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悲可嘆:宋王朝的九次和議

宋王朝一直沒有統一過中國,在他的東北有遼、金,西北有夏,北方還有蒙古族的虎視眈眈。宋朝政府片面地接受唐朝武人掌權而形成武裝割據局面的教訓,實行一系列重文輕武政策,使得國家防禦力量削弱,再加上宋朝冗官冗員冗兵,維護統治的成本過高,不得不加重對人民剝削,激起人民不斷的起義,國家危機四伏。強悍的少數民族政權遼、夏、金、蒙多次對宋王朝發動戰爭,幾乎每次戰爭都以宋朝的失敗告終。於是,宋王朝就不斷地與他們簽訂和約,或稱臣稱子,或納貢,或割地,可悲可嘆,這更加劇了宋王朝的滅亡。  


  第一次和議:1004年,北宋與遼的“澶淵之盟”。
  
  宋真宗景德元年(1004年),九月,遼聖宗、蕭太后率30萬大軍南下,遭到沿途北宋軍民的抵抗,只攻下少數城池,但因為北宋政府沒有統一步署和指揮,各城孤軍作戰,於是遼兵乘虛深入,一直打到黃河北岸的澶淵(今河南濮陽西南)附近。消息傳到開封,朝廷驚惶失措,參政知事王欽若是江南人,主張遷都金陵,還有人主張遷都成都,宰相寇準堅決主張抵抗,併力勸宋真宗親征。在宋真宗和寇準同往澶淵途中,遼軍大將蕭撻覽在前線被宋軍埋伏的床子弩射死,遼兵士氣大挫,加上孤軍深入,開始有議和之意。
  
  宋真宗到澶淵後,雖鼓舞了宋朝軍隊的士兵,但他急於議和,於是與遼軍簽訂了屈辱的“澶淵之盟”。和約規定,宋遼約為兄弟之國,兩國以白溝河為界,宋歲輸遼銀10萬兩,絹20萬匹,稱為“歲幣”。
  
  許多歷史書上強調,澶淵之盟後,遼、宋之間進入了一個較長的穩定時期。但是筆者認為,這為北宋的軟弱外交開了個壞頭,使投降派獲得了存在的土壤。事實證明,用退讓、妥協求安定,只能敵人的胃口越來越大,最終導致自己的滅亡。

  
  第二次和議:1006年,北宋與西夏和議。
  
  宋太祖時,西夏党項李氏曾經向宋朝入貢。太宗、真宗時,党項酋長李繼遷與遼結成犄角之勢,以共同對付宋朝,攻下了北宋的靈州(寧夏靈武)。靈州是黃河上游最肥沃的地區,是北宋控制西北地區的樞紐。靈州的失陷對宋朝的影響極大。此後,西夏不時對北宋沿邊州郡進行抄掠,雙方互有勝負。李繼遷死後,子德明繼位。德明鑑於對宋的長期戰爭,力量消耗太大,併為了向西發展,便在宋真宗景德三年(1006年),與宋議和。宋以德明為定難軍節度使,封西平王(遼則封其夏國主),每年給西夏銀萬兩、絹萬匹、錢兩萬貫、茶二萬斤。開設榷場互市。此後,西夏又不斷擴大地盤。

第三次和議:1044年,北宋與西夏和議。
  
  到11世紀30年代德明的兒子元昊稱帝,並向北宋要求“許以西郊之地,冊為南面之君”,宋夏關係又告破裂。北宋政府拒絕元昊稱帝,剝奪他的官爵,募能擒斬元昊者,即任為定難軍節度使。從1040年起,元昊不斷髮動對北宋的戰爭,多數戰役是以北宋的失敗而告終。其中以三川口(延安西北)之戰、好水川(寧夏隆德北)之戰、定川(寧夏固原西北)之戰宋軍的死傷最為慘遭重,每次戰役被俘或死亡人數都在萬人以上。北宋多次失敗後,採用范仲淹的主張,取得一些成效。西夏雖然不斷取得勝利,但傷亡也不小,而且加重了人民的賦稅,人民厭惡戰爭,同時又與遼邦交決裂。西夏統治者在多種壓力下,終於向北宋提出議和要求。慶曆四年(1044年)宋、夏重訂和約,規定元昊取消帝號,仍由北宋冊封為夏國主,北宋每年給西夏銀7.2萬兩、絹13.3萬匹,茶3萬斤。重開榷場互市。


