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格斯:国家与民族不是一回事,要打破“国家崇拜”的迷信

民族与国家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在古代,人们就已经懂得这种划分了。东周时,人们常用“中国”来指称中原地区的诸侯国,而用“荆蛮”来称呼吴楚等地的人。由于吴太伯是周太王的儿子,而楚国也自称“帝高阳之苗裔”,所以它们也被纳入“诸夏”的范畴里,跟“戎狄”存在区别。在古人看来,“诸夏”就是同一个民族,不管是宋国人、赵国人还是吴国人,虽然国别不同,但大家都同宗共祖,皆是炎黄子孙。

在这个时期,民族的范畴似乎比国家要广泛。

而到了秦汉时期,相继发生了南征百越、和亲匈奴以及胡人内迁等事件,“诸夏”与“戎狄”通婚杂处,出现了民族融合,导致隋唐等都成为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到了这个时候,国家的范畴似乎又超出了民族。

对此,我们便可发现民族与国家并不是相同的概念,不能把它们等同起来。那么它们究竟有何区别呢?从历史的角度来看,是先有民族,还是先有国家呢?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分析了这个问题。

恩格斯:国家与民族不是一回事,要打破“国家崇拜”的迷信

用唯物史观来分析国家的起源

是否存在一个“有民族而无国家”的时期?

解答民族与国家出现的先后问题,需要掌握充分的历史知识。譬如大清国,《东华录》说明朝末年,满洲有五部,各主其地,互相攻战;丁亥年正月,努尔哈赤始定国政,确立法制。己亥年始创文字,至万历四十三年,满洲八旗制建立,次年努尔哈赤自称天命帝。四年后,努尔哈赤吞并东北,满洲诸部落才变成一个统一的满族。后来皇太极于天聪四年定官职,设立六部,满族政治制度才日益成型。而直到崇德元年改“金”为“”,建立宗庙之后,才正式宣布建成了封建国家。故于满族而言,存在有民族而无国家的时期。

《元史》称铁木真为“蒙古部人”,当时蒙古高原上存在塔塔儿、乃蛮、泰赤乌、弘吉剌等众多部落,蒙古仅是其中之一而已。之后铁木真四处征伐,尽灭诸部,于乙丑年大会诸部首领,建九游白旗,即皇帝位,号称成吉思汗。然彼时蒙古制度草创,官制、法制、机关皆未成形。因此铁木真领导的团体仍近于民族而远于国家,他们居无定所,游牧掠夺而已。九年,蒙古取金国燕京,二十一年灭西夏,始入中原之地。至太宗窝阔台时,才开始设立中书省,改侍从官名,置丞相。及至世祖忽必烈即位,“大新制作,立朝仪,造都邑,定内外之官”,又颁《至元新格》,法度始定,而蒙古族才最终建成封建国家——大元帝国。

故于蒙古族而言,也存在有民族而无国家的时候。

恩格斯:国家与民族不是一回事,要打破“国家崇拜”的迷信

契丹族古已有之,武周时与中国交兵,然彼时从未有国家,不过是游牧的氏族与部落而已。《资治通鉴·后梁纪一》记载,“契丹有八部,部各有大人,相与约,推一人为王,建旗鼓以号令诸部,每三年则以次相代。”这说明唐朝末年,契丹人仍处于部落阶段,他们各推首领,轮番而治。唐懿宗咸通末年,习尔为诸部长,土宇始大。后阿保机为诸部落长,“恃其强,不肯受代。”又挟持诸部移驻汉城,并为一族,东北诸夷皆畏服之。从阿保机开始,才破坏了部落时期轮番禅让、依次而治的习俗,部落变成强力镇压族人的社会组织,走向国家。最终诸部统一成契丹族,之后与中原接触,又逐渐变成辽国。故于契丹族而言,也存在有民族而无国家的时期。

再参照《金史》、《魏书》、《北史》、《后汉书》等史籍,不难发现,无论是女真、鲜卑、五胡乃至匈奴,同样存在有民族而无国家的阶段,这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普遍规律。恩格斯就指出人类社会组织有“氏族—胞族—部落—民族—国家

”,这样的上升发展阶段。最开始总是各种氏族并立,之后又聚集成各自独立的胞族、部落,之后再出现阿保机、成吉思汗、努尔哈赤这样的人来统一诸部,形成民族,然后才建立起国家来。

恩格斯:国家与民族不是一回事,要打破“国家崇拜”的迷信

国家是民族的进一步发展

华夏民族早于国家而出现

我们剔除《史记》、《尚书》中被儒者粉饰过的文字,就会发现汉族国家的建立过程——它也是从部落、民族发展而来的。

《三皇本纪》说在黄帝之前有燧人氏、庖犧氏、女娲氏和神农氏,这些氏族更替恐怕与契丹八部之中的相互轮番为首领类似。神农氏之后为轩辕氏,即黄帝。《史记·五帝本纪》说:“轩辕之时,神农氏世衰。诸侯相侵伐,暴虐百姓,而神农氏弗能征。”这里的“诸侯”是借代东周诸侯国的词汇,其实是部落之意。神农氏为诸氏族的首领时,出现了分裂,氏族间互相征伐。“於是轩辕乃习用干戈以征不享”,最终黄帝轩辕氏像阿保机一样征服了诸氏族,统一成一个部落。之后黄帝又联合邻近部落中的炎帝,形成炎黄胞族,向外征服了蚩尤的部落,建立一个统一的民族。所谓“诸侯咸尊轩辕为天子,代神农氏,是为黄帝”。

