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美國的民主》感悟


摘要:美國民主制度的建立並不是某一個因素決定的,而是許多個不同領域的因素共同決定的。托克維爾在對美國進行的將近九個月的考察研究中仔細發掘了這些因素。《論美國的民主》涉及對美國民主不同領域的描述研究,本文主要從民主建立的原因和起源來論述美國的民主。

關鍵詞:自由和民主原則 地方自治原則 中世紀封建制度

政治文化之美國的鄉鎮精神 維護和發展民主 宗主國的寬鬆干涉

1831年4月,一位來自法國的只有26歲的年輕人來到了距離法蘭西上千公里的陌生國度——美利堅合眾國,他如同飢餓的人撲到麵包上的人一樣,對美國進行了為期9個月的考察調研。四年之後,《論美國的民主》橫空出世,被譽為是世界上第一部對美國的政治制度、社會狀況和 民情風貌從政治學、社會學和人類學等方面進行綜合研究的學術專著;我有幸通過這本書對19世紀上半葉的美國民主進行了些許瞭解。

全文托克維爾對美國民主讚不絕口,但是他在開篇緒論就展示了自己考察美國民主前的自我暗示:美國人發明的民主形式絕不是民主具有的唯一形式。我們必須要根據我們國家的法制和民情基礎,去奮力開拓適合我們自己的民主道路。在閱讀該文時,我們也應該清楚的明白:其他國家表現出來的美好是這個國家自己原生化發展起來的,這就預示著照抄照搬他國制度的不合理性。我們對美國的認識不可能是完全拿來主義的,只聽美國人是怎麼自我表述的,而要如托克維爾那樣張開雙眼去看美國,去看美國人是怎麼做的,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形成中國人自己的美國學,才能從美國身上體會到民主的一些共性和這些共性是否符合當下的中國,而非淪為全盤照抄式的複製粘貼,這樣才能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制度的發展貢獻養分。

從美國民主產生壯大的原因上,托克維爾進行了十分詳細的闡述。他認為:考察一個人必須從他的嬰兒時期開始,必須結合他幼兒時期受到的外部環境的影響,必須聆聽一下他開啟心智之初時的話語,必須去探究他的青少年時期的奮鬥經歷是如何鑄就其成年時期的堅強性格的。只有這樣,你才能真正理解支配他一生的思想、習慣和性格是如何形成的。對一個國家來說也是這樣的,對未來的美好追求掩蓋不了本國存在的歷史及其對當代和未來的影響。

托克維爾認為美國建立起並長期運行民主制度的一個重要原因之一是熟知權利和自由原則。美國的這種精神在新大陸可以追溯到1620年的五月花號公約,該公約具有明顯的權利意識;而該意識的存在來自舊大陸的一個島國——英格蘭,英格蘭人民對權利觀念和自由原則有著天然的熟知感;實際上,早在13世紀,英格蘭貴族就通過威脅的方式與國王簽訂了著名的《大憲章》,通過法律的方式對國王的權力進行了明確的限制以保證貴族的權利。英格蘭廣為流傳的一句話就是:國王在萬人之上,卻在上帝和法律之下;這句話也從側面反映了英格蘭人的權利意識早於新航路的開闢前幾個世紀,是英格蘭的良好民情;英格蘭的地方自治原則更是西歐中世紀封建制度一定程度上直接脫胎換骨而來的,中世紀的領主與國王的關係是更多的基於契約規定的,國王和附庸領主的關係更多的是一種契約文件規定的權利與義務,領主在自己的領地內存在著巨大的權威,而國王卻無權對領主在自己的領地的大部分行為做出干涉,正如一句諺語所言: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這種中世紀封建制度與地方自治原則在某種程度上具有著高度的一致性。所以美國人民的權利和自由原則精神上大部分是來自於英格蘭及美國移民的西歐來源國的舊制度。

美國民主建立並運行的另一個重要原因是在於美國建立前期的人民維護和發展民主。移民到新大陸的人,不管是英國人、法國人、 西班牙人,也不管來得早與晚,他們在新建的所有殖民地上都保存了民主, 並促使民主繼續得以發展。出現這種情況的原因很簡單,生活幸福、擁有權勢的人是不會輕易移民的,只有深處貧窮和災難境地的人才會選擇移往新的環境。移民者幾乎處境相同,絕對不會自視優越並鄙視周圍的人們,他們很自然就能保持平等。在新大陸這個機會之地,存在的無主利益遠遠的超出了新大陸的移民的需求,這表明:只要憑藉熱情和勇氣就可以取得自己所想要得到的利益,機會平等的觀念得到普遍認同,自然而然這些早期殖民開拓者就建立起平等意識,儘管平等只是白人的平等。

