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道喝酒喝醉了難受,為什麼一些人還會選擇買醉?

醬小二


作為人送代號“一多”(一喝就多)的資深酒蒙子,吐吐苦水!

先拋除酒癮這個話題,單說社交及商務的酒桌!

酒桌似乎有一條隱形規則:一邊要被敬,一邊要管陪。被敬的不想喝,被陪的也未必愛喝,但是一旦開了場,就務必要讓對方喝下去。

人最寶貴的是健康,喝到吐了還在喝,就是相當於遞了一張投名狀、歸降書。

老子為了你,身體都不要了,這回滿意了嗎?

逼人喝酒顯示權威及控制力,自虐式主動喝酒表明忠誠和服從。

彼此乾杯的背後是利益的交換,喝的是白酒啤酒紅酒,實際上喝掉了好多的尊嚴。

通過你是否服從繼續飲酒的指令, 來觀察你是否肯為了“場面”傷害自己身體。聽著好像很變態,但其實這是一種掌控:“你不喝可不夠朋友啊”,就是說喝了就是朋友;“這杯幹了合同就籤”,就是說不喝免談;生活中比比皆是!

在酒桌上,誰不知道喝下去會難受?不知道對身體有害?誰又不知道第二天會很難受?

如果一頓大酒之後你仍然很清醒,你就會被認為“今天沒喝到位”,隱含意思就是你沒有向我交付醜態作為抵押物,你仍然沒有向我敞開心扉!

說到最後一句總結:我們人與人的信任感太低了!





公濯


喝酒難受,卻還要喝。喝酒,對滴酒不沾的人來說是受罪,對喜歡的人來說是一種享受;其實大部分人少量喝點也能接受,加上喝酒是千百年來一種傳統,是社交場合一種交流方式。 因為酒後更容易交心。不會喝酒的人或者是從不喝酒的人 就體會不到。只要掌握好量,能喝多少喝多少,也是一大樂事!


越來越好阿廷


因為他們想要個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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