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9 興縣:一男子砸壞蔡家崖革命紀念館前限行路牌 被行拘

近日,上面這則小視頻在朋友圈裡廣泛流傳。視頻中,一年輕男子正手持鐵錘,狠狠地砸向蔡家崖革命紀念館前的限行路牌!兩邊繫著的鐵鏈都被砸開後,路牌被該男子一腳踢倒在路邊......

經查,視頻中事件發生地點為蔡家崖革命紀念館前的晉綏紅色風情街東口,該路牌為興縣文物旅遊局按照縣委縣政府對“紅色風情街”的發展建設要求,結合景區實際發展需要,對景區周邊環境進行綜合整治而設置的。目的是為了進一步提高我縣紅色景點的對外吸引力,提升旅遊質量,打造我縣紅色旅遊品牌。

興縣:一男子砸壞蔡家崖革命紀念館前限行路牌 被行拘

該視頻流出後,在網絡上造成了廣泛影響。該男子無視法律尊嚴,公然破壞公共財物,對社會公共秩序造成了惡劣影響。為維護安全有序的社會公共環境,興縣公安局黨委立即責成蔡家崖派出所查處此案。經走訪調查,成功鎖定違法嫌疑人劉某。

經依法訊問,違法嫌疑人劉某在限行時間段內(8:30-22:30)把私家車停放在紅色風情街內,因有事出門,去路被限行路牌擋住,便回不遠處的家中拿來鐵錘砸開路牌。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社會主義的公共財產神聖不可侵犯。國家保護社會主義的公共財產。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用任何手段侵佔或者破壞國家的和集體的財產。《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規定,公民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根據法律規定,違法嫌疑人劉某因故意損壞公共財物被興縣公安局處以五日行政拘留。

興縣:一男子砸壞蔡家崖革命紀念館前限行路牌 被行拘

興縣公安溫馨提示:維護社會公共秩序,人人有責;營造良好的公共環境,需要我們共同努力。如有特殊情況,也可以和相關部門溝通,切莫衝動!讓我們一起學法、用法、守法,為建設社會主義法治中國貢獻我們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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