黄帝时,有民族而无国家,“迁徙往来无常处,以师兵为营卫”,没有城邑,“官名皆以云命,为云师”,同样也没有固定的官职。后面在汉族中获得首领地位的人都出自黄帝部落,跟黄帝存在血缘关系,不过尧为陶唐氏、舜为有虞氏、禹为夏后氏,部落虽一,氏族却各异,所以才叫禅让而不是世袭。

《左传·哀公七年》说:“禹合诸侯于涂山,执玉帛者万国。”这说明大禹也像阿保机、铁木真和努尔哈赤一样,在部落联盟中拥有强力,能镇压诸部,所以他的儿子启才能够成功承继首领之位。从者以后,在原始社会中逐渐出现脱离于社会的独立机关,出现了特权阶层。《尚书 甘誓》说:“用命,赏于祖;弗用命,戮于社,予则孥戮汝。”这说明

汉族的暴力机关已逐渐成形,国家开始出现了。因此,对于汉族来说,也存在有民族而无国家的时期。

恩格斯:国家与民族不是一回事,要打破“国家崇拜”的迷信

国家不是从来就有的,它与民族不是一个概念

如果我们继续研究到西洋、美洲、非洲各地的国家起源,同样可以说明在古希腊、古罗马、古埃及等地也存在过有民族而无国家的时期。

就雅典而言,国家在梭伦改革之前就存在了;而对斯巴达来说,只有莱库古斯为他们制定法律之后才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国家;罗穆路斯是罗马的开创者,但努马的制度才是国家真正形成时期。

在这些地方,我们只是从最简单、最直观的地方来找到国家的特征,只是就法律、官职、制度等方面来发掘国家,还没有深入到生产关系、阶级和私有制之中。但这不妨碍我们断定人类社会的发展存在有民族而无国家的阶段,这个论断乃是建立在牢固的史料基础之上。因而,我们可以说:国家绝不是从来就有的,也不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圣物。我们通过史料分析证明国家同样也存在历史性,国家是从旧的部落中发展起来、完善起来的东西,既然它有开端,那么它就不可能没有终结,它同样符合辩证法的规律,国家一定会像氏族、部落一样,在未来社会中逐渐瓦解,乃至于消失。

马克说:“辩证法对每一种既成的形式都是从不断的运动中,因而也是从它的暂时性方面去理解;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我们要用辩证法来研究国家,首先就要破产国家崇拜的谬误,打碎国家崇拜的神话。从国家的产生、发展、完善、衰亡乃至最终消灭的整个过程来考察“什么是国家”。

恩格斯:国家与民族不是一回事,要打破“国家崇拜”的迷信

打破“国家崇拜”的迷信,揭露国家的本质

对国家的崇拜首先是一种唯心史观,例如神学家们把国家视为从外部强加于社会的一种力量,称为“君权神授”,说什么“天命玄鸟,降而生商”,否认国家有历史的起源;黑格尔在《历史哲学》中断言国家是“伦理观念的现实”。他说有一个“世界精神”在经过东方世界、古希腊和古罗马之后,最终降临在日耳曼民族身上,成为当时的普鲁士国家。

黑格尔的国家观不仅把国家当成一个圣物,而且还用德国来充当这个圣物的具体模型,他不仅崇拜国家,而且所崇拜的国家就是德国。这真是一种地道的“爱国主义”,这种“爱国主义”就像基督教或穆斯林一样,把本教视为至高无上的东西,然后像对待异教徒一样对待其他的国家。

再如启蒙学者,像霍布斯、卢梭等,都把国家视为一种推动人类由野蛮走向文明的工具,仿佛不是社会进步造成了国家,而是国家决定了社会的进步。他们把国家机关视为分配各种利益、协调各种阶级的东西,因此可以推论说国家的存在永远具有积极意义,国家应当永久存在。

然而,确切地说,国家是社会在一定发展阶段上的产物;国家的出现意味着什么?这点恩格斯已有过结论,他认为当社会陷入了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分裂为各种利益不同的阶级时。为了使人们不在火并中两败俱伤,就需要有一种表面上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这种力量用来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以内;这种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相异化的力量,就是

国家

所以每一个统一的国家出现,都是都是建立在分裂的基础之上。为了不使人们在七国纷乱中同于尽,于是出现了一个虎狼之国——由秦国来压服一切集团利益,形成表面上的“秩序”。后世的汉、隋、唐、宋、元、明、清都是如此。国家说白了就是一个阶级用来压服其他阶级的工具,由它来维持表面的秩序。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