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三限房”銷售新政!搖到不買,將禁止搖號!

  3月30日,南昌市房管局發佈《關於進一步完善市區“三限房”項目銷售規定的通知》。


南昌“三限房”銷售新政!搖到不買,將禁止搖號!

南昌“三限房”銷售新政!搖到不買,將禁止搖號!


關於進一步完善市區“三限房”項目銷售規定的通知

  各房地產開發企業、各房地產經紀機構:

  2019年8月9日,我局印發了《關於進一步規範市區“三限房”銷售行為的通知》(洪房規[2019]1號) (以下簡稱《通知》),在“信息公示、申購登記、搖號方式、公證監督、合同簽約”等方面提出了要求,對規範我市房地產市場秩序起到積極作用。為進一步完善“三限房”項目銷售規定,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規範申購登記行為。

  對累計2次選房後放棄房源的,一年內不允許其再次申購。對累計5次可以選房但放棄選房的,一年內不允許 其再次申購。

  二、進一步完善搖號選房規則。當期所有房源按不同戶型分組搖號方式確定“三限房”購買對象資格名單。開發企業可視情況選擇採取人房對應或順序號的搖號方式,並在對外公示的《搖號選房方案》中予以明確。

  1、採取人房對應搖號方式的。應按房源戶型分組搖出申購人和對應房號,同時搖出未中房人員的輪候序號。對搖中後放棄的房源,開發企業應在銷售現場和南昌房地產信息網站進行公示2天后,再組織輪候人員按輪候序號替補選房,直至所有房源或所有輪候人員選完為止。

  2、採取順序號的搖號方式的。應按房源戶型分組搖出申購人的選房序號,由開發企業組織申購人依序選房。開發企業在銷售現場應以選房序號對應所選房號的方式,在現場銷控表上進行標註,接受監督。當期所有搖號、選房工作結束後,所剩房源由開發企業自行按規定銷售。

  與洪房規【2019】1號文件不一致的,以此文件為準。

  本通知自2020年3月30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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