  
  第二次和議與第三次和議都是與西夏進行的,西夏的統治者從戰爭中得到好處,沒有第二次就不會有第三次,銀、絹、茶都遠遠高於第二次。宋朝既要送遼,又要給夏,每年送出去的錢物越來越多了,而這一切都要轉嫁到北宋人民的頭上,只能使階級矛盾尖銳化。
  
  第四次和議:1120年,北宋與金“海上之盟”。
  
  在松花江流域、黑龍江中下游及長白山一帶有一支少數民族女真族崛起。到公元1115年,阿骨打稱帝,國號“大金”,國力強悍。金與遼多次磨擦,不但攻佔了遼朝的軍事重鎮黃龍府(吉林農安)、東京遼陽府(遼寧遼陽),還佔領了遼的大片土地。以宋徽宗為首的統治集團,看到遼有必亡之勢,想借助於金人的力量收復曾經被後晉的石敬塘出賣給遼的燕雲十六州。從政和七年起,先後數次派人從登州(山東蓬萊)渡海到金,相約夾攻遼朝。宣和二年(1120年),宋金訂立所謂“海上之盟”。雙方商定:北宋和金從南北兩面同時夾攻遼,金兵攻遼的中京大定府(內蒙古寧城縣西),攻取遼長城以北州縣;宋兵攻遼的燕京析津府(北京)。滅遼以後,燕雲十六州歸宋;北宋原來每年給遼的銀和絹如數給予金朝。

  
  金靠著強悍的軍事力量,一路南下,佔領遼的上京臨黃府、中京大定府、西京大同府。而宋朝正要派兵北上,卻出現了方臘起義。在宋朝鎮壓了方臘起義之後,童貫領兵15萬北上,企圖收復燕京,卻被遼兵打得大敗。童貫為了掩飾戰爭的失敗,派人約金兵幫助收復燕京。金兵由居庸關南下,不戰而得燕京。至此遼的五京全被金兵攻取。

金方以種種理由不想履行“海上之盟”中所議定的條件。經過反覆交涉,宋收回燕京及所屬的6個州,但北宋除了要把原來給遼的“歲幣”五十萬兩匹銀絹(在過去幾年中不斷上漲)照數給金外,還需每年另納“燕京代稅錢”一百萬貫。北宋接管的燕京只是一座空城。
  
  在北宋統治集團陶醉在“復燕雲”的勝利中時,金朝已經開始籌劃向北宋大舉進犯。1127年北宋被金滅亡。
  
  “海上之盟”是推動北宋滅亡的的重大事件。其一,宋與金聯合滅遼,使得金的敵人由原來的宋與遼兩方,而為北宋一方。其二,在聯合滅遼的過程中,金看出了北宋的虛實,完全是一個不堪一擊的王朝。其三,金從戰爭中得到的利益,終於使金強大到可以滅宋的地步。


  
  如果要利用矛盾來解決矛盾,但千萬不能使自己弱小到連利用矛盾的能力也沒有,更談不上解決矛盾了。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是因為自己力氣太小。
  
  第五次和議:1139年,南宋與金議和。
  
  1127年趙構即位於南京應天府(河南商丘),他就是宋高宗,後來高宗定都臨安(浙江杭州),史稱趙構重建的宋朝為南宋。
  
  南宋人民一直堅持抗擊偽齊(金扶持的偽政權)和金兵的戰鬥,主要有岳飛、劉元世、韓世忠、張俊的部隊。抗金軍隊在定遠(今屬安徽)東南的藕塘打退了偽齊軍隊的進攻,取得了藕塘之戰的勝利。金朝取消了偽齊,轉而對南宋政府採取“以和議轉攻戰”的誘降策略。他們向南宋使者表示,如果南宋稱臣納貢,金朝願將河南、陝西之地“賜還”。
  
