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礙企業復工復產,興縣6村民被依法刑拘

日前,興縣奧家灣鄉峁底村村民康某平等6人,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了代價。

經查,3月16日上午9時許,峁底村村民康某平、康某某、白某斌、孫某虎、樊某兵和崔某路等人,以自己所屬車隊的拉煤車沒有排上號、無法拉煤為藉口,組織高齡老人及其他無關人員,站在峁底煤業磅房的過道上,村民白某斌、孫某虎、崔某路、康某平用自己的拉煤車堵住磅房,致使峁底煤業有限公司無法正常運營,給企業造成了重大經濟損失。

興縣公安局駐企專職工作隊迅速介入,刑偵大隊精幹警力第一時間進行綜合調查取證,迅速查明事情真相,依法對阻礙企業復工復產的康某平等6人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為有效解決運輸秩序問題,共同維護煤礦與村民的合法利益,辦案民警積極配合奧家灣鄉政府、峁底煤業、峁底村委和村民代表,加強對話溝通,通過連續五晝夜的不懈努力,最終促使多方達成運輸協議,及時消除了社會治安隱患,保障了企業順利復工復產,受到了轄區群眾和社會各界的一致好評。

呂梁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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