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息、降息、降費、獎勵!義烏再出四條新政助力小微企業及經營戶復工復產

2月19日,義烏市委、市政府印發《關於支持小微企業和市場經營戶復工健康發展四條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實打實加強對小微企業和市場經營戶復工健康發展的支持,。

《意見》在貸款利率、政策性擔保、電費獎勵等方面給予小微企業和市場經營戶相應優惠,充分發揮金融等“輸血供氧”作用。

一、支持小微企業和市場經營戶2個月貸款基礎利率“零利息”。

金融機構對在義烏的小微企業和市場經營戶,按貸款基礎利率(LPR)給予2個月利息額度的優惠,政府按1個月的額度給予金融機構獎勵。政府獎勵與小微企業和市場經營戶效益及貢獻掛鉤,獲得優惠的主體應當信用良好、經營可持續,貸款及獲得的優惠用於本地生產經營。金融機構不得對小微企業和市場經營戶隨意抽壓貸。

二、實行全年貸款利息普降。

推動金融機構對全市小微企業和市場經營戶降低年度貸款利率,貸款綜合融資成本較上年降低0.5個百分點。“轉貸通”轉貸資金使用範圍擴大至小微企業、市場經營戶,對使用“轉貸通”的,降低1/3轉貸費用(按日息萬二執行),市重點企業的轉貸利率降為貸款基礎利率(LPR)。

三、政策性擔保全行業擴面並降費。

政策性擔保範圍擴大到商貿、物流、電商、服務業等全行業領域,下降擔保費率,首保費率按1%執行。對在保企業減免2個月擔保費,對重點企業減半收取擔保費,對涉及防疫物資生產、銷售、運輸企業免收擔保費。

四、工業企業開復工給予電費獎勵。

企業在2月23日前復工,且日用電量達到2019年4季度日均用電量20%以上的,對企業2020年2月、3月電費按照A類企業50%、B1類企業40%、B2類企業30%給予獎勵;企業在2月24日—2月29日復工,且日用電量達到2019年4季度日均用電量20%以上的,對企業2020年2月、3月電費按照A類企業30%、B1類企業20%、B2類企業10%給予獎勵。獎勵不超過上年度企業地方稅收貢獻。

據瞭解,本意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本意見小微企業根據國家小微型企業劃分辦法確定,同時符合銀行貸款分類。政府對金融機構考核辦法另行制定。有違反疫情防控要求的,視情調減享受政策力度直至取消享受政策。中央、省出臺相關支持政策,義烏市遵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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