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引薦方最高獎500萬元!汕頭出臺招商引資獎勵辦法 誠邀廣大投資者來汕投資興業

為加大招商引資力度,吸引廣大投資者來汕投資興業,加快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日前,我市出臺《汕頭市招商引資重點產業項目獎勵辦法》。記者獲悉,

該辦法的獎勵對象既包括新引進項目,也包括增資擴產項目,多渠道帶動和擴大有效投資,為經濟平穩增長提供堅實支撐。

辦法實施後,投資項目所在企業的工商註冊地、稅收徵管關係及統計關係在汕頭範圍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實行獨立核算,承諾10年內不遷離本市、不改變在本市的納稅義務,符合國家、省、市相關產業政策,且達到一定效益要求的產業項目,均可申報獎勵。

獎勵辦法還明確了獎勵措施,包括固定資產投資獎勵、項目發展獎勵、貸款貼息獎勵、引薦獎勵、特大項目獎勵等。其中,項目投產運營後,按固定資產投資額給予一定比例的獎勵,最高不超過3000萬元。對項目取得我市商業銀行機構新增貸款的,按項目實繳貸款利息(不包括罰息)的30%給予補貼,貼息金額累計不超800萬元。對固定資產投資額在10億元以上的特大項目,按照“一事一議”的方式給予支持。另外,為鼓勵社會各界參與招商引資工作,推薦優質項目落戶汕頭,給予項目引薦方最高500萬元的獎勵。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