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曰:中庸之為德也,其至矣乎?民鮮久矣。


子曰:中庸之為德也,其至矣乎?民鮮久矣。

何晏注:庸,常也。中和可常行之德。世亂,先王之道廢,民鮮能行此道久矣,非適今。邢疏:此章言世亂,人不能行中庸之德也。中,謂中和。庸,常也。鮮,罕也。言中和可常行之德也,其至極矣乎!以世亂,先王之道廢,故民罕能行此道久多時矣,非適而今也。

朱子集註:中者,無過無不及之名也。庸,平常也。至,極也。鮮,少也。言民少此德,今已久矣。程子曰:“不偏之謂中,不易之謂庸。中者天下之正道,庸者天下之定理。自世教衰,民不興於行,少有此德久矣。”


子曰:中庸之為德也,其至矣乎?民鮮久矣。

劉氏正義:說文“庸,用也。”凡事所可常用,故庸又為常。洪氏震煊中庸說:“鄭君目錄雲:‘名曰中庸者,以其記中和之為用也。庸,用也。’注‘君子中庸’雲:‘庸,常也。用中為常道也。’二說相輔而成。不得過不及謂之中,所常行謂之庸。常行者即常用是也。故贊舜之大智曰:‘執其兩端,用其中於民。’用中即中庸之義是也。古訓以庸為常,非平常之謂也。庸德之行,庸言之謹。鄭君亦注云:‘庸猶常也。言德常行也,言常謹也。’證諸易文言曰‘庸言之信,庸行之謹’,《九家注》雲:‘庸,常也。謂言常以信,行常以謹。’荀子不苟篇曰:‘庸言必信之,庸行必慎之。’楊倞注云:‘庸,常也。謂言常信,行常慎。故下文反之曰:言無常信,行無常貞,惟利所在,無所不傾者,是則可謂小人矣。’此皆以常訓庸者也。爾雅釋詁曰:‘典、彝、法、則、刑、範、矩、庸、恆、律、戛、職、秩,常也。’書篇或以典名,或以範名。禮篇或以法名,或以庸名,其義一也。”案執中始於堯之諮舜,舜亦以命禹。其後湯執中,立賢無方。至周官大司樂以“中、和、祗、庸、孝、友”為六德,知用中之道,百王所同矣。夫子言中庸之旨,多箸易傳。所謂中行,行即庸也。所謂時,即時中也。時中則能和,和乃為人所可常行,故有子言禮之用,和為貴。而子思作中庸,益發明其說曰:“喜怒哀樂之未發謂之中,發而皆中節謂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達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萬物育焉。”明中庸之為德,皆人所可常用。而極其功能,至於位育。蓋盡己之性以盡人之性,盡人之性以盡物之性,盡物之性,則可以贊天地之化育,所謂成己以成物者。如此,故夫子贊為至德。周官師氏“一曰至德”,鄭注:“至德,中和之德,覆燾持載含宏者也。”下引論語此文。

李炳南先生《論語講要》:中庸的中字,無過,無不及。例如辦一事,辦到九分,是為不及,辦到十一分,是為過分,皆是不中。必須辦到十分,恰到好處,始稱為中,亦稱為中道。中道,是古聖相傳之道,堯曰篇記載,堯命舜:“允執其中。”“舜亦以命禹。”古聖所傳的中道,就是一箇中字,子思作中庸,以中和二字辨其要義,更可以使人體會,學習中道,由和而達於中。

四書翼注:子思之所引,即夫子此章之言。但彼是自著一書,闡明道術,意在過不及氣稟習俗之偏。此則夫子衝口而出,專重世教衰,民不興行,言凡人日用常行之事,如孝弟忠信之類,行得恰好謂之中庸之德。至字只言其至當不易,若說到至高至精,無以復加,則民鮮能之固其宜也,又何用慨嘆哉?


子曰:中庸之為德也,其至矣乎?民鮮久矣。

“其至矣乎”。這個應當是問句,“其”指中庸之德,夫子是問:中庸之德,人們做到這個了嗎?

“民鮮久矣”。孫奕《示兒篇》:“民鮮久矣”,言中庸之德非極至難能之事,斯民之所日用常行者也。然行之者能暫而不能久,故曰“民鮮久矣”。舊注以“久矣”連讀,訓為非適今,不如此之有味也。

民鮮久矣,民行中庸之道未能久,所行要麼過,要麼不及,於德行上有所偏失。民數眾多,並不是所有人都如此,總有的人做得好些,做得突出些,並不會全民失德;就如夫子及其弟子,及左丘明、遽伯玉、晏子等人,都有德行,又豈可全歸入“民鮮久矣”之類當中?所以,民鮮久矣,並非“民鮮能行此道久矣,非適今”“少有此德久矣”所說的那麼絕對,而且,“魯無君子者,斯焉取斯?”也可見魯的民風,並非是民少有此德久矣的意思。民鮮久矣,是行之者能暫而不能久,過或不及而鮮能中庸久矣。為什麼會這樣?是久無人能加以教化歸中的原因。

夫子說,中庸之法是行德之道,人們日常行事做到中庸了嗎?我見民眾能行之一時,未見民眾能行之長久。我見民眾過或不及,未見民眾能得中和之道久矣。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