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戚借款起糾紛 巧妙執行化矛盾

3月27日,來安縣人民法院成功執結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被執行人張某在收到法院強制執行傳票後趕赴法院,通過執行法官耐心溝通,最終與申請執行人儲某達成執行和解協議,並償還了全部欠款30萬元,至此,該案執結。

張某與儲某系遠房親戚,2009年1月24日,張某因承包工程資金短缺,向儲某借款30萬元,並當場出具載明“借到儲某現金叄拾萬元整(¥300000.00元)”的借條一份。

2019年6月24日,儲某找張某催要該筆借款,雙方因利息問題未達成一致,儲某遂訴至法院。法院依法判決張某償還儲某借款30萬元及利息。判決生效後,張某未能按規定履行還款義務,儲某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執行法官依法向被執行人張某送達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材料督促其儘快履行判決內容。鑑於雙方當事人是親戚關係,執行法官決定以思想疏導為突破口,從人情法理等方面反覆細緻的勸解,張某深有感觸,並表示願意一次性全部付清欠款。申請人儲某得知後,也表示願意放棄利息部分。

至此,一起親戚之間因借款而鬧上法庭的案件,在執行法官的耐心調解下,得到圓滿解決。

韓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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