屬應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結論不服的,雙方當事人應向法院上訴。

二是企業或職工對於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認定工傷或者確認支付待遇的決定不服的,應向上一級勞動行政部門申請行政複議;對行政複議結論不服的,向法院提出行政訴訟。

希望該回答能幫助到你,感興趣的,可給個關注,跟帖討論。


HR老司機


這個我最有發言權,我是安全部的,舉例說明。

一.事故傷害發生後﹐單位主管及同事應協助受傷害員工於第一時間內送往社會保險定點醫院救治﹐傷情危急的可先送就近醫院搶救。

二.單位主管需提出報告﹐詳述事故發生經過﹐具體應包括時間﹑地點﹑人物﹑事情等﹐送人事單位留存

三.人事單位應檢附相關數據向社保部門書面提出工傷認定申請﹐並依規定申請醫療補助。

四.工傷認定申請的相關數據如下﹐需請單位主管和受傷員工配合提供﹕

1. 工傷認定申請表(社保局領取)

2. 工傷員工的身份證複印件

3. 工傷員工的初次診療記錄原件及複印作(可為疾病診斷證明書或門診病歷)

4. 工傷員工的勞動關係證明原件及複印件(可為勞動合同或入職檔案)和受傷當月的考勤記錄(受傷時間為每月1日的需提供上月考勤記錄)

5. 見證人的證人證言(2人)和證人工作證複印件,證言需證人簽名並按指模。

五.勞動能力鑑定

工傷職工醫療終結後,由單位陪同受傷員工備齊以下資料到長安社保局開具《勞動能力鑑定通知書》,每週五(東莞谷湧醫院)在社保局一樓設點做勞動能力鑑定。

1.《東莞市勞動能力鑑定申請表》。(需到社保局領取);

2.《工傷認定書》原件及複印件。(工傷認定書如無特殊情況可以直接在申請時到社保局領取,無需特意為領取工傷認定書多跑社保局一次);

3.定點醫院開具的診斷證明、診療病歷、出院小結原件及複印件;

4.相關檢查報告原件及複印件;

5.4R傷情彩照(紅底,能反映本人面目及受傷部位)1張;

6.傷者有效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備註:備齊以上資料到社保局後上二樓拿號開具一份紅單通知書,然後再到一樓做勞動能力鑑定。

六.勞動能力鑑定結論於七個工作日(不包括假期)到社保局領取。領取鑑定結論手續:

1.單位經辦人領取鑑定結論的請攜帶《領取鑑定結論回執》、單位公章及工作證複印件(原件帶上備查)或單位證明。

2.被鑑定人領取鑑定結論的請攜帶《領取鑑定結論回執》、身份證複印件(原件帶上備查)

七.工傷申領待遇(工傷醫療待遇與工傷補償待遇需一同預約時間辦理)

(一)、工傷醫療待遇申領

1.工傷認定書複印件1份;

2.工傷職工的身份證複印件1份(正反面),一寸免冠彩照1張;

3.定點醫院醫療費用單據及對應的費用明細清單、門診處方(注:清單與單據金額要相符);

4.定點醫院開具的診斷證明和出院證明,

5.用人單位公章、用人單位開戶帳號的印鑑卡或開戶許可證複印件;

6.工傷職工本人銀行帳號資料(無住院無伙食補助的不需要提供)

7.領取相關待遇須提交的其他資料。

(二)、工傷補償待遇申領(只有評到等級才需要準備如下資料)

1.工傷認定書複印件1份;

2.工傷職工的身份證複印件1份(正反面);

3.一寸免冠彩照1張,4R寸的傷殘彩照1張;

4.工傷職工本人銀行帳號資料。


小魚跳跳跳


友此問太籠統,究竟是指個人還是指單位?是上班時間,還是指下班途中?這讓答者無頭緒回問好為難。

只好說,若是個人行為發生的工傷事故:在上班時間時要保護好現場證據,及時彙報上級並立即就醫,用醫治證明為日後個人對工傷事故的認定和追責提供必要的證據。

如是下班途中發生的事故,更應從第一時間上及時的彙報單位並拍照或提供相關證據,爭取從事實上為以後要求單位對工傷事故的認定和賠償提供有力的物證。此時,如自己受傷害後倘能清醒,一定要去求助“過路之人”幫助做到。