在這裡我就想到一個觀點:殖民地的政治制度其實就是宗主國政治制度的移植版本。北美十三州殖民地的人民來自英格蘭,英格蘭的議會制度和十三州殖民地的議會制度沒有本質區別;再看由專制色彩濃烈的法蘭西和伊比利亞半島國家建立的美洲殖民地,基本都是專制的複印版,如果大家對拉丁美洲的歷史有所瞭解的話,你就可以知道拉美大部分時間內都是政治動亂和經濟發展落後的模樣,例如墨西哥和巴西在獨立之後都曾使用過帝制,最後才回歸民主,如此之下,歷史實踐也證明拉美國家的民主又是多麼的不穩定,以至於上世紀中後期大量的軍人政權的建立,數個民選總統倒在了政變的血泊之中;諾貝爾文學獎獲得者,魔幻主義文學集大成者馬爾克斯更是發出感慨;在拉丁美洲,現實往往比小說更魔幻。從中我們可以體會到宗主國對殖民附庸國的制度建設有著多麼大的影響。第二,英國政府對十三州殖民地的態度並不是嚴加管控,這點導致十三州殖民地的政治寬鬆,十三州殖民地的事務基本都是由自己的人民決定的,而不是由千里之外的英國政府決定的,一百多年的民主自治傳統形成了一股歷史慣性,使七年戰爭結束後英國對北美殖民地加緊控制的時候得到了十三州殖民地人民的強烈反對;那個時候獨立派很著名的一句話就是:無代表,不納稅。只有通過北美人民自己的代表參加本土國會的法律制定通過的文件,北美人民才承認;這從側面反映出北美人民濃厚的民主原則。

托克維爾關於民主前提最為重要的一個論述之一就是;為政治和宗教紛爭,一些富人和大領主被迫來到美洲,還在殖民地制定了區分貴賤的法律,但很快人們就發現,等級制度和貴族制度是不可能在美洲這塊土地上生存的。究其根本原因,主要是貴族制度賴以建立的基礎在這裡無法紮根。在新的環境下,擁有土地不再是貴族的唯一權利,移民者都有自己的土地,要由所有者本人來耕種;區分貴賤的身份制度蕩然無存,剷除了滋生不平等的土壤。新大陸是一張白紙,阻礙歐洲民主制度發展的重要因素就是貴族與普通人民實際地位之間的不平等,貴族在歐洲大地上的存在已逾數個世紀之久,他們控制著大量的土地資源——也是當時最為重要的政治資源,通過對土地的控制,他們可以憑藉此對政權也進行有效的影響甚至控制,從而一直阻礙政治民主化的進程,而上述沉重的歷史包袱在北美是基本不存在的。北美是一塊無主之地,來到新大陸的人民通過自己的努力獲得土地的所有權,新大陸的土地沒有長時間存在貴族壟斷的事實,簡單的說,阻礙北美民主發展發展的極其重要的貴族體制的經濟基礎在北美是不存在的。這導致北美迅速的建立起民主制度。

托克維爾在第一部分中對美國的鄉鎮精神讚不絕口,他認為鄉鎮是人類最為自然的組織,美國的鄉鎮人數一般在兩千人到三千人左右,他們在這個維度上採取了直接民主制度,美國人民可以直接在全鄉鎮的民眾大會選舉出自己中意的官員來行使公共事務;托克維爾發現,美國的鄉鎮居民對參與鄉鎮選舉和其他公共事務具有極其高漲的熱情,而且這種熱情不是新近產生的,早在美國獨立前幾百年伴隨著殖民化進程一同壯大發展的;用現在的話來說,這就是政治文化對政治制度連續性的影響。托克維爾論述到:鄉鎮精神缺乏,再自由的中央政府,最後還是會缺乏民主精神的;制度的保障和鄉鎮的民主精神共同孕育了美國的鄉鎮自由。前面講到鄉鎮是人類在自由階段最自然形成的組織,這個組織的構成方式很大程度上代表著這個地區居民的政治文化。據此托克維爾總結到:制度的保障和鄉鎮的民主精神共同孕育了美國的鄉鎮自由。

