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方貸款買房不加女方名字合理嗎?

用戶172304069


加不加名字的問題歷來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如果婚前一方全款購買。加名字是情分,不加是本分也無可厚非。而貸款房,我國現階段婚姻法對這個有明確規定。首先結婚的話,不管加不加名,房貸算共同債務,未來離婚的話,涉及到的房產分割也是未還完貸款部分的房產增值部分。這個分割跟名字在不在房本上無關。結婚的初衷還是相互信任,視對方為一生的伴侶。說句題外話,絕大部分剩男剩女都是功利性太強。這個功利性絕不僅僅是物質那麼簡單。有的人會說,我不物質,不求找個有錢的男女朋友,只求一個各方面條件相當的就好。但各方面情況相當的同時,心理一定會有各種各樣的小預期,比如身高,學歷,顏值等等。各種小預期加起來,再搭配那個各方面情況相當,也算是高要求了。婚姻初期完全的旗鼓相當跟婚後的和和美美也算是可遇但不常遇的情況,要清楚自己內心最看重啥,其他的要適當放寬一些。不忘婚姻的初心,適當的妥協可能為未來的不幸埋下伏筆,但也可能因為你的大氣成就一份幸福的婚姻。


水泊浪山


我認為加上比較合理。現在這種情況很多,準備結婚,男方出資首付買房,加不加女方名字,我的意見是如果女方提出加名字,就加上去。算合理需求,為什麼這樣說呢,分兩點解釋。

第一點,男方父母怕以後萬一離婚會把房子分給一半給女方,所以不願意加女方的名字,實際情況不是這樣的,男方需要保管好首付的發票憑證,證明首付是你男方單獨出資的,如果萬一離婚,也只有共同還貸部分和增值的部分需要平分,首付誰付的還是誰的。總之只要有證據證明是男方父母或者男方自己出的錢就沒問題的。

第二點,從感情方面來說,因為兩人結婚了,在婚後還貸款需要兩個人一起還,寫上女方的名字,還貸也好,過日子也好,女方心裡會踏實一點,也會利於夫妻雙方感情。如果女方提出了寫名字,你不寫上,會讓女方覺得你沒那麼愛她,反而會在實際過日子中影響夫妻感情,心不往一處走,勁不往一處使,磕磕絆絆彆彆扭扭的,那這婚又何必結呢。寫上女方名字對男方來說也沒什麼損失,還顯得男方很大方,並且還會讓女方有一種被接納被保護的感覺,女方婚後也會甘心情願為這個家付出的。

綜上所述,寫上女方名字男方也不會有任何損失,男方只需保管好出資的證明即可。婚後共同還貸款部分和增值部分各自一半,比如過三年離婚了,女方只會分走你們三年中歸還貸款的錢的一半,還有房屋增值部分的一半。男方是沒有任何損失的,再說了,愛情永遠比金錢重要,不是嗎?所以沒什麼大不了的,該寫就寫吧。





阿呆1290


我不是很能理解為什麼這種問題屢見不鮮呀。

男方的工資能有多高?買房的首付有沒有借錢,每個月的貸款是否能夠自己還,並且能多出最少一半用於家庭開支。如果不能,那你們找的可能不是老婆,而是找人扶貧。不是很能理解男生說的我們以後都是一家人當然要一起還欠款啊,能不能不要算的這麼清,你怎麼這麼物質啊這些話。道德綁架還雙標,都這麼富有了,還結婚幹啥啊,是圖你沒錢還是圖你窮還是圖你啥都想往自己碗裡扒拉。當然了,如果是女方看上了男方硬是的要跟男方在一起,那不加名字很合理。男方全款買房,也沒借外債的,確實不該寫女方的名字(個人觀點,不喜勿噴)


怪怪怡


現在結婚都不談感情了,談房!還沒結婚就想著房子怎麼處置,為著將來離婚分財產做準備!

是不是已經沒有人抱著舉案齊眉從一而終的想法面對婚姻了!如果真的好好過日子,能夠白頭偕老,縱有萬貫家財,還不都是兩個人共同的?

