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村(社區)黨組織交叉巡察公佈巡察反饋情況出爐!

鄂州市委巡察辦公佈全市各區、開發區村(社區)黨組織交叉巡察反饋情況

鄂州市村(社區)黨組織交叉巡察公佈巡察反饋情況出爐!


根據全市村(社區)黨組織交叉巡察全覆蓋工作統一部署,2019年3月至6月,市委提級交叉組建5個巡察組對鄂城區新廟鎮、碧石渡鎮、澤林鎮、杜山鎮、長港鎮、西山街道、花湖開發區,華容區華容鎮、段店鎮、蒲團鄉,梁子湖區太和鎮、沼山鎮和葛店開發區所轄149個村(社區)黨組織開展巡察。8月1日,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召開會議聽取巡察情況彙報,對村(社區)巡察工作給予充分肯定,同意巡察組指出的問題和提出的意見建議,對巡察整改和成果運用提出明確要求。近日,市委巡察組陸續向各區黨委、葛店開發區黨工委和有關鄉鎮(街道)、村(社區)黨組織反饋巡察情況,市委巡察辦主要負責人和有關負責同志分別參加了各區、葛店開發區巡察情況通報會和有關鄉鎮(街道)巡察情況反饋會議,並對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被巡察村(社區)所在鄉鎮(街道)黨組織主要負責人就做好巡察整改作了表態發言。以下是向各區、葛店開發區所轄村(社區)反饋內容摘要。

鄂城區

農村基層黨組織政治意識不強,民主政治意識淡薄,村民自治作用發揮不充分,鄉風文明建設比較滯後;組織建設虛化,黨建基礎工作不紮實,學習教育形式大於內容,發展黨員程序不規範;意識形態責任制抓得不牢,祠堂轉化乏力,幫教引導存在缺位;脫貧攻堅責任壓得不實,政策落實不夠到位,脫貧內生動力不足;村級集體經濟發展後勁不足,存在等、靠、要思想;“三資”監管有漏洞,村級工程項目監管缺失,存在廉潔風險;區鎮部門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不同程度存在,農村宅基地管理、“美麗鄉村”建設、查違控違、環境治理等工作缺乏篤勁,不敢較真碰硬,農田泵站、廁改工程等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利用率不高;村(社區)違規發放補助等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依然存在。

華容區

基層黨組織思想建設和組織建設有待加強,全面從嚴治黨壓力向基層傳導不夠,少數村幹部頂風違紀、屢處屢犯;村居治理工作不夠到位,村民強佔集體山林水面、違規建房、村民小組管理不力等矛盾糾紛問題比較突出;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不夠到位,宗教事務管理不夠嚴格規範;基層黨組織建設存在薄弱環節,學習效果不佳,服務群眾功能不完善,以黨建促發展辦法不多,農村集體經濟比較薄弱;民主監督不夠到位,“四議兩公開”制度執行不嚴格;精準扶貧工作不夠紮實,有的幫扶幹部作風漂浮、不熟悉扶貧政策,區鎮派駐“第一書記”履職不到位;財務管理比較混亂,工程建設項目管理不規範。

梁子湖區

村級黨組織政治功能有待強化,意識形態基礎工作比較薄弱,政治理論學習不夠深入,部分無職黨員政治素質不高;基層黨組織建設還存在短板和薄弱環節,部分村組織生活制度執行不嚴,黨務工作人員素質參差不齊,黨員管理工作不到位;精準扶貧、“廁所革命”、農村通自來水等民生領域政策落實不到位、不到邊,服務群眾“最後一公里”還有差距;農村“三資”管理制度執行不夠到位,村務監督作用發揮不明顯,工程審批、發包和驗收工作存在不規範問題;區鎮部門和幹部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依然變相存在。

葛店開發區

村(社區)基層黨組織戰鬥堡壘作用發揮不明顯,黨員教育管理不嚴、黨內政治生活不嚴謹不規範等問題依然存在;在城市化的快速進程中,村級經濟轉型落後,“造血”功能不足;扶貧責任落實不夠到位,政策落實有偏差,扶貧資金管理使用不規範;少數村幹部工作作風不實、缺乏擔當;“四議兩公開”執行不到位,財務制度執行不嚴,“三資”管理存在薄弱環節,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不同程度存在;徵地補償、拆遷安置、環境保護等方面矛盾化解不及時,信訪積案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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