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山區人民檢察院認真學習宣傳貫徹《社區矯正法》

2019年12月28日,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我國首部《中華人民共和國社區矯正法》,將於2020年7月1日起施行。這是我國首次就社區矯正工作進行專門立法,為社區矯正工作的進一步推進提供了法律保障,具有重大的理論和實踐意義。

龍山區人民檢察院認真學習宣傳貫徹《社區矯正法》

自《中共吉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在全省組織開展學習宣傳貫徹工作的通知》下發以來,根據院黨組的工作安排與要求,我院第三檢察部結合參與社區矯正工作的主要職責和任務,積極開展了《社區矯正法》理論研討活動。在分管領導帶領下,第三檢察部全體幹警認真學習《社區矯正法》,深入研究了《社區矯正法》規定的執法各環節工作要求,準確把握社區矯正工作性質,理清工作分工和銜接配合重點,調整和細化本部門相關規定和程序,依法開展工作,為《社區矯正法》的實施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龍山區人民檢察院認真學習宣傳貫徹《社區矯正法》

為不斷提高社區矯正檢察工作的科學性和實效性,我院第三檢察部幹警深入社區司法所,與司法所工作人員就《社區矯正法》相關內容進行了積極的交流探討,加強溝通協作,為新形勢下的社區矯正檢察工作做好了充分準備。

下一步,我院將嚴格按照《社區矯正法》的有關規定和相關要求,履行法律監督職責,積極探索社區矯正檢察工作新模式,不斷增強社區矯正對象的法治觀念和法律意識,力求工作取得實效,充分發揮社區矯正檢察工作在維護社會穩定、建設平安吉林、法治吉林中的職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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