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的分封制究竟如何控制天下的

西周的分封制究竟如何控制天下的

周武王滅掉眾多小國後,分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將王室子弟和有功之臣分封土地,建立了層層相連的家天下。可是,有功之臣畢竟是外臣,跟王室還是有親疏關係,所以封賞土地最多的,還是王室子弟。

這便是有名的,所謂“眾建諸侯、裂土為民”,而王室子弟所生活的都城,也就是周王直接統治的地區,稱為國或原,而都城以外的地方則是野。王室子弟就是國民,外面的則是野人。身份已經明顯出現了分級。

國與野各方面制度均有所不同。這種差別的產生可能是由於周朝對各地的征服,佔統治地位的周人處於國中,被統治的土著則居於野外。

國中分劃為鄉。周有六鄉,諸侯國大的有三鄉。據《周禮·大司徒》的說法,五家為比,五比為閭,四里為族,五族為黨,五黨為州,五州為鄉。鄉有鄉大夫,以下各級有長。

的國人,多半是與貴族有宗法血緣關係的士階層,這些人是國家的絕對管理者,有議政的權利,就算是周王室有重大事項,也必須徵詢這些人的意見。同時,這些人中的優秀者,還有機會參加國家組織的田獵、力役;遇有戰爭,則參加軍隊,或出征,或戍守。

據《周禮·遂人》,其組織形式為:五家為鄰,五鄰為裡,四里為酇,五酇為鄙,五鄙為縣,五縣為遂。遂有遂大夫,以下各級有長。野人屬於庶人,戰爭時期只在軍中從事配合性的雜務,這倒是野人的好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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