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你還能再兒戲一點麼?你叫我們拿什麼來保護孩子?

正義也許會遲到,但絕不會缺席!

判了!有期徒刑7年6個月!曾轟動一時的“男教師肖某猥褻兒童案”在近日傳出了大快人心的消息!


法律,你還能再兒戲一點麼?你叫我們拿什麼來保護孩子?

與此同時,法院還判處肖某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起,四年內禁止從事教育及相關工作!


時隔一年,你還記得這起兒童猥褻案嗎?

2018年秋季學期至2019年春季學期期間,時任廣西來賓市興賓區某鎮一小學教導主任、數學教師的肖某,為尋求性刺激,在不到1年時間裡,以改正、檢查作業為由,多次猥褻17名女學生(均未滿14週歲)。

甚至,膽大包天的他,還公然在教室講臺、學生座位、辦公室等公共場所,實施猥褻行為。


這判決結果簡直是太荒唐!太令人失望了!

這樣的人,怎麼能判的這麼輕?

要我說,這樣的,就應該判死刑!!!

法律,你還能再兒戲一點麼?你叫我們拿什麼來保護孩子?

你的孩子要是遇到這樣的事情,還跟它說什麼道理!!!


每個國家對強姦犯都有著嚴格的法律懲處,但強姦犯依然不能禁止一樣,孌童,是一種心理變態,不管法律多麼嚴格,依然無法阻止人性的陰暗。

對於猥褻兒童的犯人判重刑,情節嚴重的可以判個死刑(這類事件美國最高判過1503年)。出獄後會要求佩戴電子監控設備,在所居住的社區公示,告訴大家他的前科,小心此人等等。要出臺很多防範於未然的措施。

簡簡單單判個七年半,法律,你還能再兒戲一點麼?

法律,你還能再兒戲一點麼?你叫我們拿什麼來保護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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