  宋高宗一向懼怕金兵,聽到金朝願意議和的消息後,便於紹興八年(1138年)起用秦檜當宰相兼樞密使,不顧岳飛、韓世忠和眾多官員的反對,加緊投降活動,並於次年春天與金人達成議和條件。
  
  第六次和議:1141年,南宋與金“紹興和議”。

  
  正當宋高宗、秦檜等投降派興高采烈慶祝“和議”成功的時候,金朝發生政變,兀朮一派掌權,立即撕毀和約,對南宋發動全面進攻,但遭到各路宋軍的堅決抵抗。其中抵抗最烈取得重大勝利的是岳飛率領的中路軍。岳飛不顧宋高宗要他班師的命令,先後收復了蔡州(河南汝陽)、穎昌(許昌)、淮寧(淮陽)、鄭州、洛陽。又派義軍首領梁興等回到太行山,領導各地義軍展開敵後鬥爭。岳飛自己帶領輕騎駐守偃城,大軍逼近故都開封。雙方在偃城會戰,金兵大敗。接著又取得穎昌大捷。岳家軍在中路的勝利,創造了收復中原的有利條件。與此同時,黃河以北義軍紛紛響應,到處襲擊金兵,限制了金兵的活動。全局勝利指日可待。

這時候,宋高宗認為自己有力量守住淮河,如果繼續打下去,將促使大將手握重兵,造成尾大不掉的局勢,於是就同秦檜商定,命令各路軍隊“班師”。
  
  宋、金再次議和,高宗、秦檜恐將帥反對,召韓世忠、張俊、岳飛三大將入朝“論功行賞”。三人到達臨安,高宗任命韓世忠、張俊為樞密使,岳飛為副使,實則解除了他們的兵權。不久,秦檜指使張俊威脅、勾引岳飛部將王俊、王貴等人誣告岳飛謀反,將岳飛、岳雲、張憲投進監獄。這樣,南宋與金簽訂和約就沒有任何障礙了。


  
  “紹興和議”的主要內容是:
  
  (1)宋向金稱臣,“世世子孫,謹守臣節”;
  
  (2)宋金疆界,東以淮河中流,西以大散關(陝西寶雞西南)為界。宋割唐(河南唐河)、鄧(鄧縣)兩州及商(陝西商縣)、秦(甘肅天水)兩州之半予金。
  
  (3)宋歲貢銀25萬兩,絹25萬匹。
  
  紹興十一年十一月簽訂和議,十二月宋高宗、秦檜即以“莫須有”罪名殺害了岳飛、岳雲、張憲。
  
  這是中國歷史上奸臣得道,陷害忠良的典型事例。岳飛終成民族英雄,為後代億萬人民所愛戴,而秦檜之流永遠釘死在歷史恥辱柱上,為人民所唾棄!
  
  第七次:1164年,南宋與金“隆興和議”。
  
  金兀朮死去後,完顏亮南侵,正式宣佈燕京為首都,繼而再將都城遷到開封。金兵南下,企圖統一中國,宋軍不戰而潰,一個多月就打到長江北岸(安徽和縣)。兩淮宋軍雖然潰退,但宋軍的沿海的戰鬥卻取得了勝利,收復了海州(江蘇連雲港),而且乘勝北上,在密州膠西陳家島幾乎全殲企圖南下襲擊臨安的金軍水師。荊襄一帶,收復唐、鄧及其他一些州縣。大散關一線宋軍,收復了秦、洮、隴、商等州。接著,取得了渡口采石之戰的勝利,使南宋轉危為安。

  
  宋孝宗即位,急於收復中原故土,起用徒有抗戰派虛名的張浚為樞密使,在符離集被金軍打得大敗,金軍再次南下。
  
  後來,以秦檜黨徒湯思退為首的主和派得勢,宋金雙方進行和談,到隆興二年(1164年)冬,南宋與金簽訂和約,史稱“隆興和議”。其主要條款如下:
  
  (1)南宋不再向金稱臣,世為叔侄之國;
  
  (2)“歲貢”改稱“歲幣”,每年減少銀絹10萬匹,仍支銀20萬兩、絹20萬匹;
  