而如果是單位發生工傷事故時,作為一線指揮者:第一應立即啟動平常制定的安全搶救預案。確保事故現場的人員第一時間的生命安全得到最小的威脅和減少。第二根據事故現場發生事故的性質,對事故現場採取必要的疏散,隔離和維護工作,防止突發事件下其它人員的介入,造成混亂或次生事故時對無關人員的傷害。第三迅速消除事故隱患。第四,本著對事故處理“三不放過”的原則(對發生事故的責任者不放過!對事故的原因不查明不放過!對事故發生後沒有吸取教訓,拿不出整改措施不放過!),對事故發生的原因分析排查並嚴肅追責和整改。

總之,當工傷事故發生後,切記,及時的彙報上級並進行人員的救治和現場的疏散維護為必須先做到的事情。這樣就從事態的時間上,為個人和企業的生命財產爭取並降低了很大程度上的危害和損失。


雨燕風塵


一、找到工傷認定的申請主體和期限

二、申請工傷認定需要提交的材料

第一項,工傷認定申請表。

第二項,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

1.收集能證明工傷事實的證據

2.補繳工傷保險

3.收集相應申請工傷需要的材料

4.在時限內提出工傷申請,有三個法定的時限

(1)一個月內

(2)三個月內

(3)一年內

5.發生了工傷,但單位拒絕承認勞動關係時,通過裁判確認勞動關係

( 一)要通過裁判程序確定存在勞動關係

(二)不過也要切記,有些情形下,無需認定勞動關係即可認定工傷

6.向行政部門提起行政訴訟,要求確認工傷

7.向專業鑑定機構,申請鑑定工傷等級

(一)由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鑑定

(二)60日內作出鑑定結論,必要時延長30日,結論要送達勞動者及單位……



緋衣少年


首先應該先進行工傷認定,公司需要在事故發生一個月內申報,如果公司不申請,則工傷職工或其近親屬在一年內提出認定申請。

需要提交工傷認定申請表、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醫療證明等;如果經過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應當再次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勞動能力鑑定。

再根據不同傷殘等級,獲得不同的補償。主要的補償是:醫藥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就業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停工停職薪酬、伙食補助金、護理費等。


厚德載牾


牢記3個時間、注意3種待遇,記住這些能有效避免掉進程序複雜的坑裡。

一、牢記3個時間,避免錯過申請期限。

1、30日內單位要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發生工傷第一時間報告單位,要求單位在事故發生之日或確診之日起30日內,向社保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單位不配合的,1年內員工方要提出認定申請

單位不按規定時間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員工一定要一年內自行提出,免得超了時間,再申請就來不及了。

3、勞動仲裁期限是1年

因為工傷引發勞動糾紛,勞動者應在一年內提起勞動仲裁。


二、聊聊待遇的事

1、醫療待遇少不了4費

工傷期間發生的醫療費、護理費、伙食補助費、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這些費用均應支付給工傷患者。

2、停薪留職可達12個月

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但停工留薪期間一般不超過12個月!

3、離職2金不能忘

不管是單位提出解除合同,還是員工提出解除合同,工傷員工由權利要求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總結語:回答著重說了幾個在工傷申請認定過程中需要注意的幾個比較重要的點,記住這些,才不會錯過時間,也才能夠拿到應得的待遇。


早產兒社群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後,用人單位應先積極救治,並在3日內通過電話、傳真、網絡等方式向工傷保險經辦機構備案;如因突發疾病死亡的,應在死亡後48小時內備案。

職工發生其他事故傷害或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並經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認定為工傷後,用人單位應當在認定為工傷後3日內到工傷保險經辦機構進行工傷登記。

用人單位經辦人可從《工傷事故備案表》,按規定自行填寫後加蓋單位公章傳真或送交工傷保險經辦機構備案。

報案結束後,單位經辦人需持《工傷事故備案表》原件到工傷保險經辦機構領取傳真件或複印件,視傷情到協議醫療機構就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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