婚前貸款買房不加名字,女方糾結的吃不下睡不著?沒有安全感?倒不如好好提高自己,多掙點錢婚前買套全款房,寫你一個人名字!誰能讓你不安全?

從前一直不明白,為啥舊社會老婆叫大房、二房、三房……如今真的懂了!


吃蘿蔔不吃菠蘿


婚前貸款買房要不要加女方名字,,這就要看實際情況了。比如有一個男的還沒拍拖,他就開始貸款買房了,那這當然不可能加女的名字。如果是拍拖後而且以談婚論嫁,哪在拿結婚證後可以加,拿證前是沒可能加的,萬一加了後談崩了怎麼辦,有這種想法的女人,應該不會一心一意對你。


打美狗8456


這個不是合不合理的事情,這個是是不是情份的問題,其實婚前貸款買房,婚後還貸,這個是有女方的付出在裡面的,是夫妻雙方共有資金在支撐這個家庭的運作。

從經濟角度,女方應該有自己的房產份額;

從情感角度,女方為此生兒育女,操持家務,少年妻老來伴,攜手同行一生的人,在房產上加上名字也是對女方的一種尊重和感激!

不是那個女的結婚後就想著離婚想著去謀奪財產的,都是想著好好的過日子的,她表現出了善意,你把女方名字加上去,體現了真誠,兩個人心在一塊,勁往一塊使,家裡的日子才會越來越好,別計較,加名字男方得到的一定比失去的多!


小青蛙小蝌蚪找媽媽


作為一個00後,對於這個問題我會有一些自己的想法。我覺得這是一個很致命的問題,這就是一個千古難題一樣,就像:你媽和你妻子同時掉水裡你救誰。根本就是一個死命題,所以我們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了。

首先 ,如果男方是婚前一個人貸款買了房,然後就是每個月還房貸,在還房貸的時間裡如果女方沒有出過一分錢我覺得是沒有必要加上女方名字的,女方心裡面也不要不高興。如果是兩個人一起還房貸那就完全可以加上女方名字,畢竟以後還要一起過日子呢。

不過我覺得這個問題一定要雙方都商量好,如果其中一方這房產證名字這個問題是出現了分歧,那這個梗一定會伴隨以後的生活,女方想要加名字就要主動一起承擔還房貸的責任,男方也不要因為自己出的錢多一些就不樂意,畢竟那是別人父母眼中的寶貝,跟了你就要善待和愛護。


蕭和美子


加不加女方的名字,我個人認為無所謂,因為婚後無論男女雙方誰的收入高,都視為夫妻共同財產,男方婚後還房貸是夫妻婚後共同財產,如果出現婚變,女方可申請分割婚後還貸款的這部分共有財產,如果房價有升值,也可以要求分割升值的這部分共有財產。


用戶6918131652576


婚前男方貸款買房,是否加女方名字合理與否是主觀判斷,

我來講講法律後果,

如果婚前,也就是你們還未結婚,此時雙方所有財產除另有約定外,都是每個人的個人婚前財產,婚後也不會變更性質,還是個人財產。

這時候加上女方名字,則該套房產變為雙方共有,如果不加名字,則該套房產還是男方個人所有,

當然,加上名字,則雙方都有貸款人,女方也需要承擔男方債務的擔保責任,如果不加名字,則女方不需要承擔這筆貸款債務。


周嵩律師


其實,說到底,房產證上寫誰的名字,還是分人和看感情的。畢竟,結婚後,我們是要跟人過一輩子的,而不是房子,所以也沒必要因為一個房子暴露人性,讓所有人都看不起。雙方各體諒一些,女孩子婚後隨著青春的消逝,需要安全感。男生揹負著家庭的責任,為了結婚,家人已經付出太多。所以彼此包容。

男方婚前全款買房不寫女方的名字,是否能接受,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但是一切都要以感情為前提,不要破壞了雙方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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