  (3)疆界與紹興時相同(宋放棄新收復的海、泗、唐、鄧、商、秦六州)。

這個條約表面上看有所進步,如“世世子孫”改為“叔侄”,“歲貢”改為“歲幣”,而且銀絹有所減少,但宋將新收復的六州全部放棄,是一種賣國行為。
  
  第八次:1208年,南宋與金“嘉定和議”。
  
  宋寧宗即位,實際控制權力的是外戚韓託胄,此人看到金朝受蒙古侵逼,內部又有人民起義,國力已經衰落,便想趁機對金用兵。韓在軍事上做了一些準備,包括起用辛棄疾、葉適等人,併為岳飛平反,追封鄂王。戰爭開始時,取得一些勝利,收復了一些地方,不久,在金兵的反攻下,宋軍大敗。損失慘重。這時,以禮部侍郎史彌遠為首的投降派活躍起來,勾結皇后楊氏,趁機搞陰謀,矯詔殺死韓託胄,卑鄙無恥地將韓的人頭放在盒子裡送給金人,乞求和議。


  
  嘉定元年(1208年),宋金重新簽訂和約,史稱“嘉定和議”。其內容如下:
  
  (1)依靖康故事,世為伯侄之國;
  
  (2)增歲幣為銀30萬兩、絹30萬匹;
  
  (3)疆界與紹興時同(金放棄新佔領的大散關、濠州等地);
  
  (4)另付金朝犒勞軍銀300萬兩。
  
  第九次:1259年,南宋與蒙鄂州議和。
  
  北方少數民族蒙古族逐漸強大,1227年滅西夏,然後南宋與蒙古聯手,於1233年進攻蔡州城,次年正月,蔡州城破,金哀宗自殺,金朝滅亡。
  
  端平元年,南宋政府錯誤估計了形勢,乘金朝滅亡之際,派軍隊北上,企圖收回河南及三京之地。宋軍很快佔領汴京開封,繼續向洛陽進軍。可是當宋軍剛進入洛陽城,就受到埋伏在四周的蒙古軍隊的襲擊,宋軍大敗。此舉,宋蒙矛盾激化,為蒙古大舉進攻南宋提供了藉口,從此開始了45年的宋蒙戰爭;而且,南宋傷亡慘重,大量器甲、車船、糧食,悉委故境,從而極大地削弱了南宋的國防力量。

  
  蒙古兵大舉侵宋,第一次是以抄掠南宋人口和財物、摧殘南宋的經濟為主;第二次不斷攻城略地,然後會師鄂州,直搗臨安府。
  
  忽必烈所率東路蒙軍,於開慶元年(1259年)九月初渡過長江,包圍了鄂州,但遭到了南宋軍隊的堅決抵抗。此時,右丞相兼樞密使賈似道也在前線主持戰事,他懾於蒙古軍的威力,派人赴忽必烈軍營乞和,願意稱臣納貢。由於忽必烈得到蒙古皇帝的死訊,急於北返爭奪皇位,接受了賈似道的議和要求,在沒有來得及與南宋簽訂具體和約的情況下,就匆匆撤兵北歸。
  
  1276年元軍攻佔臨安,1279年逃到福建海上的南宋小朝廷徹底滅亡。
  
  宋王朝歷9次與遼、夏、金、蒙和議,每一次和議都是在戰爭失敗後進行的,因而所簽訂的和約總是喪權辱國。這些和約尤如一根根繩索套在宋王朝的脖子上,越套越多,越套越沉重。宋朝統治者又總是把國家的危機轉嫁到人民頭上,加重對人民的剝削,因而激起人民的起義。人民的起義越多,國力更弱,反過來加重這些少數民族政權對宋的侵犯。如此惡劣劣循環。
  
  值得歌頌的是,一個積貧積弱國家裡的不屈鬥士特別多,宗澤、李綱、岳飛、岳雲、韓世忠、文天祥、張世傑、最後背起小皇帝投海的陸秀夫,還有大批大批在戰場英勇作戰光榮犧牲沒有留下名字的戰士,與西夏戰鬥的三次戰役就有數萬人犧牲,最後與陸秀夫一起或戰死,或投海殉難,“死溺者數萬人”。沒有哪個朝代的民族英雄有宋朝多。中華民族是一個永遠不會屈服、也是不可戰勝的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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