說到此,我們會發現美國民主以及它的一些特色制度設計基本上是來自於英格蘭和西歐各國的,那西歐各國的民主又起源於哪裡?這裡我提供了一種有趣的觀點,民主來源於啟蒙思想家認為所謂黑暗的中世紀,一切的現存制度都是之前制度的自然演進。古希臘對近代西方文明的影響主要在哲學,在自然科學,在文學方面;而古羅馬則在公民權力與義務,法律體系的建立,在獨裁與民主的轉換,在軍隊建設方面;基督教主要在精神方面,在平等思想,在律法思想,即在平等,自由,博愛方面。西方民主的許多思想早於思想啟蒙,在資產階級革命前很長時間就早已出現,在這裡我們拿出西方中世紀的封建制度用作分析。維繫中世紀封建制度的核心是土地和契約。現在通說認為英格蘭1215年頒佈的大憲章是西方民主制度的起源,現在讓我們先閱讀大憲章內容的核心原則:王對封臣的權力全面的承認,即對其財產和人身安全的保障權,以及臣民和君王的契約關係,而一旦王打破了這個契約,臣民有對暴君的反抗權。聽著很像美國的憲法和法國的人權宣言。最重要的是大憲章規定的內容並不是從1215年之後開始實行的,而是在頒佈大憲章前好幾個世紀中,英格蘭的國王和封建領主基本都在按照以土地和契約為核心的封建慣例來行動,而英國安茹王朝的約翰王卻打破慣例隨意侵犯封建領主的權利,最後封建領主聯合起來強迫國王承認實行了幾個世紀的慣例,並通過法律文件的方式確認了這些慣例並上升到法律層面。總之,《大憲章》是對存在數個世紀的封建慣例事實的確認,這個慣例的確認對後世英格蘭乃至西歐國家的民主制度產生了深遠持久的影響,民主制度的核心內容之一——分權制衡早在封建時期就已經存在並實現了數個世紀,所以西方民主制度沿用分權制衡理念是一個很自然的事情,西方近現代分權制衡設計的來源不是思想啟蒙的分權制衡理論。而是沿用將近一千年的分權制衡實踐。再通俗點,封建或分封制的核心是,大家都自治,都獨立,王與中小貴族及騎士,有相互的權利與義務,大家都要彼此尊敬,而且也沒有稅收上的往來。王也不可以隨便佔有其他貴族的土地。而大憲章的出現,原因就是因為王破例了,王的慾望膨脹了,王要拿到更多的土地與權力。於是貴族和騎士便要反抗王的膨脹的權力,要保護自己的利益,而不惜一戰。大憲章就是一個新的文字版的契約。

談到這裡,不得不提到托克維爾的另一部著作《舊制度與大革命》:新制度總在自覺或不自覺的繼承舊制度和舊社會的一些東西。

我國也有將近兩千年的封建時期,但是如果大家稍有了解就會發現我國公元后的封建制度和歐洲中世紀的封建制度就根本不是一個概念。歐洲中世紀的封建制度更接近於我國周代的封建(分邦建國)制度。從政治層面來看是分封土地的制度;國王與封建領主之間的關係類似於周天子與諸侯國之間的關係。事實上,西周的周天子與諸侯王之間的權利和義務規定的一清二楚,諸侯該幹什麼,天子該幹什麼都是禮規定好的(可以把禮看作一種契約)。而在我國兩千多年的封建時期尤其是明清時期,你是找不到這種嚴格得到遵守的契約。所以再中國要搞分權制衡是沒有歐洲那樣上千年的分權制衡實踐。事實上,我國有兩千年的國家某部分權力具有最高性質的歷史實踐的,而我國的當代實踐核心是從我國的歷史實踐中來,所以我國的代議制機關——人民代表大會在國家機關中處於最高地位,有別於西方的行政,司法,立法獨立平等且相互制衡的制度設計。這也直接影響了我國的民主制度是有別於西方民主的中國特色民主制度,在我國憲法原則中有類似於卻不是分權制衡的原則,它叫權力監督與制約原則,這是我國千年政治實踐與民主的結合。

最後,我們要認識到我們在今天如何觀世界,如何建構起中國人的世界觀並且形成我們自己對美國曆史和現實的認識,我們可以參考托克維爾的經典,但不能以他的論述為依歸。或許托克維爾對於我們的最大啟發,並不是他關於美國政治和民主的隻言片語,而是他是以何種姿態來思考美國的。要以中國人的立場和實踐去認識美國。換言之,我們的研究對象應當是美國本身,而不是美國學術人所呈現出的那個美國,當然也不應是托克維爾筆下的美國,否則的話,我們所做的其實還是美國學之學,而不是中國人的美國學。

我的大一憲法課小論文,比較口語化,也參考了部分資料,希望大家斧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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