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辭退工人應該發放補償嗎?

懂_你148197985


根據最新勞動法修訂案,在職場上是不能出現“除名”“辭退”“開除”等字眼,正確的說法是“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當然這裡面有一個用語習慣的問題。

根據樓主的問題,公司單位辭退員工是需要支付補償金的,並且樓主工作十五年,已經屬於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了。支持你主張維護自己權益。

祝新春快樂。


莊裡策哥


何南迴答

你好

如果你已經工作超過十年了,那麼你屬於無固定期限合同工人了,一般單位是不能與你解僱勞動合同的。

在兩種情況下,單位可以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一種,員工犯錯,包括嚴重違紀和違法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種 單位經濟確實困難,經主管部門同意且備案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人員:   (一)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二)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三)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如果你單位在你無過錯且未備案裁員情況下解除勞動合同,則需要按照勞動合同法相關條款予以經濟賠償,具體標準為你離之前12個月平均工資為基礎。你屬於超過15年勞動合同,則應賠償為平均工資*12*2

這裡需注意的是第一、你的平均工資如果超過了當地城鎮職工平均工資的三倍,按照三倍標準執行,第二、賠償最長年限為12個月,超過12個月按12個月補償。第三、因為是單位違法節約,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之規定,需雙倍補償你。

建議你找個律師與單位協商或直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起訴,畢竟數額較大,請律師也是值得的。

我是何南,希望你早日得到你應得到的賠償。


精銳高考志願


這個問題是:工廠是什麼工廠?

另外一個問題是:辭退的原因是什麼?

在這裡我把工廠分為正規工廠,跟不正規工廠兩種。

把辭退原因分為公司原因與員工原因兩種。

基本上非正規的工廠,基本不要想,即使是公司原因的辭退,也是找盡理由。

而正規工廠,如果是因為員工自己的原因被辭退,也會酌情發放補償。

畢竟,補償都是用錢來兌現的!


迷職微笑


工廠辭退員工有沒有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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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分析師


員工被企業辭退是否能得到賠償,和企業本身的規模並沒有關係,這個是取決於辭退的理由是否符合勞動法的相關規定。

根據勞動法規定,企業辭退員工的處理分為三種情況,簡單來說就是合法辭退(無需賠償)、合法辭退(需賠償)、違法辭退(雙倍賠償)這三種。

第一種情況是合法辭退無需賠償。這種是因為員工本身的過失導致被企業辭退,所以企業無需支付賠償金。附合這種情況的定義,來自勞動法的第三十九條,請看下面勞動法的截圖。

第二種情況是合法辭退需要賠償。這種是在你沒有犯第三十九條過失、同時企業沒有違反勞動法的情況下將你辭退。也就是說,你沒做錯什麼,而企業是根據勞工法相關規定辭退你的,企業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給你。那怎麼才算是企業沒有違法勞動法的情況下將你辭退呢?最主要的定義在勞動法的第四十條、四十一條和四十四條,請看下面截圖。

附合以上三條規定的情況下,企業將你辭退,屬於合法辭退但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三種情況是違法辭退。簡單來說,就是企業辭退你的條件不符合勞動法的規定(也就是前面兩種情況),那麼就屬於違法辭退。按照勞動法第四十八條和第八十七條規定,企業需要支付你雙倍的經濟補償金,稱為”賠償金“。請看下面截圖。

總的來說,你要搞清楚,企業辭退你的理由是什麼(主要是看辭退通知書上怎麼寫的),辭退理由符不符合勞動法規定。如果你有犯第三十九規定的過失而企業用此理由辭退你,那麼就不會有補償金給你。如果沒有犯錯,那麼企業肯定要賠償。至於是付一倍的經濟補償金還是雙倍,就看企業辭退理由是不是符合勞動法規定了。

不管你所在的企業是大公司還是小廠,都要受勞動法的約束和管理。當然,在實際操作中,有些小廠的管理本身就存在很多違規行為,不一定願意按照法規執行賠償。這個時候就需要你有堅定的決心去保護自己的利益了。遇到無理的小廠不守法規,你可以直接申訴到當地的勞動仲裁處,由他們依法進行仲裁處理。不用太過擔心,現在國家對勞動者的保護是有決心的,要爭取回自己的利益並不難。我自己就經歷了勞動仲裁、企業上訴後一審和二審等全部過程,全程沒有請過律師(企業請了律師),靠自己就拿回了應得的雙倍賠償。


被辭退後打贏雙倍賠償


從法律上來說,辭退員工是不是有補償是要看情況的,下面幾種情況公司是可以辭退員工而不需要補償: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除上面的六種情況,其他情況辭退員工都需要支付補償金。如果你是被辭退的,可以參照勞動合同法去要求,需要注意的是公司要辭退你可能找一些理由,比如說你嚴重違反制度、隱瞞你自身的信息等等,你需要做的是不要被唬住,也不要刻意去違反制度,留好你的證據,比如工資條、考勤記錄、勞動合同、你籤的崗位職責等等。在辭退那天如果談判無果你可以打勞動仲裁電話或者110,現場調解。

如果是公司方,如果你要辭退員工,而這個員工確實有一些問題,你也需要收集一些證據,但是不建議去做假證據,無緣無故辭退員工而又沒有任何補償,會讓在職的員工心寒,對公司失去信任。辭退員工是會產生成本的,為了減少這種成本,做為公司方,可能需要在自身的管理下些功夫,比如對員工評估、員工狀態的管理,越早發現不適合的員工越能減少辭退員工的成本。


一點即清


一、員工因自身原因被辭退,公司不負有補償責任: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4、勞動者同時與其它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勞動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經本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勞動合同無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專任的。但是,以上條款用人單位不得“任性”應用,每一項法律都從形式和內容上作了具體要求。

二、用人單位單方辭退員工的,分兩種情況:1、因企業變故,符合勞動法裁員規定的,要給予員工法律規定的經濟補償;2、不符合勞動法裁員規定,單方強行辭退員工的,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按經濟補償標準的兩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以上補償標準勞動法都有詳細說明。


莫度


按照國家法律,用人單位由於經營困難,單方面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必須給員工經濟補償。一般最少一次性支付兩個月工資,具體能補償多少,需要勞動者與公司進行協商。一般按照工作年限進行補償,補償金=(工作年數+n)×基本工資,這個n就是你與公司協商的數。在補償金協商沒有達成統一時,最好不要與用人單位簽訂任何其他形式書面合同。如果用人單位拒不執行補償,可向當地法院提出仲裁。最好不要起訴用人單位,因為成本較高,週期也比較長,而申請仲裁通過比較簡單,通過後由法院強制執行。如果單位不執行仲裁,再起訴也不晚。


candy分享


工廠辭退員工有補償!

我隔壁就有一家廠在精減人力時就有辭退員工的,有一些做了七八年的都賠了好幾萬!如果沒有補償則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按照《勞動合同法》相關的規定,用人單位辭退員工補償的標準為勞動者在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就支付一個月的薪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來算,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薪資~

我是【不抽菸滴日子】,以上是我個人的意見,希望能夠幫到你~


不抽菸滴日子


正常的辭退,在勞動合同內,是有勞動補償費的!但是工廠一般都會逼迫你自動離職,這樣就可以省下這筆錢,所以一般工廠是不會進行主辭的!除了效益不好進行裁員的,這種都是協議好補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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