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墨龍虛假公告被罰,股民積極維權中

時隔山東墨龍被證監會處罰已經過去兩年之久,從目前股民和公司的對話情況來看,公司的態度還是值得肯定的,山東墨龍一直在法院裁判的基礎上和股民進行和解並支付賠償。七月份我們團隊證券律師又將前往山東濟南中院和墨龍方律師針對案件進行簽訂和解協議,律師提醒股民朋友,山東墨龍索賠時效截止到2020年,如何還有符合條件的投資者還可以加入到索賠大軍當中來:

李佺律師結合相關規定得出徵集條件為:凡在2014年4月25日到2017年3月22日期間買入且在2017年3月22日及之後賣出或持有的推定虧損投資者。

事發背景:

2017年09月26日,山東墨龍(002490)公告稱因公信息披露違規被證監會行政處罰。目前,山東墨龍虛假陳述投資者索賠案已有股民一審勝訴。根據《證券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符合一定條件的投資者還可加入索賠。前幾次官司已經打贏!

特別聲明:本文僅供參考,因法律從業人員對法律問題可能存在不同理解,最終以法院認定為準。本文亦不作為投資依據。

您可以到訪本律師事務所遞交證據材料,異地投資者也可以郵寄方式遞交證據材料,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區洪池路2號匯景國際大廈綜合樓3A層,江西朗秋律師事務所李佺律師。

山東墨龍虛假公告被罰,股民積極維權中

進展通知

我們收到您的委託文件後,將開展索賠金額人工複核、製作起訴材料和證據材料、向法院遞交立案材料、出庭代理等後續工作。

您的委託文件是否簽收、您的案件是否立案、您的案件何時開庭、判決結果等後續進展,我們會通知您。

索賠費用

我們作為專業的律師團隊,考慮到股民已受損,我們願意以“風險代理”的方式進行維權,即:

股民事前無需支付律師費,律師費將在股民所獲得的賠償額中按比例提取,如股民未獲得任何賠償,則無需支付律師費。

法律不保護權利的睡眠者”,“不告不究”是國內證券民事索賠的慣例。當前民事賠償訴訟已成為維護股民正當權益的一種救濟手段,切勿在沉默、觀望和不作為中錯過訴訟時效,而白白喪失索賠損失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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